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對於考生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不容有失。然而,在2019年的高考中,就有一位學生出現了重大的失誤,導致他缺考了最後一課英語考試。然而,他的家長卻說學校在事件中存在著管理失誤,應該承擔小孩英語缺考的責任。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小龔是2019年的高考考生,在高考考試期間,學校向他收取了750元的住宿費和餐飲費,用於組織統一參考。然而,在高考最後一科英語考試前,小龔卻在學校安排的賓館裡睡著了。等到他醒來的時候,高考英語考試已經開始了,即便他在6分鐘內下樓並趕到了考場,但還是因為遲到超過15分鐘,而被拒絕了進入考場的要求。
於是,氣惱的洪女士在責罵過小龔後,發現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沒人叫醒小龔,提醒他去參加高考考試。
在這個問題中,洪女士認為學校既然收取了750元的費用,就應當為學生(小龔)提供叫醒服務,然而他們卻沒有這麼做,所以學校在組織考試的過程中存在問題,應當承擔小龔缺考的相應責任。
而學校方面則表示,小龔都已經高三了,他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況且,在1點40分到2點鐘之間,還有學生和老師多次去叫小龔,但最終都未能成功。1次是在1點40分的時候,同寢室的同學叫了小龔,但他沒有理會;還有2次是老師去敲他的房門,但也都沒人應答。隨後,老師才先帶其他考生前往考場的。
在雙方的爭議中,洪女士堅持認為既然學校收取了相關費用,就應當為學生負責;而學校方面則表示學校不存在管理過錯,而已經高三的小龔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因為意見不同,所以雙方意見也達不成統一。
對於小龔錯過高考英語考試這件事,網友們也非常關注,並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網友們的觀點主要有3種。第一種觀點是,既然學校收取了相關費用,又要求學生家長不要陪考,那麼出現這種情況學校就應當負責任;第二種觀點是,雖然學校收取了相關費用,但小龔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畢竟已經到了高三,都是成年人了,連高考都不放在心上就有些說不過去了;第三種觀點是,學校都收了住宿和餐飲費用了,即便沒有收取相關的組織管理費用,學校也應當負起管理組織的責任,更何況在出發前都已經發現少人了,還不採取一些特殊辦法,有點說不過去,所以學校應當負上一定的責任。
但其實小龔高考英語考試遲到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學校,畢竟他自身也存在著過錯,如果他能把高考看的再重一點,可能他就會跟同學們一起下樓集合了。
還有網友分享了自己參考的經歷,網友BetterJingjing說:我也是今年高考,跟著學校住宿的,集體住宿老師都要收手機的,都是老師挨著房間敲門喊起床,人到齊了才從酒店出發,而且進考場前20分鐘都要點名,沒到就會馬上聯繫家長或學生本人,所以這個是學校的責任。
兩相對比來看,小龔和網友BetterJingjing遇到的情況就截然不同了。小龔遇到的情況是,叫不起就不叫了,而後一位考生則完全不會出現考試遲到的情況。可能這就是差距吧!
所以,對於「高考考生小龔午休睡著,因沒人叫醒而導致英語考試缺考」這件事,你如何看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