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諾姆·薩勒姆/文
王立秋/譯
譯自Avinoam Shalem, 「Fountains of Light: The Meaning of Medieval Islamic Rock Crystal Lamps」, in Muqarnas, Vol. 11 (1994), pp. 1-11。譯文僅供學術交流,轉載請標明原作者、譯者和出處。
那種揭示抽象的觀念與具體的物之間的相似性的tamthil,是建立在一種為智識所理解或揭示的,出自屬性的相關之間的類比、而非屬性本身的相似性。
朱加尼(al-Jurjani),《雄辯的秘密》(Asrar al-Balagha),十一世紀
這兩個水晶器皿——第一個來自聖彼得堡(冬宮博物館,編號EG 938),第二個來自威尼斯(聖馬可,特索羅編號99)——是兩件現存的,伊斯蘭水晶,據推測,它們在一開始的時候,是被當作燈來使用的。來自聖彼得堡的,船形的,法蒂瑪王朝時期的水晶,長二十二釐米,飾有精緻的,捲曲的藤蔓和半-棕櫚葉飾(圖一)。在十五世紀的時候,它很可能還會在義大利的工坊裡被塗上鍍金的銀漆和瓷釉,當作酒杯來使用。來自威尼斯的,圓柱形的,十世紀伊拉克(?)的水晶,則有三十五釐米長(連支架一共四十九釐米),直徑十七釐米,它上半部分飾有祝願物主的庫法體銘文,下半部分則有一個雕刻出來的裝飾帶(圖二)。燈底部突起的部分,是十三世紀下半葉重新刻上去的,當時的人們還用一個鍍金的銀絲架遮住了燈的地步,因為當時它是被拿到教堂裡去當花瓶用的。
這兩盞燈的形式,和常見的,伊斯蘭的球形花瓶樣的燈大不一樣。這個不尋常的形狀,部分地,可為它們的材質所解釋:水晶的高價、和對雕工的手藝的要求意味著,只有皇室或貴族才會委託製造這些珍品。因此,這些人工製品很可能是根據委託者個人的品味來設計的,而不受在正常情況下,規定了其他材質的燈的形式的限制的影響。來自聖彼得堡的燈,讓人想起早期基督教帶彎柄的船形金屬燈,後者的伊斯蘭名稱是siraj。這種燈可以放在幹或碟支撐的、甚至鏈子吊起的圈足上(圖三)。來自聖馬可的燈則很可能是被鏈子和金屬環懸吊在空中的,它被固定的,應該是圓柱體的上環部分(圖四)。這種燈在中世紀伊斯蘭的寫本插圖中很少出現。
本文的目標是研究在中世紀伊斯蘭世界中,人們賦予這些水晶的燈的意義。留存至今的中世紀伊斯蘭水晶的匱乏,決定了本文的研究方向,那就是,從中世紀的文獻,和現存的大量玻璃燈入手,後者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這個匱乏。從它們出發,我才得以用一個對它們的可能形狀的假設性的概述來填補真空,並多少了解到中世紀伊斯蘭對這些珍品的態度。
要說最早的水晶燈,可能就是掛在伍麥葉王朝的大馬士革大清真寺的米哈拉布上的,著名的Qulaila了。古祖裡(Al-Ghuzuli, d. 1412)在他的作品Matali』 al-budur fi manazil al-surur中,引用之前的作家,告訴我們,「在先知同伴們的米哈拉布上,掛著一塊晶石——也有人說,那是寶石或珍石(durra,意思是巨大的寶貴的石頭)」,在[清真寺的]燈熄滅的時候,這盞燈會用自己的光給你照明。」