目前,關於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公布時間得消息滿天飛,範範想對大家說,把心靜下來,不要被消息困擾,搞得寢食難安。要知道,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是唯一的查分入口,它不動,我們也要穩定住心態,正常生活!
一旦有消息的話,我們會第一時間通知到大家,所以請大家隨時關注我們的公眾號動態和官方網站。
目前同學們要知道的是,一旦成績合格了,就坐等拿證了!所以有關醫師資格證書領取、註冊等問題,大家還是提前了解為好。由於各地政策有差異,具體的領取和註冊詳情請以當地衛生部門發布的通知為準。
一、2020年醫師資格證書什麼時候發放?
一般醫師資格證書會在3-6月份發放,具體由當地衛生局通知,考生可以關注【吉林中公醫師考試圈】公眾號,掃描下放二維碼進行成績查詢預約,也可以電話諮詢當地衛生局。
二、2020年醫師資格證書領取之後什麼時候可以註冊?
執業醫師資格的有效期限是:終身有效。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擬在預防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擬在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醫療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核發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獲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二年內未註冊者,申請註冊時,還應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因此在領取了醫師資格證書後應該在二年內註冊。
三、醫師資格證書怎麼註冊?
當地衛生局會發布註冊通知,通知中會說明註冊的時間及所需的材料,大家只需準備好註冊的材料到市衛生局提交註冊申請。審核通過後,會列印一份回執單,承諾日期30天可以憑單領取證件。30天後,先打電話到衛生局問,再憑回執單去領取證件,需交納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會有幾塊錢不同)。
四、《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丟失怎麼辦?
證書丟失之後需要到當地衛生局申請補辦證書:
經過初審資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通知;
資料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出具書面通知;
資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但不齊全,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要補充的資料;
已經受理的資料由醫療技術評價科進行審查;
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由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出具審核意見上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不予補辦醫師執業證書並書面告知不予補辦的原因;
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同意的,通知申請人領取《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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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提交資料均用A4紙列印)
承諾書1份;
補辦《醫師資格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申請表1份;
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1份;
地(市)級以上公開發行報刊刊登的公告聲明整版原件1份;
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醫學教育網整理;
2012年起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提供當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信息與個人基本信息不符怎麼辦?
通過國家醫學考試人員《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信息與個人基本信息不符的需要向當地衛生局提出申請換發《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
經過初審資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通知;
資料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出具書面通知;
資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但不齊全,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要補充的資料;
已經受理的資料由醫療技術評價科進行審查;
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由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出具審核意見上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不予補辦醫師執業證書並書面告知不予補辦的原因,醫學教育網整理;
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同意的,通知申請人領取《醫師資格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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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提交資料均用A4紙列印)
承諾書1份(附件1)。
換發《醫師資格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申請表1份;
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1份。
原《醫師資格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
2012年起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提供當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日前已轉業、復員、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軍人怎麼換領地方醫師執業證書?
直接向當地衛生局提出申請。
經過初審資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通知;
資料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出具書面通知;
資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但不齊全,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要補充的資料,醫學教育網整理;
已經受理的資料由醫療技術評價科進行審查;
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由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出具審核意見上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不予補辦醫師執業證書並書面告知不予補辦的原因;
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同意的,通知申請人領取《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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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軍隊醫師換領地方醫師資格證書應提供下列資料:(提交資料均用A4紙列印)
承諾書1份;
《軍隊醫師換領地方申請表》一式三份;
原持有的軍隊《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其複印件複印件三份;
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三份;
安置辦證明或工作單位接收檔案證明、幹休所複印件三份;
由大軍區級單位聯(後)勤機關衛生部門出具的換領《醫師資格證書》介紹信1份及複印件一份;
老人認定醫師還需提供學歷和「醫師」任職文件複印件一式兩份,醫學教育網整理;
申請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怎麼申請醫師變更執業註冊?
需要向當地衛生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執業地點變更:
承諾書;
《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審核表中應有原執業註冊單位及其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擬執業機構的籤字蓋章)一式2份;
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1份;
擬執業機構出具的聘用證明1份;
《醫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或原發證部門出具的已收回《醫師執業證書》的證明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醫師變更註冊健康檢查表1份;
原註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變更通知單1份。
2012年起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提供當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執業範圍變更:
承諾書1份;
《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審核表中應有原執業註冊單位及其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擬執業機構的籤字蓋章(附件2);
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1份;
《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取得註冊執業範圍以外、同一類別其它專業的高一層次的省級以上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證書(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或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培訓機構專業進修(2年以上)培訓考核合格證明(附件5)或進修結業證書1份(進修時間需滿2年,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
如變更執業範圍為醫療美容專業的,應出具有關證明,具體內容按《醫療美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註冊機關註冊;
(2)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醫師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3)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併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註:已有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格證的附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格證複印件,可以不提供(2)、(3)兩項材料)
(4)自治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備註:辦理執業地點和執業範圍變更所需的所有材料需加蓋擬執業醫療機構公章。
軍隊醫師變更註冊:
2011年1月1日後轉業、復員、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人員,軍隊已予以換發新的《醫師資格證書》(舊版軍隊《醫師資格證書》已自2011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該證書軍地通用,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不再為上述人員換發地方《醫師資格證書》:
承諾書1份(附件1),醫學教育網整理;
《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原執業註冊單位、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擬執業單位應籤字蓋章)一式2份(附件2);
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1份;
擬執業機構出具的醫師聘用證明1份(附件3);
《醫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或原發證部門出具的已收回《醫師執業證書》的證明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核實原件保留複印件)1份。
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醫師變更執業註冊健康檢查表(附件4);
原軍隊註冊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變更通知單。
八、醫師註冊聯網管理及考核系統「中個人信息錯誤及無信息人員怎麼註冊?
1999-2007年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醫師註冊聯網管理及考核系統」中個人信息錯誤及無信息人員申請執業註冊需要向當地衛生局查詢申請人個人信息,依據查詢結果接收申請材料,按照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相關規定,每月匯總修改人員信息名單報蓋章後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予以審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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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修改補錄應提供下列資料:(提交資料均用A4紙列印)
《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審核表》一式2份(附件1);
《醫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2份;
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2份;
戶口簿本人頁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2份;
畢業證書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2份;
(1)成績單、準考證尚有保存的請提供複印件(核原件留複印件)2份。
(2)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證號碼的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並且材料內容能夠證明前後信息為同一人,並加蓋公章,要求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3)如果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考點錄入錯誤,需考點寫情況說明並加蓋公章,要求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4)1999年第一批醫師資格考試通過考生無信息或者修改信息也按照這個準備材料。
承辦1999-2007年考生信息修改。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醫師怎麼申請多點執業?
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並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醫師只有一個執業機構的,視為其主要執業機構。醫師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增加註冊。執業助理醫師只能註冊一個執業地點。
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提交資料均用A4紙列印)
《醫師多點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申請人的《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人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人的《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需具有中級及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一執業地點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第三執業地點執業的證明;
第一執業地點出具的不擔任該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證明,醫學教育網整理;
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出具的聘用證明;
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出具的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或關於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民事糾紛時與執業醫師責任分擔約定的聲明書原件及複印件;
第二、第三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人近2年有效的醫師定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