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科,各經濟園區、中央及省在潭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相關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人才強國」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系列講話及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湘潭市科研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激發各類優秀人才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局面,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決定開展第八批(2021-2023年)市級「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 推薦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名額
在我市範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含民營企業)、人民團體從事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工作,為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做出突出成績的在職科研和專業技術人員,符合評選條件者,可作為推薦人選。評選主要評價考核時間從2018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
為著力推進「三個高地」打造和「一谷三城」建設,加強產業人才培育,本次評選適當向產業類人才傾斜。已獲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稱號、已認定為我市D類人才和市第三批優秀人才榮譽獲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參加本次優秀專家評選。
根據《湘潭市優秀專家和湘潭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評選及管理辦法》(潭辦發〔2006〕25號)規定,已獲評院士、長江學者、國省重點人才計劃等市級以上(含往屆市級優秀專家)榮譽者;已享受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者;已認定為我市A、B、C類高層次人才者,不再參加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的評選。已獲得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榮譽者,原則上不再參加本屆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評選。同時,本次評選重點考慮基層一線,市直單位、市管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一般不參加推薦。
本次計劃評選優秀專家40名左右、專業技術骨幹人才120名左右。
二、評選條件
評選對象應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與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創新精神,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突出的崗位實績,已在潭工作三年以上,並分別具備下列條件:
(一)優秀專家評選條件:一般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民營企業優秀從業人員可以適當放寬),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作為優秀專家推薦對象。
1.在湘潭市優勢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重點企業從事產品研發、工藝提升和技術攻關等工作,實績顯著、專業技能拔尖;
2.在自然科學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創新性,有顯著的科學價值,得到同行專家公認,並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3.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獨到見解,對發展新興學科和新興專業,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得到同行專家的公認,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4.在科技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5.在省級以上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和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以及在引進、消化、推廣高新技術及其項目中,解決了「卡脖子」重大技術難題,其技術水平處於國內先進地位,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6.在管理工作中,能結合實際,運用現代科學管理理論及手段,創造出一套切實可行的科學管理方法和具體措施,處於國內先進水平,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7.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前3名或三等獎第1完成人;
8.在金融、服務、文旅、工業、農業、科技創新、科學知識普及、教育、衛生、規劃、建設、交通、環保、信息、法律、文藝、新聞等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得到同行專家的公認,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9.在其他專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得到同行專家公認,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10.駐潭高校人才一般需在推動校地融合、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特派員服務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
(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評選條件:一般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技師資格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民營企業優秀從業人員可以適當放寬),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作為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推薦對象。
1.在湘潭市優勢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重點企業從事產品研發、工藝提升和技術攻關等工作,實績突出、專業技能突出;
2.掌握了關鍵理論及技術的關鍵科技人才,或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並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3.在自然科學研究方面成果突出,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並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4.在社會科學研究或其他研究領域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成果獎勵,並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5.在金融、服務、文旅、工業、農業、科技創新、科學知識普及、教育、衛生、規劃、建設、交通、環保、信息、法律、文藝、新聞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6.在其他專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得到同行專家公認,具有突出的經濟社會效益;
7.駐潭高校人才一般需在推動校地融合、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特派員服務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三、評選程序
(1)單位推薦。由各單位和主管部門按評選條件認真初核,提出推薦人選,報市委人才辦。
時間:(2020年12月-2021年1月)
(2)初步審查。組織相關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審議,分別提出優秀專家初步名單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初步名單(由市委人才辦組織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查推薦人選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未入圍市級優秀專家初選名單的推薦人選自動進入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備選名單。)
時間:(2021年2月-2021年3月)
(3)專家評審。分類別設立專家評審組,各專家評審組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閱,一般根據推薦人選近3年來取得的專業技術成果和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情況,綜合行業主管部門和推薦單位的意見,提出優秀專家初步考察建議人選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建議人選。提出優秀專家考察初步建議人選後,組織優秀專家類開展現場答辯,評委由各行業領域專家和市直有關單位相關同志組成,對答辯對象進行評議,提出優秀專家考察人選。
時間:(2021年3月-4月)
(4)組織考察。考察採取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相關原始資料、現場查看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提出考察建議,形成建議名單。
時間:(2021年3月-4月)
(5)會議審議。優秀專家建議名單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建議名單提交市委組織部部務會審議,形成送審名單。
時間:(2021年4月)
(6)會議審定。將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送審名單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或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對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擬評對象進行公示。
時間:(2021年4月)
(7)表彰獎勵。報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委、政府發文授予「湘潭市優秀專家」和「湘潭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榮譽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
時間:按程序推進
四、組織領導
評選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協等部門具體實施,市委人才辦負責評選的日常工作。
五、政策支持
市級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在評選後的三年內,每人每月發放一定的津貼。經費由市財政統籌安排,津貼發放時間從2021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止。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開展有關理論培訓、學習考察、休假療養、健康檢查、聯誼交流、產研對接和科技特派等活動。
六、管理考核
市級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由市委組織部和所在單位嚴格按照《湘潭市優秀專家和湘潭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評選及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市委人才辦要加強對市級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的考核評價,建立人才信息庫。所在單位要高度重視,努力為人才專家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充分激發其創新創業潛能,對其個人重大信息變更,要按《湘潭市人才工作報告制度》要求及時上報市委人才辦。市級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要發揮自身專業特長,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每年年底,市級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要向市委人才辦進行書面述職,報告一年來的學習、工作及科研等情況。
七、推薦材料
(一)所需材料
推薦人選必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反映人選政治思想、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突出業績的綜合推薦材料1份(3000字以內);②《湘潭市第八批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推薦表》1份;③《湘潭市第八批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推薦人選基本情況一覽表》1份;④各種證書(含學歷學位證書)、獎狀、論文、著作等附加證明材料複印件(經單位審核蓋章)各1份。⑤推薦人選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張。
(二)有關要求
1.材料①、②、③均用A4紙列印,並提交電子文檔(Word文檔錄入資料,用U盤拷入或發送郵件,郵箱地址:xtrck2008@163.com)。
2.所有書面材料列出目錄並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
3.將所有書面推薦材料及電子文檔和照片等於2021年1月30日前報市委人才辦。
4.協會等非用人單位直接推薦的人選還需經被推薦人所在單位認可,並在其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方可報送。
本通知及有關附件可從湘潭市委組織部「紅土地-湘潭組工網」通知公告欄下載。
聯繫人:馮鼎新 陳暢;聯繫電話:0731-58583285
(如手機端無法下載附件,請在電腦端下載)
附件1:湘潭市第八批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推薦表.docx
附件2:湘潭市第八批優秀專家和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推薦人選基本情況一覽表.docx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