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中嚴肅有關紀律的通知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全市黨員幹部必須做擔當作為、遵紀守規的先鋒模範。現將黨員幹部遵守有關紀律事項通知如下:
1、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遵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主動配合人員排查、健康申報、道路交通管控、流行病學調查、體溫檢測和身份核查等各項防控措施,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
2、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幹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教育管理。對在相關調查管控中不聽勸阻、拒絕配合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現場工作人員可以進行制止和教育,並記錄在案及時通報所在單位黨組織。對那些不聽勸導影響黨員幹部形象、幹擾影響或者故意阻擾疫情防控管理行為的,甚至帶頭滋事造成不良影響的,必須嚴肅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要從嚴從重查處,並視情追究所在單位相關領導的責任。
3、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將開通舉報電話(0571-85251320),暢通情況報送渠道,對不配合檢查等管控措施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加大處置力度,做到反應靈敏、處理快速。
中共杭州市紀委市監委
中共杭州市委組織部
2020年2月2日
杭州日報 誠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