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
1.年滿6周歲(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
2.具有松山區戶籍,其父母擁有合法永久住所的適齡兒童;
3.駐松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松山區在職消防官兵救援人員子女、松山區殘障兒童;
4.非松山區戶籍,因其父母在松山區擁有合法永久住所的適齡兒童;
5.非松山區城區戶籍,因其父母在松山區經商或務工的隨遷人員子女。
(二)初中招生對象
1.松山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2.具有松山區戶籍,其父母擁有合法永久住所的適齡少年;
3.駐松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松山區在職消防官兵救援人員子女、松山區殘障少年;
4.非松山區戶籍,因其父母在松山區擁有合法永久住所的適齡少年;
5.非松山區城區戶籍,因其父母在松山區經商或務工的隨遷人員子女。
二、學位類型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及監護人戶籍和居住情況,將學位劃分為八個類型:
學位類型一:松戶有房
松戶有房,即適齡少年兒童與其父母是松山區戶籍,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權屬人是父母雙方之一,且監護人和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權屬人一致,按照房產地址登記確認。
學位類型二:松戶祖房
松戶祖房,即適齡少年兒童是松山區戶籍,其父母在松山區、紅山區城區內無房產,而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松山區,祖孫三代戶口在同一戶口薄,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權屬人屬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按照房產地址登記確認。
學位類型三:外戶有房
外戶有房,即適齡少年兒童與父母非松山區戶籍,在松山區內購房,且戶主和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權屬人屬於父母一方,按照房產地址登記確認。
學位類型四:外戶祖房
外戶祖房,即適齡少年兒童非松山區戶籍,其父母在松山區、紅山區城區內無房產,而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松山區,祖孫三代戶口在同一戶口薄,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權屬人屬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按照房產地址登記確認。
學位類型五:駐松現役軍人子女
駐松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松山區在職消防官兵救援人員子女、松山區殘障兒童。
學位類型六:松戶無房
松戶無房,即適齡少年兒童有松山區城區戶籍,父母在松山區招生區域內無房產,能提供出生證明的,按照戶籍登記確認。
學位類型七:松戶租房
松戶租房,即適齡少年兒童是松山區戶籍,且在松山區城區沒有固定房產,符合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按照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居住證明地址登記確認。
學位類型八:外戶租房
外戶租房,即適齡少年兒童非松山區戶籍,且在松山區城區沒有固定房產,符合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按照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居住證明地址登記確認。
三、學位分配原則
(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分布情況,遵循「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
(二)按照從學位類型一到學位類型八的先後順序招生。學校完成招生計劃後,超出學校招生計劃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育局調劑到周邊相對就近且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不接受或主動放棄調劑的學生,區教育局不再負責安排學位。
四、招生區域劃分
(一)城區小學
1.松山一小招生區域:(1)廣場路南段以東,松山大街東段以南,銀河路以西,錫泊河以北。(2)鴨子河村戶籍5、6組。
2.松山二小招生區域:(1)松州路中段以東,木蘭街中段以南,英金路南段至步行街以西,錫泊河以北。(2)下窪子村戶籍1至4組。
3.松山三小招生區域:(1)寶山路以東,玉龍大街東段以南,鐵路線以西,錫泊河以北。(2)半支箭河以東,友誼大街西段以南,鐵路線以西,玉龍大街東段以北。(3)下窪子村戶籍5至9組、下窪子村小區。
4.松山四小招生區域:(1)英金路中段以東,西站大街東段以南,銀河路以西,松山大街東段以北。(2)鴨子河村戶籍3、4組。
5.松山五小招生區域:從商業步行街到英金路南段以東,木蘭街中段以南,廣場路南段以西,錫泊河以北。
6.松山六小(原赤峰市第二實驗小學)招生區域:新惠路中段以東,罕山街中段以南,天義路中段以東,巴林街中段以南,寶山路北段以西,王府大街中段以北。
