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鑫信託兌付危機再次觸發投資者維權問題

2020-12-17 環球網

記者採訪獲知,由華鑫信託發起並主動管理的「華鑫信託融鑫源4號能源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於2013年8月6日成立,原應於2015年8月6日到期,因融資方無法正常還本付息,信託計劃被延期三個月至11月6日到期,且信託公司提出將延期期限內投資人收益率由8.2%/年提高至10.2%/年。11月6日,由於融資方經營困難,該項目不能按期兌付,導致信託產品出現了兌付危機。

專家觀點:銀行代銷不等於銀行運營管理

11月9日,華鑫信託在網站上登出了落款日期為「11月6日」的公告,未作出具體承諾,僅表示「正全力進行追討,爭取最大限度保護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多位投資人反映,迄今為止,信託公司尚未召開投資人說明會。

有關專家表示,信託產品一般有兩種類型,一類是銀行為滿足其合作企業的融資需求,主動設計了包含信託計劃的交易結構,信託公司僅承擔「通道」職能;另一類是信託公司為其企業客戶發起設立信託計劃並承擔主動管理職責,銀行僅僅是信託產品的銷售渠道之一。

記者採訪了解到,本次的「華鑫信託融鑫源4號能源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屬於第二類,由華鑫信託公司發起並主動管理。作為主動管理方,信託公司有義務對於信託財產的投資進行主動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盡職調查、風險評判、投後管理,以及將重要信息及時準確地披露給投資者。銀行作為代銷機構需確保銷售過程合法合規,且根據信託方提供的信息將風險提示給潛在投資人,但代銷機構不參與項目的運營和管理。

這位專家解釋:「產品代銷銀行一般都嚴格規定,銷售客戶經理必須為符合資質的營銷人員,銷售過程必須合法合規,也會要求客戶對風險揭示予以確認並親筆籤署相關文件。」

市場聲音:「剛性兌付」不利於市場長期健康

一些購買了銀行代銷信託產品的客戶,往往在信託產品無法兌付時,會要求銀行對產品進行「兜底」,即業內所稱的「剛性兌付」。國內銀行業出於維護企業形象的需要,往往也被迫接受這一潛規則,進行「剛性兌付」或「隱性剛兌」。

實際上,人民銀行2014年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已明確指出:「剛性兌付」現象有悖於「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市場原則,不僅助長了道德風險,也抬高了市場無風險資金定價,引發資金在不同市場間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動。央行副行長潘功勝也曾指出,要加強投資者教育,破除「負盈不負虧」的投資誤區,培育投資有風險、責任應自當的理念。因此,某種程度上,打破「剛兌」潛規則的個案,是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利率市場化的必經陣痛期。

法律意見:信託投資者維權應找準方向

一旦銀行業「剛性兌付」信託產品的潛規則被打破,產品投資人該如何維權?法律專家的建議是:遵循合同、協議,充分運用法律途徑,向信託產品管理機構(即信託公司)主張權利。

銀監會《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信託公司依據本信託合同約定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因違背本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銀監會印發的《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銀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代為推介信託計劃,不承擔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專家表示,實際案例中,代銷銀行往往願意協助客戶,遵循合法途徑向信託產品管理方維護正當權益。

