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導演謝晉在看完小說《刑老漢和狗的故事》後,內心深受震撼,決定把它拍攝成電影,把故事展現給更多的觀眾,於是他帶著劇組,前往西部影視城寧夏鎮北堡進行拍攝。
然而演員「邢老漢」好找,「邢老漢的狗」可不好找,這隻陪伴老漢一生的狗兒,非常重要,在看過周圍無數老百姓帶來的狗以後,導演謝晉都不太滿意,直到一位30歲左右的男子領著一條黃狗來到劇組,謝晉的眼睛瞬間發光——這條狗無論毛色、機靈度,都符合原作中的那條狗,於是當場決定讓它出演電影。
為了以示感謝,導演還讓狗主人一起參加電影拍攝,後來電影上映,這條狗受到了大家的歡迎,甚至有了自己的「粉絲」,然而此時誰都不知道,眼前這條「憨厚、可愛、忠誠」的狗,卻是一隻「食人犬」,而他的主人,身上背著7條人命,他就是寧夏「狗食人」案的主犯,程鵬。

程鵬,寧夏人,出生於1962年,由於程鵬是家中獨子,所以從小就受盡一家人的寵愛,加上父親是當地某部門的幹部,所以家庭條件特別優渥,程鵬幾乎要什麼就有什麼,於是脾氣變得越來越大,稍有不順,就動手打人,反正父親都會給他「擺平」。
自打上學以來,程鵬便是學校的「校霸」級別人物,同學們常常受他欺負,等到初中的時候,程鵬甚至動手打了老師,這種行為學校再也不能忍受,將其開除,程鵬根本不放在心上,不讀書正好,整天玩樂更有意思,於是他變成了一個混混,天天跟著別人打架鬥毆。
17歲那年,程鵬因為盜竊被警察抓獲,但程鵬根本不以為意,反正他爹會來保他出去,然而這一次父親並沒有幫他,甚至痛斥他一頓,讓警察同志對他從嚴處罰,於是程鵬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程鵬對父親產生了深深的恨意。
2年後,程鵬出獄,搬出家裡,從此與父母斷絕聯繫,直到他26歲那年,父母好聲好氣為他介紹了一個對象,程鵬見對方長得不錯,便答應了婚事,父親還在寧夏某科研所給他安排了工作,想著以後兒子能安定下來。
然而程鵬很快就厭倦了,覺得這樣的生活不刺激、沒意思,於是天天窩在家裡,不去上班,也不管家庭,最後乾脆辭職,在家裡養起了狗,他養的可不是一般的狗,而是20多條惡犬,周圍的居民根本不敢靠近他家,程鵬便終日與狗為伴。
就在他寂寞難耐的時候,程鵬偶遇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大學生,程鵬以自己有關係,可以給她安排工作為由,把女大學生約到了家裡,一來二去,兩個人成了「情侶」,成為情侶後,女子便開始要求程鵬快點給她找工作,程鵬覺得很煩,他不過是想玩玩而已,結果女子一直尖聲質問他,程鵬火氣一上來,便直接用家裡的鐵鉗打死了她。
這是程鵬第一次殺人,但看著倒在血泊中的女子,他卻絲毫沒有害怕,反而有種「洩憤」的感覺,程鵬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屍體,便直接把她丟到了養有惡犬的院子裡,想著明天再處理,接著便洗洗睡了。
等到第二天醒來,程鵬發現,那些惡犬竟然把女子的屍體吃掉了,程鵬十分欣喜,覺得不用再為處理屍體操心,於是邪惡的種子正式在程鵬心裡埋下,他的膽子越來越大,甚至跑去某公司倉庫偷了8支獵槍和2000發子彈。

從此以後,程鵬沒事就拿著獵槍對著雞鴨射擊,覺得這樣非常刺激,雞鴨被射死後,他就丟給自己的20條「愛犬」吃。後來他覺得射動物沒意思,決定射人試試。此時他的朋友和別人發生了不愉快,程鵬二話不說,拎槍就要替他「出氣」……在接下來的幾年內,程鵬陸陸續續殺了6個人。
這些人,絕大部分都沒有招惹過程鵬,或許只因為說錯了一句話,便送了命,而每一次殺人,他都把屍體丟給自己的「愛犬」吃,除了程鵬的共犯,這一切都無人察覺。

直到1995年,這個殺人惡魔才暴露了自己的行蹤。當年程鵬的老同學張明找到他,一塊兒吃飯,此時的張明已經是銀川開發區某公司的副經理,也算是事業有成,酒過三巡,他得意地說出自己馬上要做一筆大生意,已經籌到了150萬元,程鵬看著他得意的樣子,頓時怒火中燒,決定把他殺掉。
1995年1月7日,程鵬以送張明一條狗為名,把他約到了自己家裡,然後在茶水裡放了藥,張明不省人事,程鵬便對著他開槍,張明死後,程鵬想起他說的150萬元的事情,便拿走了他的鑰匙,準備第二天去他家「拿錢」。
後來他共拿走了張明家的600元現金、3000元國庫券和500元債券,還把張明新買的BP機掛在腰上,用來炫耀,正是因為這個BP機,殺人魔程鵬被公安機關抓捕(因為他接了張明朋友發來的訊息,甚至囂張地打電話過去自報家門)。
1995年9月26日,程鵬被依法執行槍決,而他所飼養的那些「食人惡犬」,也全部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