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微博主題:說說你的初戀吧?正好,讀書寫作一陣子了,有些累了,就躺在國家圖書館舒適的椅子上,閉目養神,並且回憶起了我的初戀。
不過,對於我這個年齡的人來說,初戀那種純潔的青澀青春味道,已經不在舌尖上回味,它們已經生長成為內心的一種情緒,在心底深深潛藏著,平時不會輕易泛上來,只在一些莫名時分,比如某個安靜的夏日午後,比如某個夜深人靜的不眠時分,比如某個莫名其妙的感動時刻……悄悄地,卻如絲如縷綿綿不絕地包裹著我。即便青少時期幾乎無法承受的愛情失意,也已經不會讓我繼續傷心欲絕,不會讓我繼續怨怒發誓,同時,也不會因為初戀的失敗,因為當年的激情遭到冷遇,嘲笑自己當年的衝動,在今天對記憶中或者現實中已經青春不再的她給予輕慢。
如果你在初戀失敗後找到了另一位,而且比那一位更出色,你因此追悔當初的追求,「我怎麼就追她(他)呢?我怎麼就遭到了她(他)的拒絕呢」?或者說,你在日後有了出息,而當年拒絕你的那位,或青春不再,或事業平淡,這時,你為當年的追求而後悔……這時,我敢說,你不但是在褻瀆對方,也是褻瀆自己,更是對愛情的褻瀆。對於大多數戀人來說,初戀不管是開花結果抑或遭到雨打風吹去,此後經年,當年的如火激情,早已經過歲月的醞釀,經過人生歷程的發酵,成為一杯老酒,一支無名的催眠曲,獨酌或低吟時分,我們都會帶著某種情緒,某種淡淡的感動的情緒。
我的第一次初戀……唉,人到中年了,說起這些,實在有些不好意思,是不是會被年輕人嘲笑呢?是不是會讓年輕人覺得沒個長輩的樣子呢?的確是個事兒。好在,我對初戀的回憶,不會給他人帶來不快,回憶起它們,不但是心靈的愉悅,同時,也是作為長輩對晚輩們的啟示。在有關愛情、婚姻、家庭等人生大事上,作為長輩,應該時刻關注著晚輩,並用他們的經歷、覺悟給晚輩們提供參考,好讓晚輩們的人生走得更順利、更幸福。
那好,我老人家就開始義無反顧地回憶我的初戀了。
說到初戀,首先有一個問題:什麼是初戀?一個人還有什麼「第一次」的初戀,是不是有點褻瀆初戀或者違背了基本的邏輯呢?進一步說,戀愛到何種程度才算是初戀呢?更具體地說,像我的兩次自以為可以被稱作初戀的單相思那樣的感情衝動,是不是可以叫做初戀呢?
管那麼多呢?只要自己覺得是在戀愛,只要那種經歷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直到今天還依稀可見的印跡,它們就是有意義的。
我的第一次初戀,是在師範時期,發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彼時,相當於高中階段的我們那些中等師範生,是極少有人談戀愛的。在校期間談戀愛,不但學校紀律不允許,也會被同學們看不過去。就學校紀律來說,在校期間談戀愛,輕者會被處分,嚴重者甚至會被開除。要知道,那時的師範生在校期間就享受國家幹部待遇,不但國家發給糧票,而且每月還有十八塊錢的夥食費;更重要的是,畢業包分配。因為談戀愛而被開除,實在得不償失!違反學校談戀愛規章制度的輕重標準是怎麼確定的呢?一名我班在學生會當幹部的同學說過,好像深更半夜大伙兒上晚自習你倆卻跑到操場摸黑處摸黑,那就是輕度違反校規校紀;重者呢?就是被抓了奸!
