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敘倫(1885年4月47日-1970年5月4日),字彝初,更字夷初,浙江杭縣(今杭州)人。現代文字學家、書法家。馬敘倫先生對於文字學、老莊哲學、目錄學、歷史學等多個領域都頗有建樹。先生的眾多著述中文字學分量最重。歸於這一類的著作主要有:《說文解字六書疏證》、《說文解字研究法》、《六書解例》、《馬敘倫學術論文集》、《石鼓文疏記》、《讀金器刻詞》。其中《馬敘倫論文集》中包含了《中國文字之原流與研究方法之新傾向》、《研究中國古代史的必須了解中國文字》、《跋石鼓文研究》以及《孫籀廎先生校》四篇關於文字學的論文。本文旨在研究馬敘倫先生於文字學領域的研究成果,重點研究其「六書」說理論。
圖 1 《說文解字六書疏證》
在《說文解字六書疏證》第廿九卷的《自敘》中,馬敘倫先生分析了「六書」理論研究的不足。他認為諸多文字學家無法斷定「六書」的分界,也無法闡明「六書」的實質。可能原因是囿於方法、材料、學識以及時代環境。他認為做六書研究需要方法、材料、學識三個方面都兼顧:從方法上看,綜合分析是最重要的,但是段玉裁、王筠等學者往往只專注於單個字問題的解決;從材料來看,除了許慎所著《說文》外,所有的金石刻文以及器物等與文字歷史相關的都應該統籌考慮;從學識上看,要援引古籍及縱橫之說。這其實也概括了馬敘倫先生《說文解字六書疏證》一書對於「六書」學研究的優勢。
圖 2 《六書解例》題辭
由此,馬敘倫先生自己進行了「六書」的研究。在《六書解例》一書中的《六書原始第一》一節總的介紹了何為六書,並且指出在沒有六書之前也有與文字類似的「識事之具」,那就是結繩與八卦,最後才有的書契。在《六書名號次第第二》一節中,馬敘倫先生列舉了《藝文志》、《周禮注》、《說文解字》三書對於「六書」的不同稱法:
《藝文志》: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周禮注》: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說文解字》: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並且指出,不僅「六書」的稱法不同,甚至順序也有所差異。馬敘倫先生認為「六書」稱法應該依據《說文解字》。而「六書」順序,馬敘倫先生認為班固是最為妥當的,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在《說文解字六書疏證》卷之首中,馬敘倫先生也提到了與之相關的內容:「《說文解字》就是就是分析和說明中國文字的構造有六個方法,就是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說文解字》闡明六書各有一定的規律。許慎稱之為『字例之條』,六書中最基本的規律是象形、指事、會意,發展而為形聲、再進一步發展了轉注、假借(不是一般的同音通借)。前四有他們自己的一定特點,後二是運用前四卻各自成為一個規律。前人有說前四是造字,後二是用字,這是似是而非的見解;其實後二也是造字。」
由該卷首語可知,馬敘倫先生認為「六書」是中國文字的基本構造方法,包括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而六書中最基本的規律是象形、指事、會意三書。並且對於戴震所提「四體二用」之說,他持有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六書」皆為造字法,是造字之本,將轉注和假借二書歸為用字法是似是而非的見解。馬敘倫先生為證明轉注和假借也是造字法進行了論述。
圖 3 《馬敘倫學術論文集》
在《馬敘倫學術論文集》第85頁,講解轉注時提到:「轉注字的本身,實在無一個不是形聲字,所以要想在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意外,再去找一個轉注字的構造方法是無從找起的。」為了論證說明假借也是造字法,他先把徐鍇、劉師培、章炳麟、金鉞四家關於轉注的見解列出並進行評價,最後給出了自己的見解。他認為轉注是和假借一樣用兩個同音的字連起來做名稱的。「轉注的意思是從這裡運輸到那裡。從名義上來看,就含著把這字的形、聲、義轉運到那字裡去的意思。例如把老字的形運到考字裡,老字的義也運到考字裡,論到聲音雖然有點不同,但是老、考兩個字的收音都在幽類,那麼考字的聲音也從老字裡運來,所以叫做轉注。」
