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殺人犯被判處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曾當選村官,「放走殺人犯」應由誰來承擔責任?

2020-09-09 七曲山風景區

9月3日,半月談發布文章《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文中提到今年74歲的內蒙古老人韓傑,依然常年奔波在四處反映情況的路上,要為被人殺害的小兒子白永春討回公道。

一份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註:現為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1993年6月9日的刑事判決書顯示, 1992年5月12日20時許,因發生口角,未滿18周歲的巴圖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巴圖孟和將其送醫後,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心臟破裂導致的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判決被告人巴圖孟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巴圖孟和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判決生效。

按正常程序,罪犯巴圖孟和應從被羈押的陳巴爾虎旗公安局看守所,投送到監獄服刑。然而,此後發生的事情,卻讓這起本不複雜的案件偏離正軌。「巴圖孟和一天牢也沒坐過!」韓傑說。

而此後,巴圖孟和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搜狐新聞認為,無罪的張玉環坐牢27年,有人殺人被判15年卻一天牢都沒坐過,還順利入黨,從村官做到旗人大代表。後面這魔幻的一幕,發生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

近日,《半月談》報導,1993年,未滿18歲的巴圖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白永春不幸死亡,巴圖孟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然而,法院判決後,巴圖孟和連監獄門都沒進過,直接以「全身水腫、尿血」為由前往醫院檢查,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從此 「重獲自由」

《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規定,「依據罪犯的病情,可以一次批准決定保外就醫時間半年至一年。」
保外期間,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日常性監督考察,勞改機關每年應當派幹警或者發函進行一次全面考察;
保外就醫罪犯 「進行治療疾病以外的社會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批准」;
如果康復,則需要及時收監。

而這些制度性的規定,在巴圖孟和那,全部形同虛設。

一張模糊的診斷證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保外就醫」手續,換來了他15年的行動自由:

不需要去公安機關報到並接受管理

沒人來考察他的病情

連裝病都不用

生活一切如常

吃喝玩樂一樣沒落下

直到案發之後15年整,他與母親才再次來到看守所——為了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

本是體現人道精神的保外就醫手續,就這樣成為巴圖孟和刑罰的「避風港」,「越獄」的秘密通道。15年的漫長刑期對他來說,不過一張紙而已,刑罰的正義性蕩然無存。與此相對應的是,被巴圖孟和殺害的白永春的母親韓傑,27年來一直持續反映問題,訴求卻石沉大海,無人問津。

這不禁讓人感嘆:

到底是怎樣的保護傘,怎樣的關係網,將硬生生的一樁鐵案,15年的刑期消解於無形?

乃至受害人家屬持續申訴,也無法撼動層層網絡,讓公安機關和監獄「想起」這位未收監的保外就醫人員?

更離譜的是,法律上「刑滿出獄」後,巴圖孟和沒有低調避嫌,而是進軍仕途並大展拳腳,從村官一直做到了旗人大代表。按理說,像他這樣殺過人、被重判、履歷上有重大汙點的人,政審肯定通不過,連基層公務員都做不了。然而,如同他魔幻般的「紙面服刑」一樣,被判刑的經歷並沒有影響他官運亨通,光環加身。

· 2009年1月,巴圖孟和申請入黨,時任烏珠爾蘇木黨委書記陶某,明知其犯罪過往,且入黨程序不規範、材料不完整,仍然通過了他的入黨審查,接收他為黨員。

· 2012年,巴圖孟和競選人大代表,檔案中偏偏缺乏了判刑資料,他因而成功當選。

· 2017年,巴圖孟和因職務犯罪東窗事發,被立案偵查,之前舊案才被重新重視,隨後法院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貪汙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如果不是被其他案件拔出蘿蔔帶出泥,一路「綠燈」的巴圖孟和,可能還會在官場上高歌猛進,步步高升。

如此涉及各環節的違規,要說背後沒有一張權力網,是無人相信的。

換句話說,巴圖孟和背後權力關係網,還未浮出水面。這背後是否存在利益勾結、權力的互相授受,仍有待調查。

如今,紀檢監察部門已介入此案,但由於當年的保外就醫手續等關鍵證據「不翼而飛」,追責工作難以深入推進。這不免讓人擔憂,曾經的違規者是不是仍在暗處操縱?如果是這樣的話,該案最終能否彰顯法網恢恢,韓傑所追問的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這個問題,能否得到解答?

