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和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針對不同專業人才選拔的特點和要求,學校2021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整體上擬採用網絡考核的形式。表演專業根據考核需要擬酌情安排複試,具體按照上級部門對於防疫工作的要求執行,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藝術類校考專業考試科目、考試安排以及錄取原則等,均以學校正式公布的藝術類招生簡章為準。學校藝術類專業在各省(區、市)計劃投放情況以當地招辦(考試院)公布的高考招生計劃為準。
學校藝術類校考專業屬於藝術類省級統考涵蓋範圍內的,按照省有關招生規定執行。考生報考時須具備相應藝術類省級統考合格成績。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藝術類校考專業是否涉及省統考以及涉及哪一類省統考,現將有關信息公布如下:
福建、湖北、湖南、甘肅4個省份學校不組織校考。
2021年藝術類校考專業與各省統考對應關係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內蒙古
遼 寧
吉 林
黑龍江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安 徽
江 西
山 東
河 南
廣 東
廣 西
海 南
重 慶
四 川
貴 州
雲 南
西 藏
陝 西
青 海
寧 夏
新 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