馬敘倫先生還贊同轉注字是「一義而數字」的觀點,但是並不是《爾雅》裡的「初、哉、首、肇、祖、元、胎、俶、權輿,始也。」因為《爾雅》是訓詁之書,就其釋詁一篇看來,有同聲假借的例子、有語原相同的例子、有先後字的例子,還有「引申」的例子。馬敘倫先生對「始」這一條中的字為何有」始「義進行了說解。最後得出雖然十一個字都可以用作「始」義,但是分析起來卻有許多字本來和「始」字無關。所以不能和轉注的「一義而數字」放在一類裡講。由此也可以知道戴震所說的轉注屬於用字之法不對,轉注實為造字方法的一部分。馬敘倫先生認為轉注是造字法還有另一原因,即通過論證馬敘倫先生發現轉注字形音義三部分都很完備,和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書是一樣的。
但是,它是的造字方法不能在一個字的形式上看出來。馬敘倫先生在《說文解字研究法》中指出:「轉注字一定要用轉注字對本字才能確定,否則只有一個本字,只能判斷其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不能判斷其為轉注字。仍以老、考為例,老是本字,而老是會意字。」對於同一組字,何為本字、何為轉注字馬敘倫先生也進行了解釋和舉例。他說本字就是同類、同音、同意的字不止一個,但是其中一定有一個最初造的字。就像老、考兩個字,考從老省,那麼老字早於考字出現,老即為本字,而考為老的轉注字。而且,轉注字和本字的讀音最開始肯定是相同的,只是因為古今語音發生變化,不容易進行探究。而且正紐、旁紐、正轉、旁轉、對轉的音韻原理十分複雜,一定要進行仔細的研究才能得出,但是離開這些音韻原理談轉注則背離了根本。
而轉注字產生的原因在何?造轉注字的規律有哪些?馬敘倫先生《說文解字研究法》中《說文轉注之字》進行了說解,《馬敘倫學術論文集》中觀點也與之相同。他認為轉注字產生的原因是我國土地廣大、語言複雜,同一個事物不同地區叫法不同。馬敘倫先生以楊雄的《方言》作為例證。一個事物由於方言不同,所以因為原來有這個名稱,但為了符合土音,為它另造一個字。所以同一個意思有多個字形。那麼,既然造字了,一定是遵循規律的。而規律的形成也一定蘊含著條件。「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馬敘倫認為「建類」「一首」和「同意相受」就是造轉注字的規律。
馬敘倫先生認為這個規律中蘊含著三個條件,第一是「建類」,第二是「一首」,第三是「同意相受」。這個「類」與許慎提到會意字的「比類合誼」沒什麼不同。「建類」是指將事物變成漢字的「體」,如盂、盌,那麼皿字就是它們的「體」。皿是飲食的用器,是物體。而盂、盌也是飲食用的容器,所以從皿。
第二是「一首」,前人以為「首」是五百四十部,但實際上與「類」相同。「建類一首」是再次舉例罷了。馬敘倫先生認為「首」實際上是聲音之首,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字母,也是音韻學者所稱的部。字母是聲母(從其送聲言之),韻部則是收聲。轉注字的讀音一定與本字的讀音同屬於一紐(聲),或同屬於一部。或者該字的韻與本字的聲母是同紐或者同部。
第三是「同義相受」,這是說轉注字和本字雖然因為地區不同而產生小變化,但是其意思互相傳授,所以意義基本沒有差別。建類、一首、同意相受三個條件都滿足完備才能確定其為轉注字。
假借是最後一書,對於假借馬敘倫先生的觀點有一個轉變過程。一開始在寫《說文解字研究法》時他贊同假借是最後一書,在寫作時也往往將假借放在最後寫。但是到了《馬敘倫學術論文集》研究假借時指出:「我以為六書的次序是表文字進展的過程的。從前的人都把假借擱在六書的末了,我的見解,假借是由形符文字到聲符文字的第一個階段,應當擱在第四。」
圖 4 《說文解字研究法》目錄