誠然,巴圖孟和之所以能「紙面服刑」,不是作案手段多麼高明,而是與當年的法治不完善有關。過去,「保外就醫」制度一直被輿論詬病,疾病種類規定之寬鬆,過於依賴監獄一方的審查程序,保外後跟不上的監管措施,讓保外就醫屢屢成為罪犯逃避牢獄之災的障眼法。

但即便程序上有漏洞,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參與,什麼人都能鑽空子。經手人必然有一定的權力和影響力,他們可能官職不大,卻在各自的權限內給予方便,合力促成了巴圖孟和的自由和發達。從診斷證明的開出,到保外就醫手續的批准,再到負責監管的公安機關,中間要打通層層關係,期間的操作也會留下痕跡。

期待相關部門進一步深挖,撥雲見日,釐清背後的權力關係網,看看是誰徇私枉法,又是誰千方百計地為巴圖孟和的仕途保駕護航

查清這些問題,還受害者以正義,樹司法之權威。

相關焦點

  • 半月談|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
    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半月談記者 劉懿德 賈立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
  • 【法治調查】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
    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半月談記者 劉懿德 賈立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獲刑15年,殺人犯一天牢也沒坐,還當了村官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獲刑15年,殺人犯一天牢也沒坐,還當了村官……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呼倫貝爾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事件調查
    點藍色字關注「千龍網」記者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調查採訪發現,1993年,當地一名殺人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判刑後,此人非但未進入監獄服刑,還先後入黨、成為村幹部,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至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受到懲罰。
  • 殺人犯一天監獄沒蹲過!紙面服刑15年,竟然還當上人大代表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後,當了村官
    來源:澎湃新聞微信公眾號「半月談」9月3日消息,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 殺人犯一天牢沒坐還當了村官,當地介入調查
    9月3日,新華社《半月談》雜誌官方微信發布《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一文,引發關注。工作人員介紹,此前當地已注意到這一情況,並在判決巴圖孟和涉貪汙案時加以考慮,「已經數罪併罰,執行了他當年故意殺人案的刑期。」殺人犯紙上服刑15年,誰讓保外就醫「一保到底」據半月談披露,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的巴圖孟和因犯故意殺人罪,於199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然而,因家人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巴圖孟和一天監獄都沒進過。
  • 殺人犯被判15年卻沒坐過一天牢,還當了村官…政法委:查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搖身一變入黨成「村官」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
  •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還搖身變「村官」真相待揭穿
    來源:半月談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 殺人犯「紙面服刑」十五年,還當了村官,多部門開展調查
    此前報導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 實際一天監獄都沒進過!還當選人大代表?網友:故事會都不敢這麼編
    半月談訊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 2017 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27 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判刑15年,殺人犯一天牢也沒坐。
  •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還當了村官,內蒙古政法最新回應
    據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微信公號「內蒙古政法」消息,「紙面服刑」十五年一案經媒體披露後,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高度重視。9月4日,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聯合紀委監委、法院、檢察、公安、司法、監獄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已抵達呼倫貝爾市開展工作。調查結束後,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回應社會關切。
  • 殺人犯一天監獄沒進,紙面服刑15年!官方最新回應
    9月4日,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聯合紀委監委、法院、檢察、公安、司法、監獄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已抵達呼倫貝爾市開展工作。調查結束後,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回應社會關切。
  • 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都在等真相
    日前,有媒體報導內蒙古呼倫貝爾男子巴圖孟和被判刑15年卻一天牢都沒坐,引發關注,大家也因此聽到了一個新詞叫「紙面服刑」。被害人的母親韓傑表示,1992年,17歲的巴圖孟和因口角持刀將她兒子捅傷,此後她兒子因心臟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
  • 殺人犯一天監獄沒進過,紙面服刑15年後搖身上任當村官,再犯貪汙罪入獄處罰金20萬
    9月3日,據半月談報導,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某村主任巴某因貪汙罪,被法院判處3年刑期,處罰金20萬。經過調查,巴某不僅僅是貪汙,在其18歲時,曾持刀捅向19歲的白某,致其身亡。當時,獲刑15年,但是他卻一天監獄沒進過,白某的母親韓某為了給兒子討公道,奔波了28年,期間,聽說巴某搖身當上村官。在巴某當上村官之後,他並沒有遵紀守法,貪汙了50餘萬,獲刑3年,處罰款20萬。
  • 殺人犯一天牢也沒坐過,還入黨並當選人大代表!真相待揭穿
    important}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 「紙面」服刑15年,誰「放」殺人犯回家?
    來源:長城網長城網特約評論員 馬滌明「半月談」9月3日消息,1992年,內蒙古陳巴爾虎旗人巴圖孟和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但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且「出獄」後入黨、當選嘎查達(註:嘎查達即村主任)、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