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導 記者 趙友平】香港「星島網」1月8日消息稱,香港警方7日繼續採取拘捕行動,前往監獄拘捕仍在服刑的亂港分子黃之鋒,以及正被關押的亂港分子譚得志。黃之鋒在監獄被押上囚車的畫面曝光。
香港「星島網」報導截圖
據香港「星島網」報導,2020年組織或參與「35+初選」的53名反對派人士圖謀逼使特首下臺及政府停擺,6日被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拘捕。7日,警方繼續採取拘捕行動,前往石壁監獄拘捕仍在服刑的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正在荔枝角收押所被關押的「港獨」組織「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兩人涉嫌罪名與此前一日被拘捕的53人一樣,同樣是香港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
「星島網」援引消息稱,黃之鋒7日早被香港懲教署人員押往有錄像設備的荔枝角收押所,接受警方錄取口供,中午完成調查後被鎖上手銬,而且腰纏鐵鏈,登上囚車折返石壁監獄繼續服刑。「港獨」組織「人民力量」也在發文稱譚得志被帶往中區警署錄取口供。
正在監獄服刑的黃之鋒1月7日被押上囚車。圖自香港「東網」
「星島網」稱,據悉,兩人去年均參與「佔中三醜」之一戴耀廷發起的所謂「35+初選」,當時籤署了有關「抗爭」聲明書,承諾當選後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隨後同樣在九龍東地方選區獲勝出線。
黃之鋒因涉2019年6月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案,於2020年12月2日被判刑,黃之鋒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處監禁13個半月,目前於石壁監獄服刑。譚得志因去年多次於街站叫喊「港獨」口號、被控《刑事罪行條例》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目前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