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志明與春嬌》原本是五月天的成名曲,因為彭浩翔和太太很喜歡這首歌,便決定用這個名字。而在閩南語裡,志明與春嬌其實和妞妞二狗子沒什麼區別,並非什麼特定的人,而是泛指戀愛中的男男女女。就像歌裡唱的:很多人羨慕志明春嬌一家,其實我們只是他和她的代碼。
大概有多少張志明,就有多少餘春嬌,這對很賤的情侶永遠在重複著舊把戲,一方假裝離開另一方積極道歉,一個說著「不如算了吧」,卻偏偏在機場等到深夜不肯走,另一個無所謂地說著「sorry咯」,卻還是會穿女裝和高跟鞋逗她開心。餘春嬌不完美,年紀一把還像個小女孩,cos麥當娜的尖胸還要拽著志明看外星人,又不夠好看,抽幼卡的時候才有些風情。
張志明第一部的前女友,第二部的楊冪,第三部的蔣夢婕,無一例外扮演了年輕胸大腿長腰細的角色,和春嬌形成了鮮明的反差。但每次志明都會離開她們,回到春嬌身邊。楊冪跪下來哭著問他為什麼,難道不喜歡自己嗎。張志明坐在地上說:我小時候就很喜歡便利店的肉醬意粉,很多人都問我,你為什麼喜歡吃?它真的是有點鹹,肉也不多,喜歡就是喜歡。我喜歡她是因為,我覺得她好,她什麼都好。餘春嬌,就是張志明的義大利肉醬面。
我的室友牙牙,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半年前分手了。從那之後,她不再聽周杰倫,不再去遊樂場,不吃土豆,因為每一樣都是她曾經最喜歡的,每一樣都會讓她想起他。他是她的周杰倫,是她的遊樂場,是她的土豆。別人不理解,但愛過的人都懂。張志明呢,更不完美,他雖然年輕,帥氣,充滿活力,但同樣的,他幼稚,孩子氣,花心,在和春嬌的感情裡,儘管春嬌一直在說分手,但分明是他遊移得更多。他會被性感的女孩子吸引,也同意朋友說的「愛是愛,玩是玩」,所以他離開春嬌去北京,沒有任何心理壓力,連一句對不起都沒有。
命運安排他們在北京重逢,於是他們又有了糾纏的機會,那如果春嬌一直待在香港,張志明又會不會回來找她?但春嬌沒想過這些,她只是說:我很努力地想擺脫張志明,結果我發現,我變成了另一個張志明。可能愛一個人愛太久了,不知不覺就會變成他的樣子,像《天下無雙》裡的王菲,瘋了之後把自己當梁朝偉,一會兒懦弱一會兒又堅強,像《重慶森林》裡的金城武,一天吃一罐阿May最喜歡的鳳梨罐頭,感慨無論什麼東西都有個期限。明明我覺得在馬桶裡放乾冰好幼稚,離開你之後卻盯著馬桶看個不停;明明我最討厭和人曖昧,離開你之後卻也不拒絕別人的邀請;明明我抽幼卡,離開你之後每次都買薄荷好彩。
當餘春嬌變成張志明,而我變成你,那些我原本以為可以擺脫的,原來通通不可以。我根本沒辦法放棄你。這是犯賤沒錯,你明明知道他是個大男孩,永遠給不了你想要的安全感,但是你還是一門心思拴在他身上,一次又一次給他機會。你總覺得可能這一次,這一次他是真的要改了。怎麼會呢?感情都是會變的,但是人可不會變。他第一次用女裝和高跟鞋挽回你,第二次唱了一首難聽的歌,這些事情對於他來說太簡單了,不過是丟臉,但是丟臉給你看又有什麼所謂。然而你為他又做了什麼呢,你原諒了他,又活在他的孩子氣裡。循環往復,樂此不疲。
有人說春嬌與志明不過是一對優柔寡斷的賤格情侶,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歡?我倒想說,與其說喜歡他們倆,倒不如說是喜歡自己吧。畢竟我們都一樣。在愛情裡犯賤的樣子都如出一轍。一個不停犯錯,另一個不斷原諒。我們心疼這樣的自己,也希望對方能動容。剛好每一次張志明都回到餘春嬌的身邊。正如你我所願。別騙自己了,你喜歡春嬌與志明,不過是希望你的張志明,也能回到你身邊。就像春嬌戒不掉志明,而你戒不掉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