乖乖,十六七歲的兩個學生娃,尤其還是農村來的,受到黨和政府和人民的資助上了師範,將來是要為人師表的,卻不好好學習,卻淨幹些男盜女娼的事情,不但無顏見老師同學、父老鄉親,也無顏見列祖列宗啊!那就只有開除了。
說實話,彼時一屆五六百人的師範生中間,鬥膽談戀愛的,也至多有那麼三五對兒。其中,記不清是哪個班了,有一對兒。當時,我們都是初中畢業考上的師範,高中畢業是不允許報考的。那個班有一對兒,是高中上了半截,冒充初中畢業生考上了師範。因此,他倆就像混進羔羊群裡的火烈鳥,到了青春衝動歲月,兩人按捺不住,偷偷摸摸戀愛起來。他們班的一些小衛道士還合計把他倆堵在了操場。據說,被堵著的時候,他倆正在親嘴,把其它同學騷得、躁得從頭到腳冒火。
後來,他倆還真就成了一對兒。遺憾的是,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開,他倆結婚幾年後,那名仁兄像在師範讀書期間偷嘗禁果一樣,偷嘗婚外戀的禁果,鬧得滿城風雨,倆人因此離婚大吉。
類似偷嘗禁果的,還有幾例。到了今天回頭看看,固然有當初郎情妹意直到今天還琴瑟和諧的,但也有幾對兒吹燈拔蠟、掀攤子散夥的,而且是以俗世婚戀觀念中不道德的方式吹燈拔蠟掀攤子散夥的。似乎後者居多。
後來,同學們分析歸納出一個結論:凡在校期間談戀愛的,都不是貨真價實的痴情種,但往往都是混得不錯的人。想一想,這是人生的基本硬道理。安分守己者,無論彼時此時,肯定吃不開;偷吃禁果者,無論彼時此時,肯定都吃得開,不但能夠吃到一個個愛情的果實,也能吃到一個個功名利祿的果實。當社會陷入混亂無規則,偷嘗禁果往往在結果上受到鼓勵,則更如此。
有愛情婚戀專家調查,在校期間的戀愛對象,畢業後的結合率極低;結合者,婚變率極高。青梅竹馬啊,怎麼反倒婚姻不穩固呢?其實,所謂青梅竹馬作為幸福婚姻的基礎只是表象;真相是,凡敢於偷嘗禁果者,均為不安本分者,均為經不起誘惑者。他和她經不起彼時的誘惑偷嘗了禁果,也肯定經不起此時的誘惑去偷嘗新的禁果。這一人生鐵律,諸位君子女士不可不牢記心底。否則,唱過禁果的酸甜後,你要花更多的時間品味禁果的苦澀,而且說不定就要品嘗後半輩子。
我不是在做腐朽的衛道士,我只是想做一些有價值的、對正在戀愛著的雙方有益的道德告誡;我更不是在拉歷史倒車,宣揚一個禁慾時代的純潔。其實,在我們那個年齡,的確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當年我們臨近畢業時,有幾名老師還張羅著給同學之間有些郎情妹義的學生撮合,一些同學還看不慣:哼!還老師嘞,帶頭違反校規。更有趣的是,個別年輕老師近水樓臺先得月,從女學生裡挑來挑去。一名考上了研究生的老師,長得還蠻帥,看上了一名女學生。可惜,女學生最終沒有跟著老師走。那名老師生氣地說:「拿我一個研究生,配不上一個小姑娘?!」這位老師的話,暴露出他的愛情觀是庸俗的實用主義、等級主義的雜交貨,與我們那些單純的師範生愛情至上的愛情觀是格格不入的。
本來要談自己的初戀,卻說起了其它同學老師的風流韻事。這樣說,也並未跑題,是想著首先介紹一下初戀時期的社會大氣候。
在那樣的社會背景大氣候下,我這個從小就膽小怯懦、學習成績還算不錯的學生,自然是不敢戀愛的。話又說回來,像我那樣本份老實卻一根筋般執拗的小笨蛋,也沒有幾個女生會看上我。說句牢騷話,男人不壞,女人不愛,這一事關人生男女的規律,確實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硬真理。女人喜歡的,往往是花言巧語的騙子。不信的話,你看看周圍。
