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道鄰先生是民國時期著名的法律人之一,安徽蕭山縣人,早年留學德國柏林大學,於193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1934年,徐道鄰供職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幕下,蔣介石曾令其子蔣經國求學於徐道鄰。在此期間,徐道鄰曾因一篇有關中日關係的文章《敵乎?友乎?》,受到各方關注。時過境遷之後,後人才明白這篇文章乃蔣介石先生口述、陳布雷捉筆成文,以徐道鄰名義發表而已。徐道鄰後來於1938年擔任中華民國駐義大利使館代辦,密切關注墨索裡尼政府對華外交,一直到中意斷交。
回國途中,被國民政府考試院院長戴季陶相中,禮聘其供職於考試院銓敘部,擔任甄核司司長一職。
在徐道鄰供職於考試院銓敘部三年期間,先後有過三次辭職經歷。這三次辭職本是小事一樁,而且最終都因為戴季陶對徐道鄰的支持而最終未能成功。但今天我們翻檢小事,由此亦不難窺見徐道鄰先生的為人處世風格。
第一次辭職是在1942年7月徐道鄰提出《公務員任用補充辦法草案》之後。該草案要點如下:其一,從寬承認公務員以往經歷,利用其任職經驗,成就其銓敘資格;其二,採用權理辦法;其三,認可轉任職資格;其四,各省檢定訓練人員準予任用;其五,戰區依法準予任用或派用之資格,予以承認;其六,高級中學、舊制中學以及其他同等學校畢業的學生,均以十二級以下委任職見習,二年後如果考核成績優良,得升任本機關九級以下委任職。如此一份事關公務員飯碗的提案,在戰時提出,不啻是廣大公務員階層的福音,其時各個機關顛沛流離,人才流失嚴重,這一草案既與現行法律契合,又解決了戰時人才難求的難題,按理說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銓敘部一貫的風氣卻與此草案的精神背道而馳,長期以來銓敘部「一向適用法規,計資甚狹,限制過嚴」,因此對於徐道鄰的這個提案,反對者甚多。因此,徐道鄰則託病,向銓敘部部長賈景德提出辭呈。考試院院長戴季陶聞訊,並了解情況後,派部長秘書將辭呈退回,囑再將原提案提出商討,居然一舉通過。
徐道鄰的第二次辭職是在1942年9月。當時銓敘部考功司司長陳曼若提出《公務員敘級條例》草案,其中有一條規定,準予試用人員。徐道鄰認為此項規定,是反《公務員任用補充辦法》之道而行,因此在會議上與陳曼若發生爭執。徐道鄰認為陳曼若的說法非常勉強,但會場上亦沒有人支持徐道鄰。無奈之下,徐道鄰只好將此經過附在給戴季陶院長的辭呈之後,再一次提出辭職要求。如同上次辭職一樣,這次徐道鄰再次獲得了戴季陶院長寶貴的支持。戴季陶派考試院主任秘書到銓敘部,向有關各方聲言,不要與徐司長搗蛋,而且還指出,關於銓敘制度的,徐司長的意思,也就是戴院長本人的意思。接下來的銓敘部呈報給考試院的《公務員敘級條例》,已經沒有試用人員從最低俸級敘起的條文,該條例最終於1943年4月12日起施行。
第三次徐道鄰的辭職,還是因為一個法案。當時有不少人員從戰區逃出來,不敢攜帶證件,無法證明其學歷,因此不能得到銓敘。徐道鄰鑑於此,提出《資歷證件補充辦法》,仿照清代的印結精神,要同學做保人來證明學歷,同事做保人來證明經歷;保人必須薦任以上職員,要借用機關印信,如有偽證情弊,保人要受撤職處分。徐道鄰提出的這份草案剛剛讀罷,即有很多人起立反對,認為人性本惡,世風不古,人心大大地壞了,偽證機會太多,銓敘之門在《公務員任用補充辦法》之後,已經開得太大,現在再把證件的要求放鬆,後果將不堪設想。對於這些批評意見,徐道鄰亦在會場上做了較長時間的反駁,無奈會場上竟無一人支持。徐道鄰心灰意冷,決計改途教書,遂一邊與中央大學聯繫去講授法律,一邊謁見戴季陶提出辭呈。不料戴季陶對於《資歷證件補充辦法》非常贊同。戴季陶院長既然此態度,銓敘部自然遵照實行,《資歷證件補充辦法》遂於是年12月15日公布施行。
通過這三次辭職事件,我們不難看到徐道鄰身上率直、不苟且的一面。《公務員任用補充辦法》施行之後,由此辦法通過任用者,歷年不乏其人。若無此補充辦法之救濟,被阻擋在銓敘之外者,其數量可見一般。戰火紛飛,人才難求,這恐怕是徐道鄰從政期間最大的貢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