根據他的說法,這盞燈是在哈倫·拉希德(Harun al-Rashid)的兒子,阿敏統治時期(al-Amin, 809-13)被人偷偷帶到巴格達的,此人是個水晶收藏家,他還送了一盞玻璃燈到大馬士革,作為交換。伍馬裡(al-『Umari. d. 1348)為我們提供了關於Qulaila的,類似的信息。他引用了在該清真寺中禮過拜的貝都因人的說法,補充說,後來,馬蒙(al-Ma’mun)把Qulaila送回了大馬士革。後來,Qulaila碎了,被換成一盞玻璃燈,再後來玻璃燈也碎了,而人們也懶得去換了。
在1183年到1185年間曾到東方旅行的伊本·朱拜爾(Ibn Jubayr)給我們提供了以下對伊斯蘭聖地及其內部裝飾的詳細描述。在南邊的走道上,在大馬士革大清真寺的馬克蘇拉(maqsura)右手邊的角落前方,可以找到葉哈雅·伊本·宰卡裡亞(Yahya ibn Zaqariya,即施洗約翰)的頭像。他繼續寫道,在頭像上方,「是一個從柱子上突出的木箱,木箱上是一盞燈,它看起來是一塊空心的水晶,看起來像是一個巨大的,喝水的器皿。沒人知道它是伊拉克的玻璃做的呢,還是凝乳做的,又或是什麼別的材料做的。」在麥加,在滲滲泉上的圓頂下,他也注意到獨特的水晶燈的存在,「圓頂面向古房的一邊有不少鏈條,上面掛著水晶燈,它們每天晚上都會亮;在右邊,也就是朝向北方的那邊,也一樣。」在回他的故鄉西班牙的路上,他來到了西西里。他欽佩地描述了首藍頭的卡斯爾·薩德(Qasr Sa』d)清真寺:「它是一個矩形的建築,長廊裡散布著乾淨的禮拜墊,我從來沒有見過比它們更好的墊子;它裡面掛著四十盞黃銅和水晶燈。」由於在大多數情況下,伊本·朱拜爾都會區分不同材質做的燈,並告訴我們每種燈的確切的數量,故而,在這裡,可能,卡斯爾薩德清真寺裡的燈,和由銅邊和懸置的水晶器皿構成的吊燈(buqandalat)有點像。
伊本·納賈爾(Ibn al-Najjar)在他完成於1197年的《麥加史》中告訴我們,先知的拱北有各種各樣的燈。他列舉了超過四十盞銀燈,兩盞水晶燈和一盞金燈。1476年蘇丹卡伊特·拜下令清點的克爾白珍寶的清單裡,也有一盞裝在銀盒子裡的水晶燈。
這些文獻表明,水晶燈是在主要的穆斯林聖地使用的。如此,水晶的使用,與光,尤其是燈相關,也不奇怪。中世紀的伊斯蘭物理學家,如伊本·海薩姆(b. 965)就認為,水晶的自然優勢,即其透明性,達到了最透明的實體,天體之下,第三透明的程度——天體之下第一透明的是空氣,第二透明的是水。這使它能夠在不破壞光線的情況下吸收光線。而且,它反射光的能力,也使它比其他材料更受歡迎。關於Qulaila在晦暗的米哈拉布中自行發光的描述,和蒂法什(al-Tifashi)關於在喀什噶爾附近的水晶礦幹活的敘事——他說,白天,因為水晶會反射陽光,所以是幹不成活的——也提供了對水晶的著名的光亮的,進一步的肯定。
很可能,最早留下記錄的水晶燈,是前-伊斯蘭的產物。庫思勞的杯子(可追溯至六世紀,巴黎,國家圖書館,硬幣、金屬和古物陳列櫃)上精緻的薩珊浮雕說明,可能,在伊斯蘭興起之前,美索不達米亞是有一個水晶雕刻中心的。拜佔庭帝國很可能也在生產水晶燈。一些留存至今的,古代晚期的水晶燈,很可能是五世紀拜佔庭工坊的產品。這些燈,大多是海洋生物的形狀,或以海景為裝飾。