讓我熱血沸騰的是,安分守己性格倔強的小笨蛋受到了我班一位漂亮女生的愛慕。她和我是同鄉,她父親還是我們縣一位局長,在我們這些絕大多數來自農村的學生中間,她應該算是一位千金小姐。她長得胖乎乎的,現在回憶起來,她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美女,可當年她卻是我心中天下第一美女。直到現在,我不知道怎麼形容她的美麗,只是回憶起時有一種溫暖的感覺,也就是那種大伙兒痴痴戀愛時都有的溫暖感。我們班有好幾名男同學看上了她,其中一名班幹部還利用權力騷擾她。但是,只有我知道,她只愛我自己。其他同學沒人看得出來,那名班幹部看出來了。他於是挖空心思地陷害我。我因此還和他打了一架,被學校記了一次大過。
她有多麼喜歡我呢?師範第三年,我去了新組建起來的體育班,和她分開了。我坐在體育班的第一排,每天開飯到餐廳去,她要從我們的老班走過體育班門前,這時,她總會踮起腳尖,透過門上的玻璃瞅我一眼,每天如此……
想起來,至今心頭暖情洋溢,眼眶發熱……
算了,不說了,美好愛情只能深深地藏在心底。一來,真正的愛情是不能與任何人分享的;再者,我們不能讓過往的愛情惹起今天愛人的不舒服。這樣才是理性的深愛,才是對過去的愛人、今天的愛人的尊重和愛戴。
那段初戀讓我多麼刻骨銘心呢?剛畢業那一陣子,我每日沉溺在離開她的日子裡,悲傷不能自拔。我和一位最要好的玩伴到一堵牆那裡踢足球,一邊踢著,一邊回憶起她,並且忍不住向好友傾訴。看著我機械地踢著足球,好友說:「你好像神經了。」此後一段時間,我和好友多次在一起踢球、傾訴,以至於好友都感動了,他說:「我要去縣城找她,告訴她,你是多麼愛她!」
但後來,這段初戀卻沒有結果。曾經不停地想:為什麼?也許是當時的我比較自卑吧,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不是因為她是局長千金,而是因為在我這個痴迷者的眼中,她像聖母那樣,渾身放射著光芒,讓我這個低俗粗野的凡人不可企及。
我的第二次初戀——哈哈,初戀還有第二次?正像一位網友所說,你莫搞錯了時空邏輯嘍!事實上,初戀的確可以發生兩次,甚至三次四次,至於更多次,也許就變味了。我的「第二次初戀」發生在第一次初戀五年後,我從教育系統調到了工商銀行。在那裡,二十來歲的處男小夥子的愛情再次被激燃起來。她的父母都是市裡的領導幹部,我們在一個營業大廳工作,我在這頭,她在那頭。我平均三分鐘向那頭的她看一眼,她平均兩分鐘向這頭的我看一眼。就這樣,眉來眼去,愛情的火花開始在兩顆年輕的靈魂之間激閃。每天早上上班,她推開門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向我這邊望出她今天在營業大廳的第一眼;每天下班,她拉開門的最後一件事情,就是向我這邊望出她今天在營業大廳的最後一眼;每天上班,我坐在座位上,眼睛一直盯著那扇鐵門,等著她的到來,等著和她今天在營業大廳的第一眼相遇,然後埋下頭,快樂地開始我今天的繁忙點鈔工作;每天下班,我坐在座位上,一邊數點著最後一把鈔票,眼睛一邊望著那扇愛情的鐵門,等著和她今天在營業大廳裡的最後一眼相遇,然後,快樂收工。
正當我憧憬著,我們眉來眼去的愛情會在適當時刻發展起來,因為一次醉酒和同事打架,我被單位關了禁閉。趁此機會,另一名對她心儀的同事向她發起了猛烈進攻。也許是打架這種非常惹女性討厭的行為激起了她的反感,也許是第二名心儀者的巧舌如簧心機奸詐俘虜了她,出了禁閉,我清晰地感覺到,原來那種總是帶給我溫暖的目光一下子變得冰冷,甚至還帶著明顯的厭惡。
