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開展「百日會戰」秋冬季嚴打整治專項行動,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不定期組織查處酒駕集中行動,嚴厲打擊酒後駕駛、涉牌涉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11月8日深夜,大隊在轄區開展集中查處重點交通違法夜查行動,查獲十起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21時30分許,大隊安排警力在轄區伍塘路路口、鍾嶺大道與玉茗大道路口設置了臨時檢查點,嚴查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形成了對酒後駕駛嚴查、嚴管、嚴治的「無縫整治」機制,使酒後駕駛機動車真正成為駕駛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
21時46分,曾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0**9白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2mg/100ml;
21時58分,堯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77**7的紅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4mg/100ml;
22時15分,王某駕駛一輛懸掛臨時車牌的白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2mg/100ml;
22時28分,康某駕駛一輛產品為贛F3K**5的黃色輕型貨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6mg/100ml;
22時57分,饒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03**3的輕便二輪摩託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4mg/100ml;
22時36分,熊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6**2的白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3mg/100ml;
23時3分,許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2**0灰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30mg/100ml;
23時12分,王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45**2的輕便二輪摩託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9mg/100ml;
次日0時38分許,肖某駕駛一輛車牌為湘K3**6的黑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6mg/100 ml;
次日1時23分,鄧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贛F70**2的白色小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39mg/100ml。
此次夜查行動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二點,大隊共出動警力33人,警車20輛,檢查過往車輛500餘輛,查獲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10起。交警部門提醒廣大的交通參與者,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謹記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