馬敘倫先生在《說文解字研究法》第41節《說文假借之字》之中指出很多人們以為的假借字實實際上是先後字,並不是「六書」中的假借。六書中的假借是造字法。許慎所列舉的假借條件說:「本無其字,依聲託事。」而判斷一個字為假借字的標準與轉注接近,有三個條件——「本無其字」、「依聲」、「託事」。馬敘倫先生認為「本無其字」是指所謂的假借字就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所造的字,這是說的字形。「依聲」說的是字音,假借字的字音以與其所假借的字相同的。「託事」說的是字義,假借字的字義與其假借的字不同。
《馬敘倫學術論文集》中指出「本無其字」是指原來沒有那個字,而「假借」的「假」實為「賒」之義,說這個字是賒來的。當字形不夠表達字義時,就有聰明人發明了借用別字的辦法。借用的原則是不管字形,只用同樣的聲音做標準,這叫「依聲」。借用被借字的字音和字形,把要借用的事情的意思放進去,這叫「託事」。由此可見,假借字也具備有形音義三個條件。由此,馬敘倫先生推出假借字是造字法的一個,也因此才有被列為六書的資格。
馬敘倫先生的明確「六書」都為造字法之後,又在其文章中說解其「文」與「字」不同,「治文字之為二系。」在《馬敘倫學術論文集》第60頁說明完象形、指事、會意三書後寫道:「這三書都是屬象形文字系統的。」他認為許慎所說的:「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是在說明雖然如今文字混在一起說,但是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文是專指象形、指事、會意的。這就因為文是圖畫性質。字是指形聲的字,已經脫離了圖畫性質,不過表面還是圖畫化,所以只好稱他做半形符半聲符的文字。」
漢字分為兩系,一類是象形的,稱之為文;形聲相益產生的,稱之為字。文與字形緊密相關,是形系。字是文之後產生,與字音密切相關,是音系。在《說文解字研究法》中《說文象形之文》一節中馬敘倫先生還認為「指事、會意皆屬於象形之文。許敘曰:『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蓋明示之矣,知文字之為二系。」
在《說文解字研究法》第35節《說文象形字說解誤為指事、會意、形聲》中也提到許慎將漢字分為兩類,一類是文,包括象形、指事、會意,一類是字,包括形聲、轉注、假借:「許書《說文解字》者,所以說解象形、指事、會意之文與形聲、轉注、假借之字也。」
在《六書解例》一書中,也寫到了相似的觀點:「文者,物象之本,得之自然;字者,子母相生,孳乳之義。」他認為現在的文字雖然是倉頡所創,但是「六書」的完備卻不是一時的。依據《說文》敘:「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馬敘倫先生推論出,於「六書」之中,倉頡所造的字只有象形、指事、會意一類的「文」。而且他認為從「文」到「字」這個過程是漢字改革進步的過程。馬敘倫先生在其文字學著作《說文解字六書疏證》第一卷之前的《關於寫<說文解字六書疏證>的說明》中也指出:「中國文字是屬於象形文字的體系的,可是在象形文字裡是進步的一種;因為他的構造方法(六書),已由純象形向象聲的文字發展了。」
在認為象形、指事、會意都屬於象形文字的基礎上,馬敘倫先生還說明了象形字、指事字及會意字三者的區別。他認為象形字是純象物體的,指事字是物體上發生了一種現象,是一種具有標識性的、不能成文字的筆畫。會意字則是由兩個以上象形或指事字相聯合而共同產生一個含義。而且《說文解字》中的象形字,因為其純象物體、不與其他字組合而成的特點,所以不說其「從某」,因為如果用了「從」進行解說,那麼就表明有所從之字了。
馬敘倫先生在《說文解字研究法》七十七頁指出:「明象形之為純象物體。指事之為物體上發生一種現狀,表示此現狀者,為標識性之不成文字之筆畫。會意則兩個以上象形或指事之文相聯合共同而生一義。則象形、指事、會意之界明。」而且從數量上看,由於象形字是最早的字,其他兩字(指事、會意)在此基礎之上產生,故象形字字數為最少。他寫道:「而許書象形之文若干,可以確數而出之。象形之文即為原始之字,故為數至少。」