這個前伊斯蘭時期的水晶燈的「水生的」圖像學,可以用西方流行的那種構想——即認為水晶是在漫長、持續的自然過程中「石化的」凝結的水——來解釋。中世紀時,穆斯林也接受了這一信念。比如說,比魯尼就解釋過,水晶(maha 或miha)這個詞和水(a;-ma)相似,因而二者都是純粹、清晰的。至於其起源,比魯尼也接受了凝結的水的說法。他補充說,水晶碗(就像他有的那隻)中葉穗的存在,就證明了,水晶石之前是流體狀態。
水晶石傳達的主流印象,是水的意象;因此,在中世紀的伊斯蘭詩歌中,水晶不止一次被比作水、雨滴、和海浪。比魯尼在Kitab al-Jamahir fi ma』rifat al-Jawahir中引用過的,伊本·穆塔茲(Ibn al-Mu’tazz)的一首和水晶有關的詩,就清晰地說明了這點:
你沒有看到這流水的波浪
好像一隻反扣的水晶碗。
伊本·穆塔茲的這首詩完美地描述了一些古代晚期被用作燈的水晶碗,特別是聖馬可收藏中的那只有魚、貝殼、螃蟹和美杜莎(?)的碗。
儘管我們沒有任何關於清真寺裡的水晶燈的形狀的信息,但很可能,它們的形狀,也是撲過來的碗、杯子、瓶子,或別的某種可以裝可燃液體或保護放在它裡面的蠟燭的火光的容器。拉姆(Lamm)研究的,在薩馬拉找到的玻璃,也支持這一推測。懸掛的玻璃燈——要麼通過燈體上的玻璃環把,要麼,可能是通過固定在玻璃邊框上的而金屬環與天花板垂下了鎖鏈項鍊——經常也都有著容器的形狀。
在薩馬拉的這些發現中,兩盞杯形的玻璃燈解釋了光的系統。[32]與杯內壁相連的空心的圓柱形玻璃管,起到了支託放在裡面的蠟燭的作用。杯子高高的外壁可以起到防風的作用,而杯內玻璃管相對高的位置,又讓你可以把水裝到玻璃管頂的位置;這樣,蠟燭在熄滅的時候就會碰到水,也就不會有火災的危險了(圖五)。拜佔庭和近東的伊斯蘭地區經常用水來防火,特別是用於懸掛的燈具,在那裡,火災的危險要大得多。這個系統不限於裝蠟燭的吊燈,也見於使用飄浮燈芯的玻璃燈。後者是通過點燃浮在水上的油來照明的,它通過各種技術來使棉製的燈芯浮在油裡。一種著名的方法,是用一個S形的金屬鉤子,把鉤子的一端鉤在杯口,另一邊則是燈芯,但也有可能,是這樣一種到今天,中東都還在使用的常見的方法,那就是,用木和錫制的支架來託住燈芯。在浮動燈芯系統中,油不停地被燈芯吸上去,供燈芯頭燃燒。油盡,餘火也就隨之而遇水熄滅(圖六)。
清真寺裡懸掛的水晶器皿——它們是用顯然和水有關的實體做的,並且很可能也用水來當保險——可能也起到了水-上的功能,在漂浮的燈芯被點燃時發光。
「巖石形態的」清水,也即,水晶的至高的透明性,也是中世紀(對它)的精神詮釋被後的理由,這些詮釋往往把它和天堂的礦石、生命之源、和屬天的景象聯繫起來。《創世紀》就把它和伊甸園的四道河流聯繫起來:「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水晶(bdellium, crystal)和紅瑪瑙。」《啟示錄》也用水晶來描述生命之河:「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在四世紀的詩人拉克坦提(Lactantius)的一首詩中,「遠方土地」上的生命之泉是這樣的:「……中有一泉,謂之生命之泉,清如水晶,溫和流淌,甘泉充沛」。中世紀的伊斯蘭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石頭的阿拉伯語(maha)就包含al-ma(水)和al-hawa(空氣)這兩個詞。