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進入:2018年10月廣東自考報名入口
各自學考試助學機構、考生:
根據《關於做好2018年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7〕37號)、《關於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自行列印準考證的通知》(粵考辦〔2018〕18號)文件的精神,2018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即將開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視宣傳工作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具有高度權威性和嚴肅性的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是我國推行終身教育的重要途徑,在實現「建立完整的國民教育系統,建立人人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化社會」戰略目標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請各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協助大力宣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性質、任務、特點、地位和作用,可以通過有關社區、大型廠企發放報名、報考和考試的有關信息宣傳資料,使各有關方面和考生了解當次報名報考的時間、地點、方式、方法和要求,讓全社會了解和支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二、做好報名報考工作
(一)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服刑人員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也可申請報考。
(二)報名、報考時間安排
2018年10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時間安排如下:
新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7月15日-22日;
現場正式報名時間為7月19日-22日。
報考時間為7月15日-25日。
(三)報名、報考步驟和方法
1.新生報名
首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新考生報名後可獲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然後才可辦理報考手續。
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
(1)預報名
新生請登陸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進行預報名,並選擇中山市作為報名點。預報名時考生錄入個人信息並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後可得到一個唯一的預報名號。預報名號僅當次有效,新生憑預報名號和個人密碼進行正式報名。
預報名時間:7月15日-22日。
預報名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正式報名
考生本人可憑預報名號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確認。新生報名不收取費用。現場確認後將產生一個唯一的準考證號,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報考2018年10月自學考試的考試課程,具體方式參照「報考」。
正式報名時間:7月19日-22日
正式報名地址:中山市博愛六路12號一樓辦證大廳
2.報考
持有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可按省考辦公布的開考計劃,報考自考的考試課程。本次報考2018年10月的考試,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課程。新生在報名後須進行報考,方可參加考試。
所有考生須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www.stegd.edu.cn/selfec/)報考各專業課程,並進行網上繳費。
(1)報考時間:7月15日-25日
(2)查詢報考科目方式
本次考試具體開考課程《2018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網」→「自學考試」專欄→「開考計劃」下載。
(3)報考和繳費流程
①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www.stegd.edu.cn/selfec/)後點擊左側任務欄的「報考」按鈕,然後點擊「考生報考」。
②選擇報考科目
在「報考科目信息」欄按照提示輸入科目代碼,點擊「輸入報考科目」按鈕即可選擇該報考科目,系統會根據開考時間安排,自動將報考科目填入對應時間節點。考生在未確認報考前可以通過點擊「保存報考信息」按鈕保存當前填報的科目,也可隨時點擊「刪除科目」按鈕刪除該按鈕前對應的已選課程。
③確認報考科目
當考生確定所填報的科目信息無需再更改時,點擊「確認報考信息」按鈕,對所報考課程進行確認。
④確認身份信息
考生要再次核對個人身份信息、報考科目是否與個人所選一致、訂單金額是否有誤,若無誤,點擊「前往繳費」按鈕。
⑤繳納報考費
採用銀行卡繳費或微信支付,根據系統的提示操作。
⑥查詢繳費信息
完成繳費後,進入考生報考界面,查看繳費信息。若銀行已提示扣款但「繳費狀態」為「未交費」,可點擊「刷新繳費狀態」按鈕更新繳費信息
⑦繳費成功後可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報考→當次報考科目,查詢是否已成功報考。
(4)報考注意事項
①每個考生每次考試只能報考一次,且只能選擇一個考區參加考試。考生在確認報考課程前,須認真核對報考課程是否正確,報考課程一經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後所交報考費一旦網上繳納,不予退還。考生繳費後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檢查交費狀態是否為「已繳費」,以此確認是否報考成功。
②在報考截止日期前沒有繳納報考費而導致報考不成功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③考生報考時須填寫聯繫電話(手機)、通信地址等通信信息,作為當次考試自考辦聯繫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須認真、完整、準確地填寫,因考生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準考證實施自行列印問題
為提高考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方便考生,結合我省自學考試發展實際,自2018年10月當期考試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考生自行列印準考證並使用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的辦法。
(一)準考證的列印
1.考試開始前10天至考試結束止,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www.stegd.edu.cn/selfec/)或通過省考辦公布的其他途逕自行列印準考證。
2.準考證須用普通A4紙列印,嚴禁擅自塗改,持偽造、變造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按違規處理。
(二)準考證的使用
考生須憑當期報考後網上列印的準考證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原卡片式準考證的使用
省考辦從2018年10月起不再統一製作卡片式準考證,之前已發放的卡片式準考證不能再作為參加自學考試的憑證,但仍可按相關規定繼續用於辦理考籍方面的業務。
由於該項工作在我省自學考試中首次推行,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牽涉面廣,各助學機構要高度重視,及時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大宣傳力度。
四、加強法規宣傳和誠信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是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各助學機構和報名點可採取向考生發放告知書、與考生籤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宣傳,加強誠信考試教育,並建立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違紀作弊考生,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各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考試。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8年7月10日
附件:2018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及報考流程.docx
熱點關注:2018年10月廣東各地區自考報名公告
自考報名有疑問、不知道如何選擇主考院校及專業、自考當地政策不了解,點擊立即報考諮詢>>
掃一掃以下二維碼關注中國教育在線官方微博,這裡第一時間發布最新自考、成考、遠程考試熱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