7.松山七小(原明德小學)招生區域:(1)鐵路線以東,西站大街西段以南,英金路以西,松山大街西段以北,松州路中段以西,木蘭街西段經富山路到松山大街西段以北。(2)鴨子河村戶籍1、2組。
8.松山八小招生區域:(1)松州路北段以東,松山大街中段以南,廣場路中段以西,木蘭街中段以北。(2)鴨子河村戶籍7、8組。
9.松山蒙小招生區域:新惠路中段以東,王府大街以南,林西路北段以西,玉龍大街中段以北。
10.松山十小(原河畔景地小學)招生區域:(1)大板路南段以東,興安街以南,新惠路中段以東,玉龍大街以南,寶山路中段以西,富和街以北。(2)海蘇溝戶籍適齡兒童。
11.松山四中附小招生區域: ⑴新城區外環路以東,半支箭河以南,寶山路北段以西,巴林街以北。⑵成龍家園小區和山西營戶籍的適齡兒童。
12.松山六中附小招生區域:(1)農研地區。(2)穆家營子鎮北窪子村(平雙公路以東)、官倉溝村。(3)松山區物流園區(查幹沐淪大街即松一街以北)。
13.松山十五小招生區域:鐵路線以東,友誼大街中段以南,園林路中段以西,西站大街西段以北。
14.松山十七小招生區域:(1)鐵路線以東,書香街(松三街)以南,銀河路以西,友誼大街以北。(2)松城家園、穆家營新村。
15.市二中國際學校小學部根據《市教育局關於赤峰二中國際實驗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招生區域如下:外環路以東,玉龍大街以南,新惠路以西,興安街以北,大板路南段以西,海蘇溝以北。
為緩解新生入學壓力,化解城區學校大班額,我區新建以下小學,新建校學區劃分如下:
1. 松山九小(市二中國際實驗學校聯盟校)招生區域:外環路以東,王府大街西段以南、新惠路中段以西、玉龍大街西段以北。(因新建校2020年投入使用,所以2019年暫到赤峰市二中國際實驗學校借址上課)
2. 松山十一小招生區域:廣場路中段以東,友誼大街中段以南,銀河路中段以西,西站大街東段以北。
3.松山十二小招生區域:松州路中段以東,書香街(松三街)以北,銀河路以西。
4.松山二十一小招生區域:鐵路線以東,從木蘭街西段經富山路到松山大街西段以南,松州路南段以西,錫泊河以北。(因新建校2020年投入使用,所以2019年暫到松山三中借址上課)
5.松山四中五金機電城分校招生區域:306國道(平雙公路)以東,查幹沐淪大街(松一街)以南,鐵路線以西,友誼大街西段(巴林大街東段)以北。
(二)學區中心校所屬小學和農村獨立小學
仍按上學年招生區域招生。
(三)城區初中學校
1.松山二中招生區域:⑴英金路南段以東,西站大街東段以南,銀河路以西,振興大街以北。⑵步行街以東,振興大街以南,昭烏達橋以西,錫泊河以北。⑶鴨子河村3至8組。
2.松山三中招生區域:⑴鐵路線以東,從木蘭街西段經富山路到松山大街西段以南,英金路南段以西,錫泊河以北。 ⑵半支箭河以東,從友誼大街西段到巴林大街以南,鐵路線以西,錫泊河以北。⑶下窪子村1至9組、下窪子村小區。
3.松山四中招生區域:新城區外環路以東,半支箭河以南和以西,玉龍大街以北。
4.松山五中招生區域:⑴鐵路線以東,友誼大街中段以南,英金路中段以西,從木蘭街西段經富山路到松山大街西段以北。⑵鴨子河村1組、2組和9組。
5.松山六中招生區域:(1)農研地區。(2)穆家營子鎮北窪子村、官倉溝村。(3)松山區物流園區(查幹沐淪大街即松一街以北)。
6.松山七中招生區域:⑴鐵路線以東,查幹沐淪大街(松一街)以南,銀河路以西,友誼大街中段以北。⑵英金路北段以東,友誼大街中段以南,銀河路以西,西站大街東段以北。⑶穆家營村1至10組。
7.松山蒙中新教育初中招生區域及條件:⑴面向全市招生。⑵由學校推薦或者家長帶相關材料到學校報名,由松山蒙中新教育初中錄取。
8.市二中國際學校初中部根據《市教育局關於赤峰二中國際實驗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招生區域如下:新城區外環路和海蘇溝以東,玉龍大街以南,半支箭河以南和以西,錫泊河以北。
為緩解新生入學壓力,化解城區學校大班額,我區新建初中一所,新建校學區劃分如下:
松山四中五金機電城分校招生區域:306國道(平雙公路)以東,查幹沐淪大街(松一街)以南,鐵路線以西,友誼大街西段(巴林大街東段)以北。
(四)農村初中學校
1.大廟地區中學招生區域:大夫營子鄉、大廟鎮。
2.五三地區初中招生區域:城子鄉、穆家營子鎮五三村、大西牛村、古都河村、西道村、丁家地村。
3.初頭朗中學招生區域:初頭朗鎮、王府鎮紅花溝學區、初頭朗鎮孤山子學區。
4.當鋪地中學招生區域:崗子鄉、上官地鎮、當鋪地滿族鄉當鋪地學區、關家營學區、木頭溝學區、夏家店鄉王家店學區。
5.安慶溝中學招生區域:太平地鎮、安慶鎮、夏家店鄉水地學區。
6.王府學校初中、老府學區中心校初中(含姜家營小學)、哈拉道口學區中心校初中招收本學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五、報名時間和招生程序
(一)農村小學、初中學校
1.農村獨立小學和學區中心校所屬小學招生報名程序。招生學校負責通知招生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報名,6月30日前學校將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完畢,審核合格的學生於7月14日由學校籤發入學通知書。8月30日持學校籤發的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到,9月2日入學。9月15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報區教育局覆審並辦理電子學籍。
2.各學區中心校所屬初中及農村初中招生報名程序。招生區域內各學區中心校所屬小學或獨立小學於6月30日前把小學畢業生花名冊及相關戶籍信息報送對口招生學校初審,初審合格的學生於7月14日由對口招生學校籤發入學通知書。8月30日持學校籤發的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到,9月2日入學。9月15日前將初審合格後的各初中學生電子學籍信息報區教育局覆審並辦理電子學籍。