關於象形之說,馬敘倫先生在其多本著作都有提及。在《說文解字研究法》中的《說文象形之文》一節中闡釋了其對於象形字的看法。他認為象形字是最早出現的、最源頭的「原始字」。指事、會意、形聲都是在此基礎之上產生的。而且所象的是物體的形狀,如果物體形狀之外有所增加或減少,則不能稱為象形。他指出:「象形之文,為原始字。指事、會意之文,形聲之字,皆自此生。然象形者,謂象物之形。故許書自敘曰:『象形者,畫其成物,隨體詰詘。』凡於物形之外有所增損者,皆非象形。」馬敘倫先生以「大」、「天」二字進行舉例說明,「如大為象人正立之形,頭身手足具矣。天則於上加或加以識為顛。金文多作,變則為一。故小篆天作矣。天即顛之初文也。天、元、兀一字。」後又列舉牛、射等字加以證明。
在《說文解字研究法》第36節《說文指事之文》中明確了何為指事字。他認為指事字是與象形字不同,它的一部分或一部分以上一定是象形字。另一部分則是不能成字的標識,以此來指示象形的「文」。他還認為按照許慎《說文解字》的體例,凡是說從某、象某形的都是指事字。而且指事字所從的就都是象形字,無一例外。即「按之許書大例,凡言從某,象形者。皆指事之文。……然指事字所從者,皆象形者,絕無變例。」《指事解例第四》一節(79頁起)也重點講解了指事字。「指事者,《說文》敘也曰:『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二是也。』視而可識,則形自分明,察而見意,則意需默會。」他認為其他學者忽視了許慎的八字條例,所以對指事有錯誤的認識。在各家觀點之中馬敘倫先生最為認同王筠的觀點,評價其「斯為確見」。王筠的觀點為:「指事二字,須分明說之,其字之義為事而見,則先不能混於象形矣,而其字非合他字而成,或合他字。而其中仍有不能成字者,則又不混於會意形聲矣,以是而名為指事。
他對象形之「形」、指事之「事」也給出了自己的見解,認為有形可象的事物,無形可象的為事。那麼怎麼表示事呢?創意。「有形者,物也;無形者,事也。物有形,故可象,事無形,則聖人創意以指之而已。已夫既創意,不幾近於會意乎。」但是創意後,是不是就接近於會意了呢?馬敘倫先生給出了解釋,會意與指事是不同的。「然會意者,會合數字以成一字意也。指事或兩體或三體皆不成字,即其中有成字者,而仍有不成字者。介乎其間以為之主,斯為指事。」「凡兩體相成,莫非兩字是也。字雖兩體,而或兩體皆非字,或一體為字,一體非字,但可察見其意,而未嘗有兩字會合之意者,為指事。如一在一上為上,一與一兩體皆非字,許氏以為指事。……凡指事之字,兩體相成,必非兩字是也。」「到入於一為幹,其字似有意相成,然其意止可察而見之,不能比而合之,此所以異於會意也。……指事之異於象形者,象形之形有定,指事之形無定也。」
在《說文解字研究法》第38節《說文會意之文》中明確了何為會意字。指事字是為了指出物體上發生的事情,所以指事字一定有一部分或者一部分以上的象形字和合不成字而用來指示這個所象形的物體上所發生事情的標識。象形的一部分就是所謂的「視而可識」者,標識部分則是「察而見意」者。而且會意字與象形字不同,會意字一定是由兩部分或兩部分以上象形或指事字而成。馬敘倫先生猜測其原因大概是一定要有兩種物體或兩種物體以上相互聯繫從而發生的意義叫做會意。
在《說文解字研究法》第40節《說文形聲之文》中重點講解了形聲字。他指出許慎所著《說文解字》總共收錄九千三百多個字,其中形聲字佔了大約十分之九。許慎說解形聲字的體例是:「從某,某聲。」在《馬敘倫學術論文集》的第一篇《中國文字之原流與研究方法之新傾向》一文中,他重點講解了形聲字。在馬敘倫所處的時代是對於文字是否要改革的時期,對於改革與否也很有爭議。由於聲符文字效率較高,很多人傾向於聲符文字更為優秀。
對此,馬敘倫先生指出:「我們中國的文字,表面的確是形符化了。但是,我們拿《康熙字典》來看,四萬多字裡,形聲字要佔百分之九十九有多。就是拿許慎《說文解字》來看,九千多字裡,形聲字也佔了百分之九十有多。」馬敘倫先生說他感覺到我們的文字早已踏進了聲符的路上了。「從形聲的造字方法發明後,已經將形符的文字變為聲符的文字了。本無形符的文字,自然盡用新法造成聲符的文字。不過他們的基本,仍舊是形符文字,所以成了半形符、半聲符性質的文字。形聲字的意義是從他的形的部分產生的,所以雖則經過若干年後,文字的聲義不至於完全滅亡。」
而且馬敘倫先生還曾於《疏證》卷三十的《六書表敘》提及:「觀乎形聲字之組織與夫其字之數量,超於形系之文幾十之九,而猶有餘,則知字之於文實為改革進步之作。」甚至馬敘倫先生還指出,雖然中國原始文字最早是十分象形的,但是由於樣式十分複雜,經過後代人們一次一次的改良,不管是篆文、真書和草書,人們很難看出它具有象形的痕跡了。由此,馬敘倫先生得出結論:「我們今日應用的文字,雖說是形符的,實際上完全和聲符一樣了。」可見,由於能豐富的造字,並且形意兼備,馬敘倫先生對於聲系的造字方法,尤其是形聲的造字方法有著很高的評價。