這表明,石頭包含生命的兩個元素。比魯尼在說到水晶時,也引用過古蘭經的第三十七章的兩段描述天園裡的信徒的命運的經文:「杯子在他們之間挨次傳遞,杯中滿盛醴泉,顏色潔白,飲者無不稱為美味;醴泉中無麻醉物,他們也不因它而酩酊」。在阿舒拉節期間上演的波斯殉難劇(ta』ziya)的一個版本中,在天園,海珊的父親阿里是這樣歡迎他的:阿里會把一個裝滿來自天園河流之一,多福河的清冽河水的杯子遞給海珊。不僅天園的水被裝進水晶杯作為奉獻;而且,賈法爾·薩迪克(Ja』far al-Sadiq, 699-765)還指出,迷藏的乾粉靈藥(al-iksur),秘密的能夠賦予生命的混合物,也是裝在水晶或黃金的容器裡的。
這些水晶與生命之源、和天園之水的聯繫,可能也解釋了伊本·朱拜爾在大馬士革的施洗約翰聖所中看到的「中空的水晶」燈,畢竟,這個人與作為淨化行動、和作為精神重生的施洗觀念密切相關。而且,朱拜爾提到的,滲滲泉圓頂下的水晶燈的存在,也強調了水晶和聖水之間的關聯。時至今日,朝聖者還會為了滲滲泉的治癒神力而啜飲它。根據穆斯林的傳統,這泉,就是天仙吉卜利勒(加百利)為救遭易卜拉欣(亞伯拉罕)驅逐的哈哲爾(夏甲)和伊斯瑪儀(以實瑪利)而施奇蹟,在沙漠中點出的那眼。滲滲泉是「生命之泉」,它救了阿拉伯譜系中的原母和原子的命。
由於我們關心的,是水晶燈,故而,我們應該聯繫光,來重新考察這「懸掛的泉」,我們還應該對光和水的圖像學的重疊之處進行研究。
古蘭24:35是人們最常引用的,關於光的經文。它是這樣寫的:「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他的光明像一座燈臺,那座燈臺上有一盞明燈,那盞明燈在一個玻璃罩裡,那個玻璃罩彷佛一顆燦爛的明星,用吉祥的橄欖油燃著那盞明燈;它不是東方的,也不是西方的,它的油,即使沒有點火也幾乎發光——光上加光——真主引導他所意欲者走向他的光明。」光是賦予生命之源,也即,光是真主的象徵這個觀念傳播得很廣泛,而且,火在全世界都得到了崇拜,過去如此,現在也如此。在穆斯林世界,神聖的光被濃縮為米哈拉布上懸掛的,透明的燈的形式。
米哈拉布的燈的圖像學涉及的範圍是如此地廣泛以至於沒法在這裡細說;在中世紀,這個象徵的意義,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不那麼重要的,是水在古蘭中的角色;水的充沛,和光一樣,是真主存在的證據。這個觀念在舊約,特別是在詩篇中經常出現:「你的道在海中,你的路在大水中,你的腳蹤無人知道。」或:「耶和華阿,大水揚起,大水發聲,波浪澎湃。」這在《哈巴谷書》中甚至得到了更加有力的表達:「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在古蘭中,雨、河、和海都服從真主的意志。甚至更重要的,是對於作為一切造物的生命之源、和作為自然的復興之流的水的強調:「不信道者難道不知道嗎?天地原是閉塞的,而我開天闢地,我用水創造一切生物。難道他們不信嗎?」「他就是用精水創造人……」;「主在降恩之前,使風先來報喜。我從雲中降下清潔的雨水,以便我借雨水而使已死的大地復活……」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古蘭中,水和光都被認為是生命的基本元素,並揭示了真主賦予生命的大能。