相關焦點

  • 四川信託產品接力爆雷,兌付危機如何化解?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郭志強(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周刊》2020年第12期)繼安信信託爆雷後,四川信託產品逾期引發的維權也持續發酵。6月以來,數百位投資者和四川信託、四川地方金融局、四川銀保監局進行了多輪協商溝通會,雙方仍未就兌付問題達成一致。
  • 又一信託平臺產品逾期,兌付危機如何收場?
    近日,又一信託平臺被爆出現兌付危機。 據悉,中泰信託——中泰·弘泰21號集合信託計劃(以下簡稱「弘泰21號」)共分四期成立,總規模2.6億元。
  • 開年屢陷兌付危機 光大信託能否化險為夷?
    除此之外,還有投資者反映,自己的「光大信託-智興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智興5號」)也到期了,但融資方卻向光大信託申請將第1期信託貸款之本息延期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後支付。種種跡象表明,光大信託的兌付壓力正在加大。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僅上述三個信託計劃,光大信託涉及的延期兌付金額就超過了5億元。
  • 光大信託3億元產品面臨兌付危機
    前身為甘肅信託的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大信託」)再遇危情。繼黃河15號、黃河17號信託項目逾期之後,甘肅信託(光大信託)-黃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路橋建築裝飾城二期產品也面臨兌付危機。
  • 信託業違約潮來襲,雪松信託做「兌付迷局」遭投資者圍樓
    然而當晚投資者接到的卻是無法兌付本息、產品無限期延期的通知。來源:滬上金融圈自媒體6月15日,眾多投資者集聚四川信託總部成都川信大廈37樓討要說法,負責接待的四川信託監事會主席孔維文稱,四川信託資金池業務目前遇到流動性問題,在考慮處置資產和引進戰略投資者。
  • 背靠中國華電 華鑫信託怎麼樣?
    有人看背後股東,有人看註冊資本排行,有人看管理規模,有人看過往歷史兌付情況……這些要素其實單拎出來都有弊端,但如果能夠綜合來看,對了解信託公司還是很有幫助的。信託公司介紹是接下來固定推的一個欄目,歡迎大家向小固推薦感興趣的信託公司。今天的「主角」為華鑫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 三百名泛亞投資者集聚雲南政府維權 兌付危機來規模最大
    導語:7月20日,聚集在省政府門口維權的人們並沒有發生衝突。下午四點之後,投資者開始陸續散去。今天並沒有一名省市政府的領導露面。投資者們表示,明天還會繼續在此守候,等待解釋。
  • 山西信託信裕1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陷入兌付危機
    以該時間計算,這款產品最晚應於今年8月份到期清算,但遺憾的是,由於聯盛的重組並無進展,投資者期盼兌付的願望暫時仍未能實現。  據本報記者了解,因深陷山西聯盛債務漩渦而不能按時兌付的信託產品並非只有信裕15號一隻。
  • 光大信託無利息保本金?信託業進入兌付高風險區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日訊(記者邢曉宇)日前,光大信託的「黃氏控股集團路橋建築裝飾城二期項目」(以下簡稱「黃氏裝飾城二期」)兌付危機,使得大眾目光再次聚焦信託的兌付問題。
  • 信託打破剛性兌付 這些前提莫忽略
    無論是《關於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還是隨後的多個細則以及相關監管機構的表態,都多次強調,機構和個人投資資金信託應當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信託利益或者承擔損失,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這也就是業界常說的「打破剛兌」。
  • 安信信託25個產品未能如期兌付 涉及金額超100億
    對此記者也諮詢了青島當地業內人士和第三方財富公司了解到,投資信託也存在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產品投資方向,風險自擔。25個產品未能如期兌付5月22日晚間,上交所向安信信託發出問詢函,涉及到業績下滑、信託產品違約和延期兌付等9大問題。
  • 新華信託300萬理財產品遭遇兌付危機
    孫女士表示,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她依然收到了一份關於延期的「《告知函》」,而該「《告知函》」寫明,兌付時間將在原信託計劃約定的到期日基礎上延期不超過6個月,應該是2015年12月9日到期之前,最晚到帳日應是2015年12月19日。  「可是延期後,到了兌付時間仍沒有兌付,他們再次違約,一拖再拖,一延再延,現在又被延到2016年2月1日。」孫女士說。
  • 中誠30億兌付危機事件迎新進展 正尋投資者接盤
    網易財經1月22日訊 開年之初,備受矚目中誠信託兌付危機迎來新的進展。網易財經從投資者處獲悉,今日晚間,中誠信託發布公告稱,截止今日,山西紫鑫礦業集團交城神宇煤礦取得了換發的採礦許可證。
  • 山西信託「信裕15號」到期未兌付 投資者稱光大銀行銷售有責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朱熹妍 8月21日,山西信託發布了《信裕1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處置情況的最新報告,對於山西聯盛融資債務追償仍舊沒有實質性進展。這則報告再次刺痛了161位信託投資者的神經。「聯盛的重組遙遙無期,我們希望信託和銀行能夠先行賠付。」一位投資者代表對本網表示。
  • 中信信託項目兌付又現扯皮 專家:三類最好不要碰
    圖/鄺野  信託產品再次爆發兌付危機。不過此次事件惹人關注的焦點則在於,規模5億元的信託項目的兌付危機引發了兩大行業巨頭「開撕」,雙方對於到底該由誰承擔責任各執一詞。  現象:礦業項目再爆兌付危機  公開資料顯示,此次延期兌付的產品名稱為「中信·古冶集團鑄造產業鏈信託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由中信信託發起設立,工行山西分行包銷,項目投向是山西古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中信方面的資料顯示,該計劃期限設計成2+1年,即原為2年,按照合同約定可延長1年,信託受益權預期收益率為8.5%至11%/年,共募集資金5億元。
  • 中泰信託又一產品被爆出現兌付危機 產品總規模2.6億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劉佳 北京報導中泰信託的煩惱一波接一波,近日又一產品被爆出現兌付危機。融資方和擔保方資金實力尚可,緣何會出現兌付危機呢?中泰信託在回復記者提問時表示,因交易對手主要經營業務是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項目大多為公益項目,回款周期長,目前尚未形成收入,當地稅收收入較少,因此目前現金流緊張,無法按時償付本信託計劃。
  • 地產信託違約頻發 五礦信託兌付糾紛等判決
    據接近五礦信託的知情人士介紹,在產品到期前6個月,也就是2013年年初左右,對榮騰置業還款資金情況進行了核查,結果發現回籠資金不足以支付信託本息,五礦信託督促加快銷售未果,最終提出提前終止信託計劃。「我們已進行了剛性兌付,無論是本金還是利息均照約定支付給了投資者。儘管條款沒有規定必須剛性兌付,我們仍然最大程度地保護了投資者利益。」五礦信託方面稱。
  • 信託「黑名單」:信託違約機構及產品全梳理
    信託機構對事物管理類信託只承擔管理責任,不承擔兌付責任。94隻完全兌付,另2隻完成個人投資者、2隻完成優先級投資者兌付、一隻A類投資者完成兌付;116隻未兌付;199隻尚無後續報導,另有兩隻劣後級投資者、2隻機構投資者尚無後續報導。
  • 信託到期時不兌付怎麼辦?如何應對信託風險?
    二是發生價值風險,即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發生重大損失,或者融資方已沒有能力償還,此時受託人可能會通過追加抵質押物、尋求其他資金接盤、或者股東出面協調解決,下面簡要介紹幾種常見的方式:(1)信託計劃延期如果項目現金流出現問題,導致沒有足夠的資金用於信託計劃兌付
  • 展期後仍未兌付,雪松信託艱難「善後」
    雪松信託《敬告投資者書》顯示,雪松控股從中江信託接手後對逾期產品兌付,由雪松控股保障支付投資者在本金兌付前的利息(按原信託合同約定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及付息頻率)。「即日起,持有中江信託計劃的所有委託人,可於三個月內到中江信託官微統一登記,中江信託將安排專人與已登記的委託人逐一確認、跟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