(二)城區小學、城區初中
1.城區小學
(1)學位類型中松戶有房、松戶祖房、外戶有房、外戶祖房、松戶無房的,由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於7月15日至17日到所轄學區小學報名,由學校負責審核學生報名材料和相關證件。
(2)學位類型中松戶租房、外戶租房的,由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於7月18日至 19日到居住地所屬學區小學辦理報名手續,由學校負責審核學生報名材料和相關證件。學校完成招生計劃後,超出學校招生計劃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育局統一調劑。
(3)7月22日城區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情況,同時上報電子報名信息表。區教育局招生工作組到各校覆審報名原件(具體審核時間另行通知),複印件按照報名順序打包整理好送區教育局存檔。
2.城區初中
(1)城區小學畢業生以學校為單位自5月23日開始到區教育局審核畢業生信息。
(2)非松山區城區小學畢業,符合松山區城區就讀條件的初一學生,由家長持有效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於7月23日至7月24日到松山一小報名。符合市二中國際學校初中部招生條件的學生,由家長持有效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於7月23日至24日到該校報名。
3.城區小學、初中證件查驗
8月1日至10日,區教育局攜帶相關材料到赤峰市房產管理局核驗房產信息,到松山區公安局核驗戶籍信息,到松山區市場監管局核驗營業執照,到松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驗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經審核合格後,區教育局統一安排新生學位派位事宜。
4.新生錄取名單公布、入學通知書發放時間
(1)在區直小學報名的學位類型一至六的一年級新生,經區教育局覆審入學相關資料合格後,8月20日由家長憑有效證件到報名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
(2)在區直小學報名的學位類型七至八的一年級新生,8月24日在松山一小公示學區學位派位情況,8月25日按照學位公示表由家長憑有效證件到區教育局指定的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3)小升初錄取名單8月20日在松山一小、松山六小和市二中國際學校公示學區學位派位情況。8月21日按照學位公示表由家長憑有效證件到相應的初中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六、報名須出具的材料
(一)農村小學、初中學校
全家二代戶口簿、身份證。
(二)城區小學、初中學校
1.學位類型一至四,報名時需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全家二代戶口簿、適齡兒童監護人的身份證;
(2)家長根據以下五種不同情況,分別提供相應資料:①持有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的,需提交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2018-2019年度取暖費和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發票;②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的需提交網籤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2018-2019年度取暖費和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發票;③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報名的,需提交戶口本(祖孫三代必須在一個戶口簿上),適齡兒童父母的無房產證明(無房產證明需到市房管局辦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2018-2019年度取暖費和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發票;④房差抵押的分兩種情況:一是有房產證的,要提供房產證,2018-2019年度取暖費和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發票。二是房產證尚未辦下來的,需要提交房屋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明、銀行抵押證明(需要抵押銀行蓋章),2018-2019年度取暖費和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發票;⑤小產權房的出具原始購房合同、原始購房票據(私人之間變更的合同、票據不予認同),2018-2019年度取暖費和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發票。註:房產購置日期截止2019年6月1日前。
(3)兒童出生醫學證明(一年級)。
(4)兒童預防接種證(一年級)(須經疫苗接種地查驗蓋章)。
