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門市「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獲評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
近日,中央依法治國辦印發《關於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和項目命名的決定》,江門市(「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項目位列其中。這標誌著江門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國字號」榮譽,成為首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
這是江門市持續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等商事制度改革,打造優質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江門市以深化「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為突破口,以簡約「一紙證照」撬動全方位「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隨著商事登記越來越便利,江門市市場主體呈現「井噴式」增長。2015年改革前,江門市場主體總量為25.8萬戶,截至今年6月底,總數達55.47萬戶,實現市場主體總量翻一番。
據了解,從2015年起,江門市先後實施四輪「多證合一」改革,突出企業準入需求,整合市場準入有關證表,推動持照即可營,對於「多證合一」不能整合或解決的證照問題,通過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圍繞「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做了哪些努力呢?
「循法改革創新」推動改革法治同向發力
一是尊重法定程序實施改革。江門市委、市政府統攬改革全局,將「多證合一」「證照分離」「雙隨機、一公開」等改革納入黨委政府重點改革任務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二是遵守授權範圍推行改革。搶抓全國小微「雙創」基地示範城市、全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市等機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或試點授權、上級批覆,先行先試,循法推動改革。先後出臺《江門市「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目錄》等10多份政府或部門規範性文件,加強改革調研、廣泛徵求意見、開展合法性審查,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開展改革決策評估,有效防控改革風險。
三是遵循法治理念破解改革難題。堅持「簡政放權」「便民利民」原則,借助信息數據跑路,打破時空界限,再造審批流程。「多證合一」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證照整合;在不突破粵港澳三地市場準入制度規則的前提下實行「離岸受理」。採取「上級授權、下級承攬、責任上行」方式,實現開辦企業「一網通辦」「同城通辦」,外資企業「一局多點、遠程核准」。
「多項全國率先」推動準入便利
一是破除行政壁壘。2019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商事登記「微信+智能化審批」,統一建立登記事項標準庫,實現全程零人工、無差別辦理,微信智能辦照最快只需5分鐘,提交材料壓減近80%。2019年全國首推銀行智慧櫃員機智能辦照,今年1月又在全國首發執照全自動換發系統,將商事登記銀行代辦升級為智慧自助辦照,實現營業執照就近辦、馬上取。
二是破除區域壁壘。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率先在全國實現一般外資外貿企業證照全面整合和商事登記、外資備案、稅務跨境離岸辦理,今年2月又在全國率先上線「智能灣區通」,將微信智能辦照延伸至港澳。
三是破除信息壁壘。打通公安、市場監管、稅務、銀行等部門數據共享渠道,開辦企業實行「一窗辦、一網辦」,2019年5月全面實現開辦企業1天辦結。今年5月還上線「江門市場監管智能許可」平臺,在全國率先實現食品經營許可核發、變更、延續、註銷等業務全程「一網辦理、智能審批」。
據了解,5月12日,江門市在全國率先上線運行市場監管智能許可平臺,並發出首張智能許可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全國率先實現食品經營許可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變更、食品經營許可延續、食品經營許可註銷等四個事項的智能化秒批,標誌著從此在江門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將更加便利。這是該市繼「微信智能辦照」「智能灣區通」之後,在「放管服」改革和「數字政府」建設方面的又一成果。據了解,該平臺具有獨創性、智能性、普惠性、便捷性、閉環性、社會性等特點。智能許可平臺在全省率先建立食品藥品企業及其從業受限人員庫、失信人員資料庫,在許可前系統自動進行篩查,匯聚了江門市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主體和相關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申請人資質自查與經營條件自查,經營場所自建自查,籤訂承諾書,活體認證等,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重要數據來源和信用指標,大大提升食品藥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自律水平,自覺維護食品藥品安全。
「社會多元共治」保障市場治理有效
一是率先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全國率先研發跨層級跨部門市縣兩級160個部門通用的抽查系統,全域推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創設222個機構(部門)企業庫、事項企業庫,收錄市場主體50多萬家、特殊庫企業5萬多家,覆蓋市場主體和非市場主體。
二是實行信用聯合監管。研發上線社會信用聯合獎懲平臺,建立「信用獎懲、一鍵搞定」便捷模式,自動推送信用核查信息、匹配紅黑名單、嵌入獎懲措施、匯集反饋實施情況,全市3.5萬家小微企業得到融資扶持,2581家失信企業受到聯合懲戒、融資受限,懲治老賴3萬多人次。
三是推動社會多元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網絡直播」模式,採取你點我查、網選票決、雙隨機抽查等方式,直播領域拓寬至市場監管各領域,累計開播59期,吸引1500多萬人次參與,實現由「少數人監管多數人」向「多數人監督少數人」轉變,形成社會共治新格局。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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