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12-15 未來網高校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渤海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以下專業在渤海大學松山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化學(師範)、環境工程、應用化學、教育技術學(師範)、小學教育(師範)、學前教育(師範)、歷史學(師範)、文物與博物館學、法學、思想政治教育(師範)、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中職本科)、食品質量與安全、數學與應用數學(師範)、物理學(師範)、信息與計算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師範)、法語、日語、英語(師範)、漢語國際教育(師範)、漢語言文學(師範)、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新聞學、環境設計、繪畫、美術學(師範)、音樂表演、音樂學(師範)、電子信息工程。

以下專業在渤海大學濱海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區)金山大街20號):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工商管理、旅遊管理、旅遊管理(中職本科)、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會計學、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會計學(中職本科)、金融學、金融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金融學(中職本科)、經濟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職本科)、軟體工程、軟體工程(中職本科)、物聯網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150.2萬平方米(約合2253.3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7平方米;生師比19.7;專任教師1249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8.8%,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0.4%;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4037.7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9602.5元;圖書289.6萬冊,生均圖書115.7冊。(辦學條件數據以2019年基層統計報表數據為準)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及《渤海大學學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方案》文件要求,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主要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無預留計劃。

2、經批准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1)英語(師範)、法語、日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2)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金融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根據行業及專業教學要求,入校後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就讀。

(3)英語(師範)專業要求英語105分(含)以上;日語、法語專業要求英語90分(含)以上。以上外語成績的要求均按外語單科成績滿分為150分計算,若不足150分則按比例進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其它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4、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准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5、其它: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渤海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渤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准並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收費,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年。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的,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宿費。

3、獎、助學金

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一等每年4400元/人,二等每年2750元/人;省政府獎學金每年8000元/人。

學校設置校長獎學金,標準為每年10000元/人;自強自立獎學金,標準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的各種獎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學校通過愛心助學、勤工助學等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獎助學金每年10月份評定並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遼寧省調檔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規定執行;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最多不超過120%。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所在省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體檢要求:無色盲(弱)、無復視。其中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7(0.5)及以上,;輪機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具體按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複查,對不符合標準和體檢作弊的學生依據文件相關規定處理。

3、院校志願及錄取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類專業在本科批招生(外省專業批次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招考辦有關文件精神,在已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在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院校志願順序調檔,當第一志願投檔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時,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願考生。

藝術類美術學(師範)、繪畫、環境設計專業,遼寧省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

藝術類音樂學(師範)、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遼寧省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二階段招生,實行有序志願投檔錄取方式。

體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師範)專業,遼寧省在體育類本科批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

外省藝術類各專業的投檔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體育類無外省招生計劃。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省招考辦關於高考加分的相關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在綜合考查考生德、智、體等水平的基礎上,對於進檔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

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的要求錄取。若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未明確要求的,學校規定如下:

文史類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理工類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

體育類參考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相同的,體育(文)參照語文單科成績,體育(理)參照數學單科成績。

藝術類參照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藝術(文)依次參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藝術(理)依次參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

中職升本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參照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

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的錄取按省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少數民族預科生培養為1+4模式,預科階段為期一年。一年後,經考核合格者,按錄取專業轉入學校本科學習,本科階段學制為4年。

6、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

(1)體育類專業

考生須參加遼寧省招考辦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在遼寧省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成績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7.5+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

考生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文化考試成績在各省劃定的藝術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專業課屬本省統考範圍內的,須參加本省專業統考並成績合格。

遼寧省美術類、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河北省美術類、音樂類,山東省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使用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河北省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所在省組織的專業校際聯考成績。

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遼寧省:

(1)繪畫、美術學(師範)、環境設計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

(2)廣播電視編導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30%+專業課成績×70%;

(3)播音與主持藝術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30%+專業課成績×70%;

(4)音樂學(師範)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專業課成績;

(5)音樂表演按專業課成績從高至低擇優錄取。

說明:音樂學(師範)專業只招收美聲鋼琴、民聲鋼琴考生。

音樂表演聲樂招考方向招收美聲、民聲、流行考生;器樂招考方向招收鍵盤演奏(鋼琴)、民族器樂(古箏、揚琴)、西洋管樂(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古典薩克斯、小號、長號、圓號、大號)考生。

山東省:

(1)繪畫、美術學(師範)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

(2)廣播電視編導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

河北省:

(1)繪畫、美術學(師範)、環境設計、音樂學(師範)、音樂表演專業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

(2)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

外省音樂類招考方向以所在省公布為準。

7、聯繫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416-3400131、0416-3400132

網址:http://www.b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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