總之,馬敘倫先生「六書」分形系之文和聲系之字。由於象形、指事、會意三者造字之初都具有圖畫性質,象物之形,馬敘倫先生甚至認為「指事、會意皆屬象形之文」,聯繫十分緊密。而形聲、轉注、假借三者都與字音有著密切的關係。形聲字有其聲符,轉注字的標準之一——「一首」實際上是聲音之首,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字母,也與字音密切相關。而假借則是與被借字字音相同,與字音聯繫實為緊密。
馬敘倫先生不僅對《說文解字》中的小篆研究頗多,對於金石文字研究成果也頗豐。其著作《說文解字六書疏證》就常常引用甲金文字以及古代器物上的刻辭進行疏證。馬敘倫先生更有研究此類文字的著作——《石鼓文疏記》、《讀金器刻詞》以及收錄在其論文集的《跋石鼓文研究》一文。
圖 5 《石鼓文疏記》內頁
在《石鼓文疏記》一書的引辭中,馬敘倫先生認為雖然清代許多文字學家都對石鼓文進行了一些解釋,但是仍然不能解釋清楚,主要原因是無法見到原石,從而沒有善本,甚至解釋時不能與原石相符合。馬敘倫先生還認為,金石刻辭與經籍一類十分相同。清代的經籍考釋做得很好,包括了音韻、古訓、名物等等。孫詒讓曾用研究經籍的方法研究金石刻辭,最終還是不能得到很好的解釋。研究經籍以通音韻和訓詁為基礎,訓詁能成功很大的原因是音韻學學得好。如果不懂音韻學,那麼也很難做好訓詁。而研究金石刻辭難度更大,主要原因是這類文字有很多假借而且字形多變,往往各個器物上所刻畫的都有所不同,甚至同一種器物上時間先後不同,字形也不同。以前研究金石刻辭的人,都因為字形多變,而不用統一的「六書」方法去研究。好像只要是金石刻辭就可以隨意地進行解釋。假使這麼做,當時都無法讀出,更何況是後世的人呢?
馬敘倫先生基於上述研究現狀,得出了一個研究金石刻辭的方法,那便是——「六書」。他認為我國文字的構造方法都是按照「六書」原理來的,沒有字是不按照這個方法來的。而且「六書」是有劃分的固定標準的,不能隨意模糊其界限。而且馬敘倫先生認為很多學者只知道某些字是假借,不知道則之因為沒有從音理的角度去深入研究。或者有的學者只知道某字假借為某字,卻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假借。有的根據字形推出其為何字,卻不能很好地解釋這個字的字形,等等。所以,馬敘倫先生認為研究金石刻辭上的文字,必須明確解釋其字形。於此同時,必須使其符合「六書」的原理。
《石鼓文疏記》引辭中寫道:「故餘以為治金石刻辭之文字,與其形尤亟宜明馬,然必核於六書而合。復之異器而符。徵於故籍而信。斯乃為善矣。餘惜治許慎《說文解字》,一與金石刻辭及甲骨之文互勘,確知無字不範於六書。而六書有大齊,然未嘗專為金石骨甲之文字作在考釋也。」
綜上所述,馬敘倫先生的語言文字學研究方面,尤其是《說文》學、「六書」說方面論著頗豐、研究精湛。如今看來其思想理論、研究方法仍有許多可圈可點指出,值得後人們更深入地進行研究和學習。
參考文獻:
[1]馬敘倫. 石鼓文疏記[M]. 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
[2]馬敘倫. 馬敘倫學術論文集[M]. 北京:科學出版社,1958.
[3]馬敘倫. 讀金器刻詞[M]. 北京:中華書局,1962.
[4]馬敘倫. 說文解字六書疏證[M]. 上海:上海書店,1985.
[5]馬敘倫. 說文解字研究法[M]. 北京:中國書店,1988.
[6]馬敘倫. 六書解例[M]. 天津:天津市古籍書店,1990.
作者:陸忠發 民進會員、杭州師範大學人文學院漢語學教授、碩士生導師;邱冬成 杭州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在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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