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全省檢察機關2020年度僱員制度檢察輔助人員招聘考務事項的通知》《宜昌市檢察機關、神農架林區檢察院2020年度招聘僱員制檢察輔助人員公告》等規定,定於近期進行現場資格覆審。現場資格覆審分為職業技能測試和報考資格審查兩個環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職業技能測試
(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人員
所有報考宜昌市檢察機關、神農架林區檢察院僱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職位且筆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含)以上的考生,均須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5分。
(二)測試時間
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
(三)測試地點
三峽大學文科樓群科技樓W6區語言示範中心(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大成路)
(四)測試考場
第一場(14:00~14:45),共280人。
準考證號範圍:
W6204考場:
114205010101—114205010215
W6205考場:
114205010216—114205010403
W6208考場:
114205010405—114205010523
W6209考場:
114205010524—114205010714
W6302考場:
114205010715—114205010905
W6305考場:
114205010907—114205011022
W6306考場:
114205011025—114205011215
W6309考場:
114205011217—114205011408
第二場(15:00~15:45),共279人。
準考證號範圍:
W6204考場:
114205011410—114205011528
W6205考場:
114205011603—114205011718
W6208考場:
114205011720—114205011901
W6209考場:
114205011902—114205012022
W6302考場:
114205012023—114205012212
W6305考場:
114205012213—114205012328
W6306考場:
114205012329—114205012521
W6309考場:
114205012522—114205012709
(五)測試形式
1.職業技能測試採取計算機平臺考試形式進行。
2.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測試方式為考生對照測試題本在規定時間內快速錄入文字,測試系統自動計算考生在規定答題時間內的平均錄入速度。
(六)計分標準
職業技能測試不計分值,主要測試考生通過計算機錄入漢字的速度和準確率,達到每分鐘錄入50個正確字及以上為合格。
02 報考資格審查
(一)參加報考資格審查人員
職業技能測試結束後,成績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報考資格審查。
(二)報考資格審查時間
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00-18:00。
(三)報考資格審查地點
三峽大學文科樓群科技樓W6區語言示範中心(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大成路)W6212、W6213教室。
特別提醒:所有參加報考資格審查考生,在職業技能測試結束後,先離開考場,到考場一樓外集中等候。待報考資格審查開始後,根據工作人員引導有序前往上述地點參加報考資格審查。
(四)報考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原件(網上自行下載);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同一面上);
3.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
4.學歷認證材料;
5.個人徵信報告;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如有戶籍限制的需提供戶口簿複印件。
具有加分情形的,請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籍建檔立卡貧困戶或湖北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證明原件、複印件;
2.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件、複印件。
以上複印件均採用A4紙型,本人籤字並註明「與原件一致」。請考生提前準備好原件與複印件(現場不提供複印機),複印件不予退還。
03 注意事項
1.職業技能測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職業技能測試疫情防控要求與筆試相同,考生自備並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工作,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3.考生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現場資格覆審不另行列印準考證)、處於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健康碼(綠碼)、佩戴口罩,經工作人員核對無誤,測量體溫後方可入場。二代身份證遺失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含照片)。
4.請考生提前熟悉資格覆審地點,按時前往資格覆審地點。各場考生應當在所屬場次技能測試開考前提前1個小時到達考場指定區域候考,開考5分鐘後仍未到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職業技能測試。
5.考生應當認真學習並遵守考試須知和疫情防控須知,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安排,遵守防疫規定和相關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