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時報網】隨著世界的發展,新鮮事物的不斷湧現,看待事物的標準也不再唯一,且呈現出越來越多元化的態勢,例如,對於一個人個體身份的界定,就不僅僅限於「男」和「女」兩種性別。
性別屬於「非必要信息」,荷蘭公民身份證將不再註明性別
北京《環球時報》報導,荷蘭教育、文化和科學大臣因格麗德範恩格爾斯霍芬表示,擬從「2024年至2025年」開始,荷蘭公民身份證將不再註明性別,因為性別屬於「非必要信息」。
荷蘭自2018年開始承認第三性別,出生證明上可寫「性別未定」。
據悉,範恩格爾斯霍芬此前就已經表示,讓公民塑造自己的性別身份非常重要,政府應該為他們提供自由安全的展現自己性別身份的方式。限制不必要的性別登記,是一個重要的步驟。
一些組織和網民對這一決定表示支持,荷蘭當地一家組織COC Nederland表示, 「對於自己性別身份認同有困難的人,這是個好消息。檢查證件時,他們不用被人盤問性別了。」
有的網民也對此表示高興,表示「性別與身份並無關係」
但也有人認為,取消註明性別會對社會安全造成影響。
「所以當警察要找一個嫌疑犯的時候,他們會說:『我們在找一個(種族省略)(性別省略)18至64歲的某國人?」
不過根據歐盟規定,荷蘭護照仍需要註明持有人性別。
範恩格爾斯霍芬表示,除此之外,希望政府儘可能限制不必要的性別信息登記。
她認為, ,在性別問題上,民眾應能夠自主決定身份認同,過著充分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據此,此前荷蘭已有3人通過法院申訴在身份證件中使用「X」標識。
歐洲和世界其他地區均有國家承認第三性別或中性
取消身份證性別荷蘭並非首例,德國自2018年起,身份證同樣不標註持有人性別。
《紐約時報》報導,德國從2013年11月1日開始,就在出生證上新增了一個「空白」的選項。如果一個新出生的嬰兒性別分辨不清楚,那麼TA的父母就選擇為TA選擇空白的選項。等TA長大之後,自己再來決定自己的性別。
近年來,澳大利亞和尼泊爾等國也通過法律途徑承認第三性別或中性,即既非男性也非女性的存在。
「雙性人」還是「中性人」 ? 法國一民眾為自己性別打官司
法國一位被視為雌雄同體的「雙性人」表示自己其實是中性人,他向司法部門提出要求獲得「中性人」的身份。
法新社報導,當事人名叫讓-皮埃爾今年。他出生時「無陰莖無睪丸,無陰道無卵巢,而且無性腺」(生殖器官)。他說,他「出生」時就是如此,希望自己天生的狀態「能夠得到承認」。
讓-皮埃爾現在生活在法國東部,職業是心理醫生。他說:「當我早晨或晚上在鏡子中看到自己裸露的身體時,我很清楚自己既不屬於男性的世界也不屬於女性的世界。」
他的律師貝特朗佩裡葉在最高法院為他辯護時指出:「讓 - 皮埃爾覺得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他也確實既非男人也非女人,而且他既不能成為男人也不能成為女人。再說,他也不想成為男人或女人。 」
讓-皮埃爾出生後「被冠以」男性的名字,「因為他母親當時想要個男孩」,但那個男性身份並不能代表他的真實狀態,律師對此表示遺憾,因為在他看來,一個人「法律和社會的身份界定」本來應當「反映一個人的真實身份」。這就是讓-皮埃爾訴諸法律為自己爭取真實身份的原因。
經過多年的隱藏,讓-皮埃爾在他42歲那年結婚,並和妻子收養了一個孩子。2015年8月,他的出生地圖爾的法院接受他的申請,同意將他的身份改為「中性人」。但是,奧爾良上訴法院於2016年3月駁回了地方法院的判決,理由是「如此更改身份性別等於承認同時存在著另一個種類的性別。」
佩裡葉律師對上訴法院的這一判決持批判態度,認為讓-皮埃爾的申請質疑的正是將自然狀態限制為或男或女的兩性法則,而這種分類完全是人為的,並非神聖不可觸犯的。
律師強調:「自然並非僅限於二元法則,為什麼法律要這樣硬性規定。」他同時指出,在有關公民身份的法律文本中,並未規定在性別一欄中必須填上「男人或是女人」,既然如此,「中性」也應當被接受。
檢察官菲利普安加爾蒙塔涅要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他表示:「雖然在有關身份界定的法律文本中並無二元性別的特殊定義,但兩性的界定卻是廣泛採用的身份界定。」他因此認為,法律在此問題上有它的定義,這是」一個既成事實,一種自然狀態「。
檢察官認為,這一上訴案涉及身份的根本性問題,應由議會立法者去重新審視,否則,由法官在現有法律框架範圍內去增設新的身份性別界定會導致許多不確定性,這超出了法官力所能及的範圍。」
讓-皮埃爾表示,即使他的申請被最高法院否決,「我也不會停止戰鬥,」因為在他看來,自己的申請「 並不僅僅涉及某一個人的身份狀況的修正 。」
(編輯:白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