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豐縣生態環境局關於2020年12月07日受理並擬批准的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受理徐州乾輝機車有限公司年產2.5萬套電動摩託車三輪車車廂車架及年組裝2.5萬套整車生產項目,並擬批准。為保證此次許可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0年12月07日-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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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516-8935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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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徐州市豐縣政務服務中心環保窗口(2210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受理並擬批准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聽證。
附件:徐州乾輝機車有限公司年產2.5萬套電動摩託車三輪車車廂車架及年組裝2.5萬套整車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項目名稱 | 徐州乾輝機車有限公司年產2.5萬套電動摩託車三輪車車廂車架及年組裝2.5萬套整車生產項目 |
建設地點 | 江蘇省徐州市豐縣電動車產業園配件園三期24號 |
建設單位 | 徐州乾輝機車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江西聖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0年12月07日 |
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 | 全本公示 |
項目概況 | 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45元,佔地面積18000m2。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和措施 | (1)廢氣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大氣汙染物主要為下料、焊接等生產工序產生的顆粒物,下料粉塵、焊接煙塵經收集系統收集後通過濾筒除塵器處理後經15m高1#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為6.38mg/m3,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本項目產生的下料粉塵、焊接煙塵無組織排放。通過加強廠房通風措施,降低車間內粉塵濃度來改善工人工作環境,大氣汙染物可達標排放,能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0mg/m3,對周圍環境空氣品質影響較小。項目在生產車間外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2)廢水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水鋸循環水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本項目不設食堂及職工宿舍,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汙水,產生的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後,近期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遠期待豐縣經濟開發區汙水處理廠汙水管網鋪設到項目所徐州乾輝機車有限公司年產2.5萬套電動摩託車三輪車車廂車架及年組裝2.5萬套整車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80在地後接管該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汙水處理廠尾水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3)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一般工業固廢(廢邊角料、除塵器收集粉塵等)、危險廢物(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油桶、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等。項目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下腳料和收集塵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價值,統一收集後外售;危險廢物含油廢抹布(HW09)屬於豁免名單,混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廢潤滑油(HW08,900-249-08)、廢潤滑油油桶(HW49,900-041-49)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各類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汙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可滿足環境管理要求。(4)噪聲項目夜間不生產,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經廠房隔聲和距離衰減後,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要求。項目建設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可滿足環境管理要求。 |
承諾文件 | 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文公示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