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文化和旅遊部下發的《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相關要求,指導劇院等演出場所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復開放,做好復工復產管理,特制定本規範。
一、落實工作責任
1.市文旅局負責全市劇院等演出場所的行業管理,負責監督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及復工復產指導工作。
2.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政府承擔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演出場所的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和復工復產工作進行監管;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演出場所巡查督導,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各演出場所承擔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建立防控工作責任體系,成立疫情防控小組,明確職責分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和演練,確保安全。
二、場所管理
1.控制演出規模。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只能開一個劇場。
2.配備防護物資。應當配備測溫設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溼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3.設立隔離觀察區域。隔離觀察區應相對獨立,用於出現可疑症狀的員工或顧客就診期間,與就診人員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閉工作環境的接觸者,進行暫時隔離觀察使用,等待醫療機構排查結果。
4.設置防疫衛生專崗。負責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並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臺帳,做到有據可查、有跡可循。各場所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前應洗手、消毒。
5.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通過LED屏幕滾動播放相關視頻、標語,張貼和擺放宣傳畫等方式,及時發布疫情風險預警信息,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疫情防控知識,引導觀眾及員工加強疫情防範意識。
6.排查消防隱患。演出場所恢復營業前應當自我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整改。
7.保持通風狀態。各演出場所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專業劇院等密閉演出場所要保證空調系統運轉正常,關閉迴風系統,採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演出場所應在演出開始前及結束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多運行一小時。空調新風操作按照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執行。
8.堅持清潔消毒。對舞臺區、觀眾區、化妝間、通道、出入口、行政辦公場地等公共區域,每日定時進行2次擦拭消毒。對售取票機、售貨區、電梯按鈕、扶手、門把手、公共桌椅、公共垃圾桶、臨時物品存儲櫃等重點部位,每日定時進行3次擦拭消毒。已消毒區域張貼「本區域已消毒」標識。單獨設立、明確標識廢棄口罩回收桶,廢棄口罩應做到日產日清。
三、觀眾管理
1.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觀眾要佩戴口罩、測溫、掃碼、查卡進入演出場所,實行14日行程查詢、掃健康碼及測溫準入管理。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到過重點地區,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準進入;健康碼為黃色和紅色以及體溫高於37.3℃或有咳嗽、流涕、腹瀉、結膜炎等身體不適人員,一律不得入內,並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離或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信息要及時向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報告。登記處應配備消毒用品,登記後進行手消毒,正確佩戴口罩進入場所內。
2.實施預約限流措施。鼓勵推廣在線實名制購票和電子票。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實施交叉或隔排隔座售票,保證觀眾座位間隔距離1米以上。
3.控制觀眾駐留時間。觀眾可在演出開演前1小時驗票入場,保持1米以上驗票間隔,觀演全程佩戴口罩,演出結束後,有序、快速離場。觀眾在劇場駐留時間總計不超過3小時。
4.做好人員疏導管理。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主題公園、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
四、演員管理
1.做好提前檢測管理。演出主辦方應當與參演單位和個人籤訂安全協議或健康承諾書;提前做好對演職人員(含行政、後勤等工作人員)的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
2.做好現場管理。演員人均化妝間面積不低於5平米;演職人員在出入演出場所、演出裝臺、演出排練期間,需正確佩戴口罩;每場演出儘量壓縮不必要的演職人員,並注意保持一定距離;演出期間取消現場互動環節。
五、職工管理
1.公示職工健康證明。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年齡和照片,職工復工前14天的健康狀況等內容。窗口工作人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呈綠色,上崗前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方可上崗。關注重點地區來連人員,重點地區來連職工按相關規定執行。
2.建立職工體溫監測臺帳,每天落實上班時、午休後體溫監測制度,記錄每名職工體溫狀況。發現有發熱、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就醫。
3.職工佩戴口罩上崗,及時更換口罩,勤洗手,保持好個人衛生。職工與觀眾服務交流時應保持距離1米以上。
4.開展應急演練及處置工作。企業要備足防疫物資,做好人員復工復產上崗培訓工作,制定並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現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5. 減少職工聚集。加強職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減少召開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參會人員科學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距離。
六、負面清單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條的演出場所不得開業,業已開業的應停業整改。
1.法人或主要負責人不了解防控責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工作預案,或各操作環節上無具體責任人,未落實疫情監測和防控機制,各項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實觀眾「一碼一卡」查驗制度及體溫檢測工作要求;未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規模和密度,人員之間不能保持安全距離(1米)。
3.場所內未配備消毒和測溫設備,一次性口罩準備不足,無防控宣傳提示等。
4.未設置防疫衛生專崗,場所內各區域的消毒、通風工作不嚴格不徹底,未建立消毒、通風的記錄和檢查臺帳。
5.企業未建立員工健康信息檔案,員工進入場所前未測量體溫並記錄。
6.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較差,不能達到通風換新風要求;未定期對空調設備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