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評論員 高路
據錢江晚報·小時新聞報導,杭州徐小姐一家住在濱江賀田尚城,100平方左右,兩室一廳,裝修得挺好,能看得到錢塘江。但是,最近因為蟑螂的事,徐小姐一家快崩潰了。吃飯的時候,蟑螂從桌上爬過;睡覺的時候,蟑螂在枕頭上逗留;廚房裡更是有千軍萬馬的「小強」佔山為王。
不僅僅是徐小姐一家遭殃,這幢樓的幾戶高層人家家裡也有蟑螂。而「罪魁禍首」是徐小姐家樓上的鄰居。從業委會和物業一起發出的一份告知函就能看出情況有多嚴重,該業主長期收集、囤放各種垃圾,並且養了小狗,導致臭氣燻天,各種害蟲滋生。
垃圾成山,蟑螂遍地,這個問題不解決,對領居的影響實在太大。相關部門不是不想作為,物業、社區多次出面協調,今年5月,社區和物業聯合多個部門出動了50多個人,清理了兩回,拉出去三卡車的垃圾,清理費都花掉了3000多元。可是如此大費周章,才一個多月就回去了,可見,若得不到業主的配合,不能根治,始終還是要復發的。
目前看來,現在採取的這些手段都不怎麼管用,對業主的約束能力有限。一來有些習慣一旦養成,不是那麼容易改的;二來,道德約束本來就是一種軟約束,對業主的制約力有限。從當事人的態度看,他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影響之大,在這樣的情況下,顯然,單純的勸解已經效果不大。
而社區同樣也沒有太多好辦法,協調也協調過了,請人也來清理過了,這是人家的房子,社區不可能強行破門而入吧?雖然明知道該業主的行為汙染環境,影響鄰裡生活,可是社區沒有執法權,能採取的手段並不多。哪怕請來執法部門,他們也必須按照法律和程序辦事,可究竟動用什麼樣的法律才能介入到私人空間呢?
事實上,類似的事情並不少見,特別是一些老小區,一旦有這麼一戶家庭,周圍所有領居的生活都被波及。物業和社區介入,業主配合一下,鄰居寬容一點也就過去了,這已經算是運氣非常好的,一旦碰到不配合的,就容易成為死結。可見,把希望全放在業主的配合上不現實,需要一個行之有效且能在社會上普及的辦法來應對。
那麼法律能不能有所作為?私人房產關上門是私人空間,你的房子怎麼處置是你個人的事,可前提是你不能損害他人的利益,至少蟑螂這種東西是會亂跑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味強調私人權利卻無視對他人利益、公共利益的侵害,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根據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環境衛生的權利,同時負有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義務。杭州市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維護好責任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可給予處罰。那麼,像賀田尚城的這種情況又該怎麼認定,怎麼處理呢?
這一類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公共環境衛生的破壞,就不能簡單地認為是鄰裡糾紛,需要納入公共利益的範疇內,在法律的框架中找到解決辦法。「好鄰居」也是法律管出來的,如果現行法律的規定還比較模糊,還存在立法的空白的話,就有必要啟動立法程序,這不僅關係業主的利益,也關係到公共安全。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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