2.學位類型六,報名時需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全家二代戶口簿、適齡兒童監護人的身份證;
(2)適齡兒童以及監護人的實際居住證明;
(3)兒童出生醫學證明(一年級);
(4)兒童預防接種證(一年級)(須經疫苗接種地查驗蓋章)。
3.學位類型七至八,報名時需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全家二代戶口簿、適齡兒童監護人的身份證;
(2)由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原件以及房屋租賃合同;
(3)家長根據以下兩種不同情況,分別提供相應資料:①經商人員需出具監護人本人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和納稅憑證(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②務工人員需出具與用人單位籤訂的在松山區城區務工的務工合同(制式合同),用人單位為其所上的社會保障卡(或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和社保繳費單據(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4)兒童出生醫學證明(一年級)。
(5)兒童預防接種證(一年級)、(須經疫苗接種地查驗蓋章)。
4.非松山區學籍的初一新生,提供原小學就讀學校和教育局籤章的學籍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註明學生電子學籍號碼、學校標識碼)。
七、實施陽光分班
(一)學生陽光分班
區教育局使用赤峰教育雲平臺提供的軟體統一組織實施陽光分班、均衡編班,保證各班級在學生人數、性別比例等方面保持相對均衡。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學校在指定地點現場陽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公開分班過程,公示分班結果。分班後,區教育局和城區各學校分別留存分班檔案及電子材料,學校不得改變分班結果,學生不能再調班。
(二)教師均衡組合
城區學校根據設置的班數,確定班主任人選,按照「均衡搭配、結構合理」的原則,安排相應的任課教師組合,起始年級師資配置方案由學校校長籤字加蓋公章於8月25日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區教育局組織陽光分班時,由各學校班主任代表所在的任課教師組合當眾抽取學生分班後的序號,確定其所任教班級。分班後,區教育局和城區各學校分別留存抽籤結果,確定的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更換。
(三)加強監督檢查
區教育局將邀請部分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教育局紀檢組人員、新聞媒體、學校教師代表、新生家長代表(搖號選取)和社會人士對「陽光分班」及後續工作跟蹤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將進行責任追究。通過實施陽光招生、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師資源,從根本上解決新生入學擇班問題,創建健康有序、平等和諧、公平公正的教育環境。
八、關於民辦學校招生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精神,我區要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管理,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破壞招生秩序,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各小學不得為民辦初中直接或變相提供學生成績排名、學生或家長信息。
九、相關規定
(一)父母和子女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證明或父母雙方的結婚證、父母雙方戶口簿;單親家庭需要提供撫養方相關有效的法律文書依據。
(二)家長提供虛假材料者,學生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同時,將製造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報送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
(三)報名時,需出具原件,所有原件要複印,複印件按照順序裝訂(順序為:學生當前頁戶口頁—房產和票據—父母戶口—務工或經商相關材料等),區教育局覆核後留存。
十、違規擇校生處理辦法
(一)各校不得擅自招收非本校學區以外的初一、小學一年級新生,否則,不予辦理學籍註冊及變動手續。擅自接收的學區外學生,在校期間出現的所有責任事故由接收學校負責。
(二)下撥到各校教育經費的學生人數,一律以區教育局掌握的學籍人數為準上報計財股。財政不予撥付「違規擇校生」相對應的教育經費。擅自接收學區外學生的經費,下撥到學生學籍所在學校。
(三)招生工作實施問責制,嚴格上級招生工作要求,發揮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作用,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肆意擾亂招生秩序、提供虛假證件和偽造證件的團體及個人予以監督檢查,嚴重的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