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屬普通高等學校: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原定於3月舉行的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報名考試招生工作推遲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20〕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6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全省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6月1日至12日,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二)符合下列條件人員方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省內普通高等本(專)科院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按國家計劃招收的普通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省內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軍人;
3.身心健康。
(三)報名地點及方式:考生所在畢業院校負責對本校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匯總後由考生畢業院校統一向招生院校報名。同時,生源院校要對本校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進行考前14天健康監測。退役軍人持相關證件到招生院校報名,考前14天健康監測按照《2020年甘肅省普通專升本統一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關要求,以招生院校具體規定為準。
(四)報考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報考專業應與本人在普通高職(專科)階段學習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其高職(專科)階段學習專業須為醫學類專業。
(五)考生屬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的,由本人申請,其證明材料由畢業院校提供給報考的招生院校。
二、考試
(一)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考試科目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公共課為計算機(分理工農醫類、文史財經類)、英語,每科滿分為150分;專業課滿分為200分;每門課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對初次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啟動再次報名、考試及錄取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將適時公布招生院校招生計劃數及招生專業。再次報名時間安排在7月9日前完成,考試定於7月11日至12日進行,錄取工作於7月20日完成。
(三)命題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負責計算機、英語兩門公共課和專業課的命題與制卷。要合理掌握命題難易程度,科學命制各科試題。需要再次考試招生的院校,兩次命題的難易程度應當保持一致。各招生院校應制訂公共課和專業課考試大綱,一併向考生公布,以此指導普通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複習應考。試題清樣、試卷、答卷的交接、印製、運送和保管,應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央宣傳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印發的《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4〕2號)和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試卷印製安全保密規範》《國家教育考試試卷印製規範》《國家教育考試製卷監印規範》(教考試〔2014〕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命題制卷教師應無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係人參加當次考試;具有良好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保密觀念強;業務素質良好,忠於職守;身體健康,適於入闈封閉工作;須籤訂保密協議。
(四)考試時間與考場安排。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2020年6月20日至21日,具體考試時間(北京時間)與考試科目安排如下:
時間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2020年6月2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計算機專業課下午15:00—17:00英語
考場必須設在招生院校本部。考試由各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三、評卷
(一)評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別設點組織評閱。評卷工作遵循「堅持標準,公正準確,給分有理,扣分有據」的原則,嚴格執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細則),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評卷、覆核、登分、試卷保管等各環節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二)評卷工作應於2020年6月25日前結束。評卷結束後,各招生院校要組織好登分、覆核、統計、劃線等各項工作,並於6月29日前將分專業劃線方案和考生成績庫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再次招錄的招生院校分專業劃線方案和考生成績庫也須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
四、招生計劃
專升本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為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專科)畢業生專升本計劃單列,單獨進行錄取。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各招生院校組織實施,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工作體制。招生院校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校分專業劃定公共課分數線和專業課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藝術專業公共課和專業課單獨劃線。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考生單獨劃線、單獨錄取;不得對單科成績另作要求。
(二)首次錄取工作於2020年7月3日結束。再次招錄於7月20日完成。
(三)應屆專升本考生不享受各類照顧政策;退役軍人可在各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含20分)優先錄取。
(四)招生院校須對預錄新生名單進行公示,錄取後的正式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備案,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五)錄取新生報到時,必須提供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原件;退役軍人須同時提供退役證原件。
(六)專升本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具體工作安排由各招生院校自主決定。
(七)各院校招生經費應在院校教育事業費中列支。考生報名考試費按每生每科25元的標準繳納,作為招生院校報名、考試、評卷等費用。
六、其他事宜
2020年專升本有關工作安排及內容以本通知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甘招委〔2020〕1號)執行。
七、有關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擴大專升本招生規模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統籌推進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決策,是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重要舉措,也是教育部等國家六部委為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而實施的「升學擴招吸納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相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擴大專升本招生規模的重要意義。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20〕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6號)要求,加強對教育資源的統籌,完成好2020年專升本擴招任務,確保國家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招生院校要將專升本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組織。招生院校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考試招生工作,並設立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分工,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開展考試招生工作必備的辦公設施設備。要齊心協力抓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落實,統籌協調做好本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招生院校要主動和高職(專科)畢業生所在院校加強溝通銜接,做好工作協調,及時通報有關信息,組織好報考生源。高職(專科)畢業生所在院校要充分發揮工作主動性,積極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招考宣傳和報名協調、組織等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招生院校及高職(專科)畢業生所在學校要切實做好專升本考試招生宣傳工作,採取多種舉措,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各項招考政策規定,特別是要將教育部「適度擴大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總規模」的政策宣傳到位,做到精準覆蓋。各院校招生計劃下達後,省教育考試院、招生院校和省內高職(專科)畢業生所在學校官網要及時向社會公布,確保考生第一時間知曉。招生院校應及時公布本校招生簡章及有關考務管理規定,便於考生及時、準確、全面了解和查詢,要耐心做好考生諮詢服務,積極回應考生關切,確保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順利進行。
(四)加強疫情防控。各招生院校要嚴格落實國家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做好專升本考試招生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採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和登記排查工作,對考試招生場所及命題、制卷、評卷場所逐一進行衛生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考點應配備充足防疫物資,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要做好考務人員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培訓工作,加強應急處置,做好考試工作應急工作預案,確保校園和師生的公共安全得到保障。具體工作按照《2020年甘肅省普通專升本統一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執行。
(五)嚴肅招生紀律。各相關高校要嚴格執行報名、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計劃管理要求,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對專升本考試招生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報案,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