唉!年輕時我們不懂愛情,愛情往往會在倏忽之間,如同小孩子的臉,如同六月的天。
不過,到了今天這個成熟的中年時期,我的確羞愧地認識到,打架是多麼可恥的暴力行徑啊!儘管打架在許多時候往往是無奈的義憤者的正義行為,但在這個崇尚莫名其妙理性的社會上,訴諸肢體暴力者往往會被邊緣化。我在師範時期是那樣的被迫打架,以至於直到今天,許多師範女性同學提起我,還是會皺著眉頭,一臉厭惡閃避的表情。
那次打架之後,儘管對於愛情有些六神無主,想起她每天的第一眼和最後一眼,我還是抱有某種信心或者僥倖心理的。我更覺得,越是一個人最不幸的時刻,越是考驗愛人的真情時刻。於是,我平生第一次鼓起勇氣,第一次把暗戀付諸實施:我在她回家的路上,如一隻潛伏在灌木叢中的孤狼,在她下班必定路過的一家賓館的門房近處,心焦地等著她。當她走近,現在還清晰地記得,我是多麼緊張啊,緊張得渾身發冷!我的右手緊緊地攥著寫了整整二十頁的情書,緊緊地插在運動褲的口袋裡,另一隻手也緊緊地插在口袋裡,手心上出了許多汗,隔著運動褲還能感覺到汗津津地。我不知道怎麼就萌生出那麼大的勇氣,竟然平生第一次靠近心儀的女子。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嘴巴在發聲,我只聽見空氣中有一個哆哆嗦嗦的聲音:「我能不能和你談一談?」
我至今清晰地記得,她揚起頭,看看我;我至今清晰地記得,她有一排美麗的大板牙,她的牙齦很寬,她的臉上洋溢著那種處女的白裡透紅……
想起來,我多麼痛苦啊!
她看看我,臉上有一種厭惡和鄙夷的神情。似乎直到現在,回憶起這件痛苦的往事,我的耳邊依然迴響著她的聲音:「哼!我沒時間!我都工作好幾年了,會沒有男朋友嗎?」
頓時,我好像掉進了冰窟窿,渾身溼冷。我囁嚅著,眼中好像有淚水……
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已經走得沒影兒了,我只是全身麻木,或者說,麻木一陣子,溼冷一陣子。我踅到馬路對面一排剛剛栽下的法國梧桐樹下,愣愣地、冷冷地站在一株最茂盛的樹下。這時,我看到,大約隔了五六株樹的不遠處,一位小女子正在痴痴地、似乎還有些傷感地盯著我。我認識她,她是我一位表哥鄰居家的女兒、我表妹的高中同學,在那家賓館上班。我早就知道,她痴迷地看上了我。那時,我經常在周末到表哥家裡去,她總會裝作找我表妹玩耍的樣子到我表哥家。我的表嫂看出了端倪,有一個周末,當那女孩子像平時一樣裝模作樣去我表哥家等著我,我表嫂這個尖刻的女人對那可憐的女孩子說:「我們表弟已經有女朋友了,馬上就要結婚了。」結果,那個可憐的女孩子回家就躺在床上,一個星期後才起床。
那天,當我冰冷地站在被另一位女子拒絕的地方,我看到,那痴痴地愛上我的女孩子正在街道對面的一株法國梧桐樹下站立著,她扶著那棵樹,好像生病的樣子,就像我一樣。我們這些可憐的男人女人啊,被別人傷害著,也傷害著別人。
後來一直想,假如我娶了那個女孩子,我的家庭就會一輩子平平淡淡卻幸福溫馨吧?然而,說真的,當初我對她的確沒有多少意思,可能是因為她長得不夠漂亮的原因吧,也許僅僅這樣一個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說,我是一個世俗的男人。我們如何裝模作樣,其實我們本質上只能是大俗人啊!