這些水晶燈在點亮的時候產生的視覺效果,很可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光透過水,無論是防火的水,還是水晶的凝結的水,映入人們的眼帘。通過水看到的光的效果,俘獲了中世紀穆斯林的心,使他們創作出奇妙而複雜的中世紀的童話般的建築,在這樣的建築中,光和水的自然對抗,表面上被消除了;這些奇蹟的建築,屬於機械裝置的範疇,並且很可能是傳說的,所羅門和庫思勞的玻璃宮殿的變種。幸運的是,同樣的,被光點亮的水的觀念,也在波斯的和馬穆魯克王朝的,被用來裝水的金屬器皿底部,得到了視覺的表達。儘管水晶燈屬於清真寺的ars sacra而金屬器皿屬於馬穆魯克社會的世俗的、商業的層次,我們還是可以通過後者,來研究前者的意義。在向一個世俗的語境遷移的過程中,宗教的象徵,會以某種方式,改變它的視覺再現,通常,是通過失去它的非形象的特徵,和變得更簡單、更容易理解。作為清真寺水晶燈的特徵的,通過水看到的光效,在金屬器皿上,是通過太陽和魚的母題來表達的。通過研究這個大眾層面的母題,我們可能可以獲得解讀光和水背後的更高級的、有時甚至是精神層面的觀念。圍繞太陽的象徵的海洋生物這種再現方式,已經有人研究過了,主要的研究者是理察·埃廷豪森、D.S.萊斯、和伊娃·貝爾。這三位學者都指出了這樣的可能性:這個母題可能和生命之源、或天園相關;埃廷豪森在其中看來了作為生命之源的「太陽象徵」的變種。而研究同一種類的兩個器皿的萊斯,則閱讀了器皿外部的文字,這些文字表明,海珊從它父親手中接受了天園之水,賴斯認為,這些裝飾,是什葉派對永恆之水的表現。貝爾則指出,在穆斯林資產階級那裡流傳的民間故事,在這些器皿上得到了視覺的反映,她認為,器皿上的母題的意思是,對美好生活的祝福。她使用的最後一則證據,出自尼扎米的Iskandar Nama,在書中黑暗之地上的生命之泉的泉水,要在太陽光的幫助下,才是可以喝的,這也指出了太陽和水,與生命之源的那種流行的關聯。
可能,在中世紀的時候,人們是把通過像水一樣的水晶燈看到的光,理解為對傳說中的生命之泉中閃亮的水的比喻的。在被點亮的水晶燈中,水和光是無法區分的;水看起來像流動的光,而光線看起來則像是水流。水晶燈很可能與尼扎米對生命之泉的描述是一樣的:
那泉看起來像銀,
看起來像從石[礦-山]中濾出的銀流。
不是泉,泉遠非此言;
但很像,是光[而不是水]泉。
這種水光二元性導致了混淆,一方面,實際上是光的真主,在古蘭中也被比作否信者不可能飲用的水源(「他們舍他而祈禱的﹙偶像﹚,一點也不能答應他們的祈求。但他們好像一個人,把兩隻手掌伸向水中,以便水達到他的口,其實,水絕不會達到他的口的。不信道者的祈禱,只在迷誤中」),而另一方面,透明的飲水器皿又不止一次地,被比作燈或光源。因此,飲水者看起來是在飲光。十世紀來自圖斯的詩人達齊齊(Daqiqi),就表達過類似的想法:
水晶碗中的水與冰結合:
看這三者,如一盞明燈。
兩個熔化,一個見凍,
卻都是一種光色和光亮。
另一個十世紀的,來自圖斯的詩人,阿薩迪·圖西(Asadi Tusi)則說:「然後,他們遁入花園享樂宴會……飲者手中如月的杯中,是閃亮的,七星的珠寶。」
比魯尼在他關於水晶的專論中還引用了另外三位抒情詩人的詩。[67]第一首是艾布·法德勒·卡斯卡利(Abu』l-Fadal al-Kaskari)寫的:
