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理念,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強公開聽證要求,依法貫徹「少捕慎訴」檢察理念,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升檢察執法公信力。近日,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檢察院對丘某涉嫌詐騙案擬作不起訴處理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會邀請龍圩區公安分局、人大代表、政協代表和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等擔任聽證員。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梁琪主持聽證會。
聽證會開始,梁琪檢察長首先宣布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公開聽證相關法律規定和會場紀律,介紹聽證員基本情況、詢問是否申請迴避等。該案擬作不起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全程現場聽證。
隨後,該案承辦檢察官就案件基本情況、審查認定事實、犯罪構成要件等進行詳細說明,提出對該案作相對不起訴的擬辦意見,是因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諒解,並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且該案涉案金額不大,犯罪情節輕微。公安機關辦案人員也現場對該案相關偵查情況作說明。
案情介紹
2017年9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丘某與被害人黎某相識。2018年8月某一天,丘某向黎某提出要到梧州市,並將偽造的身份信息發送給黎某要求幫購買到梧州的車票,但因身份信息不符合,黎某無法幫丘某購買車票,丘某以自己買車票到梧州為由騙取黎某人民幣1000元,同年8月期間,丘某多次以購買車票到梧州為由共騙取黎某人民幣7200元。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
在全面了解案情、聽取被害人諒解意見和公安機關、律師代表等意見的基礎上,聽證員集中單獨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等進行綜合評議。隨後,聽證員代表發表聽證意見,一致支持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案擬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的意見,並對檢察機關加強規範辦案、對擬不起訴案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有效提升檢察執法公信力給予肯定。
最後,犯罪嫌疑人丘某對其涉嫌詐騙犯罪行為深刻懺悔,誠懇悔罪,並感謝龍圩區檢察院通過公開聽證形式,擬對其作不起訴處理,給其洗心革面、回歸社會的機會,表示今後將努力工作、認真生活,積極對社會多做貢獻。
此次對擬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聽證,既有力促進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提升檢察執法公信力,也充分體現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又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充分展現檢察機關在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理念的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