年輕不懂愛情;年輕時,愛情不過一種青春的衝動,儘管拿衝動是多麼的真誠。及至中年,渴望著愛情,卻再也沒有青春的熾烈衝動,徒剩感嘆唏噓。
第二天是一個下雨天,我只想跑回老家,然後一口氣睡上三天三夜。至今清晰地記得,下了汽車,我打著一把雨傘,在通往老家的泥濘土路上走著;心頭只能想起一件事,就是她。至今清晰地記得,當時這樣琢磨來琢磨去:如果不能和她在一起,即便讓我當個市長,我也覺得人生沒有什麼意思。翻來覆去地這樣想啊想啊。至今清晰地記得,我還想到:假如讓我當個省長呢?想到省長,覺得心裡舒服了一點。
呵呵,真俗!的確就是一個大俗人啊!
然而,那一段日子啊,生不如死。
更讓我傷心的是,那名頗多手段的男同事對她發起了猛攻,傻丫頭竟然被臉黑心更黑的偽君子遊說得心猿意馬,有一陣子,甚至和他談起了戀愛。那一段時間裡,每天傍晚,看到那個詭計多端的黑小子不在單身宿舍,我的心就像針扎一樣,我想像著,他們也許正在公園裡卿卿我我。我幾乎失魂落魄了,不止一次地問自己,這樣活著,和死了又有什麼不同呢?
幸運的是,她的媽媽——我們上級單位的一位處長,以長輩的眼光審視了她女兒的追求者,看到了他的黑臉,更看到了他時時包藏著的黑心,斷然要求女兒遠離這個黑心賊。好像她對那個黑臉的傢伙也的確沒有多少意思,她媽媽讓她與其斷絕來往,她很快就輕鬆了斷。後來的事實證明,儘管那個黑臉傢伙很會糊弄同事,但日久見人心,隨著交往的時間增長,大伙兒都看清了,他是一個偽君子、勢利小人、心狠手黑的品質敗壞者。後來,他竟然涉入非法集資犯罪,差一點鋃鐺入獄。儘管他靠著一個用金錢收買的上級領導的庇護逃脫了法律制裁,但大伙兒更加明白了他是什麼人。
這是值得那位女同事慶幸的。看來,她的媽媽還是有眼光的。
大概是在三五個月之後,我破碎了的心就基本上癒合了;過了一年後,沒有多少傷痕了;更後來,想起這件未果的戀愛,我竟然沒有多少印象了。
幾年前,我到原來工作的工商銀行辦事,意外地遇到了當年的痴情對象,糖果女孩已成為一位處長。我禮貌地問候她,她卻好像不認識我的樣子。我也就感覺索然無味了,並在走出工商銀行大門遇到另一位同事的時候,很快將她完全忘記了。
我為此百思不得其解:難道我是一個薄情寡義的人?當年連市長都換不來的愛情,竟然未能在心底留下些許的印跡!
閱歷了人生,現在明白了,那段少男少女的痴情之所以未能在彼此心底留下深深的印跡,是因為,它不過就是一場單相思或者雙方情竇初開的暗戀,尚未發芽即已遭到了風吹雨打,未能有更深的愛情和肌膚的交流。D·H·勞倫斯這位著名的色情或愛情小說家的經典語錄:未能有肉體交融的愛情不是真愛情。
我對此有些贊同。
不過,現在一些男女,在一起同居三兩年甚至更長時間,說分手就分手,而且是瀟灑地分手,好像誰也不欠誰。這就讓人難以理解了。
嘮叨這麼多,還淨是抖摟自己的私情,是不是有點老大不小的無聊呢?其實,我只是想說明一個意思,在今天這個五花八門、光怪陸離、豐富多彩或稱亂七八糟的多樣化世界上,一個嚴肅對待生活的人,應該堅定地保持某些傳統優良品質,應該對某些事物給予永遠不會褻瀆的尊重,比如,對基本的道德倫理原則的尊重,對有利於人類社會、有利於族群健康發展的高尚信仰的尊重,比如,對愛情的尊重。把愛情等同於性,固然與中國傳統倫理觀念、價值觀念相悖,同時,它們更非新生代信奉的西方倫理和價值觀念,西方人在愛情方面比大多數中國人、東方人更具責任感,更多彼此的忠誠。那麼,把愛情等同於性,是什麼行為?是獸性行為,雖然時尚,卻很低級,很老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