手上的酒像燈
滿溢出光、火與射線
觀者如是視之,因為它與杯是
一體,它的存在沒有任何容器。
第二首是伊本·穆塔茲寫的:
它在它[杯]中流動一種黃色的卡赫酒,如在他杯中燃燒一般[明亮地燃燒]。
第三首是一位不知名的詩人寫的:
冷[酒]在杯中如陽光[閃耀],如幻象。
透明的飲具與透明的燈之間的混淆可能根源於懸掛燈的發展。最早的掛燈就是飲具形的。這些早期的掛燈,經常是在日落時才點上的(有時甚至猶太人也點這樣的燈),它們在白天,在燈熄滅的時候,還滿足了一個跟進一步的目的。在一篇與阿卜杜拉·馬立克相關的文獻中,我們得知,圓頂清真寺裡的燈的燈油,無論是檉柳油、訶子油還是茉莉花油,都有令人愉悅的清香,以至於朝聖者那它來當香水用。儘管這證明了早期飲具燈有兩個功能,但數個世紀以來,透明的、單個懸掛的伊斯蘭的燈一直保持了飲具的形狀——最常見的是罐燈(qandil或misbah),這種等看起來就和懸掛的水罐一樣,有著無用的平坦和穩定的罐底——這個事實,也指出了這樣的可能性,即這個模稜兩可的形狀同時引用了兩個觀念;它既是光源,又是水源。
一盞來自伊朗的,可追溯至八到十世紀之間的無色玻璃燈(哥本哈根,大衛藏品,14/1964)看起來就說明了這個假設(圖七)。燈體上像流水一樣的裝飾性的玻璃圈給人這樣一種印象:水正從器皿中滴流出來。而且,十三世紀和十四世紀敘利亞生產的,可同時用作喝水的容器或燈的瓷杯——其中一些飾有魚,比如說來自大馬士革或阿勒頗的十三世紀的瓷杯(藝術博物館,杜塞多夫,亨特李希玻璃藏品,p.1939-17;參見圖八),在杯中的燈芯點燃的時候,可能也起到了和「魚池」器皿一樣的效果。在一組呼羅珊水罐和立式油燈(和大都會美術館,藝術博物館,羅傑斯激進1933,33,96,參見圖九)中找到的,一個十二世紀的蛋形水罐和傳統油燈(作為容器的嘴)的結合物,也強調了燈瓶的雙重意義。所有這些例子都指出了,水和光的圖像學之間存在某種相關關係,正如數個世紀以來,在素材上,為misbah的模稜兩可形狀所展示的那樣。
發現這兩件現存的伊斯蘭的水晶燈也共享飲具的形式,這點也不奇怪。來自聖彼得堡的船形等的形式,很可能源於原始的美索不達米亞燈,後者實際上就是砍開的大貝殼。這些原始燈中,有一些,是在烏爾挖掘出來的,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千年(它們現存於大英博物館)。被砍開的貝殼的內旋,也讓人想起聖彼得堡的那盞燈,在後者那裡,自然的孔,被刻出來的管道取代了。在當時,貝殼經常被用來做飲具和等。因此,十六世紀從燈到飲具的功能轉變,是可以理解的。在巴勒莫的帕拉提納小教堂的一幅天花板上的,十二世紀的畫板上,你也可以找到一個錐形的、下凸的,和聖馬可收藏的水晶燈相似的容器。一個正面端坐的任務舉起雙臂,用雙手託住這個容器。儘管容器的形狀與燈的形狀一致,但這些器皿,無疑都是飲具。
所有這些事實表明,虔誠的穆斯林不僅把水晶燈設想為古蘭第二十四章裡的神聖的水晶或玻璃燈,還把它設想為用天園裡的水做的,裝滿了和伊甸園裡清潔、純淨和神聖的水一樣的明亮的水。在描述施洗約翰聖所處的燈「[看起來]是中空的水晶,像一個巨大的,喝水的器皿」的時候,伊本·祖拜爾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