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29日向記者介紹,當日上午已按處罰上限,向上海地區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三家家樂福超市門店各開出了50萬元的罰單。
這三家門店分別是家樂福超市聯洋店、南翔店和張江店。經檢查,這三家門店在銷售商品時存在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價格欺詐行為。上海市價格部門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作出上述嚴厲處罰,同時責令家樂福立即改正,退還多收價款。相關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9日已送達各門店。
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上海市價格部門對同類違法行為開出的歷年最高罰單。不過,最終的處罰金額的確定還需經過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給予被罰企業一個陳述申辯的機會。
另據新華社電 雲南省物價局29日發布通報稱,對昆明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白雲店和世紀城店的價格欺詐違法行為,雲南省物價局決定對兩門店分別罰款50萬元。
網民爭曬家樂福「受騙記」
據新華社電 近期家樂福的價格欺詐行為,無疑讓正在開心購買年貨的消費者深感鬱悶,網民們也因此爭相在網上曬自己在家樂福購物時的「受騙記」,他們認為,有價格欺詐行為的家樂福超市,遠不止被點名的那些。
雖然國家發改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家樂福進行了處罰,位於上海的家樂福中國區總部也已發表聲明向消費者致歉,但網民們仍然在追問:堂堂國際零售巨頭,為何如此惡意坑人?有關政府部門的價格監管何時給力?
法國例子:
一瓶水沒標價被罰兩萬多歐元
有一家網站開通了「說說你在家樂福的上當經歷」的論壇。北京網民jixg說:「一次,我買了十件童裝卻收了十一件的錢(9.9元/件)。當時,我發現她多掃了一次碼,提醒她,但她說沒掃上。因為列印的字條不清晰,字又小,結果,我回家一查(用放大鏡),她撒謊了!就是多收了9.9元!」江蘇無錫網民fusp97則表示:「我買鹹鴨蛋也被黑過,標價10.80元/6隻,結帳12.60元,我拍照投訴。退了1.8元,哈哈,他們說是新價牌沒換上去,我呸!!」
不少網民表示:家樂福進行價格欺詐的手法並不高明,但恰恰利用了消費者的心理——對國際知名品牌的信任。一個網民說:「這種行為很難察覺的吧,一般在超市買完東西誰還會去記得之前買的時候是什麼價?尤其東西買得多的話。」
網民們互相「交流」受騙記之後,恍然大悟:絕非工作失誤,而是故意坑人。網民「四大皆空」說:上海浦東一家家樂福「被我老婆一年抓到過四次,每次抓到退的時候都很麻利,從來不囉嗦,原來是有意欺詐!」
上海楊浦區網民webdown也表示,他在一家家樂福超市看到一瓶可樂和一瓶橙汁捆綁包裝,說是促銷,「我一看價格標籤,比兩個單瓶加起來還貴,還用手機拍下來了,當時只是拍照留存當是好玩,現在看來這些都是有預謀的。」
江西南昌網民wuli3213感嘆:「國際性大型連鎖超市居然還幹這樣無賴的事情!」
中國例子:
買十件童裝卻收了十一件的錢
記者聯繫上家樂福法國總部,家樂福集團新聞服務部門負責人用英文向記者又念了一遍家樂福中國公司的聲明,同時表示:「我們家樂福總部沒有更多表態,家樂福中國公司表態就是我們的表態。」這名負責人同時還強調:關於這次事件的「聲明」,沒有法文文本——言下之意,這是家樂福中國公司的事。
家樂福價格欺詐事件發生後,不少網民質疑:「國外規範的公司,為什麼到中國就變質了?」他們的答案是:罰得太輕。違法成本低,導致商家無視法律。
「在法國,不大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處罰非常嚴厲。」巴黎上訴法院律師孫寒光接受「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說,法國現在開放價格,自由定價(天然氣等特殊商品除外),但出售的每件商品必須標明價格,否則就會被視作欺詐。
「我有一位客戶,他是一位小老闆,經營一家小超市,因為一瓶依雲礦泉水沒有標價,被執法人員發現了,進而查出兩百多瓶都沒標價,結果遭到嚴罰。一瓶伊雲礦泉水售價一歐元,結果被罰兩萬多歐元。損失慘重。」孫寒光說。
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曾在美國學習生活,他對記者說,我國法律對侵權責任的規定基本是「填補」性質的,而不是懲罰性質。即使家樂福自己承諾要賠償5倍的損失,其實也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懲戒的作用。同時,我國的無理由退貨原則還不夠普及,推行起來也存在難度。
孫寒光說,在法國,價格和廣告監管主要由法國經濟、財政和工業部下屬競爭、消費和反欺詐總局負責,「法國反欺詐部門巡查一般都是著便裝,在企業人員不知曉的情況下進行。他們執法嚴厲,不徇私情。」
[專家說法]
要查找行業「潛規則」
據新華社電 行政法學專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鄒榮說,對家樂福「陰陽標籤」事件不能就事論事,而是要舉一反三,查找行業「潛規則」,開展市場整頓,形成長效機制。鄒榮建議,可以進行一些制度設計,例如在超市、消費者中培養一些價格監督員,充分發動群眾的力量。鄒榮說,我國價格法中有關於價格欺詐的明確規定,現在的問題是要加大法律執行力度。
如何加大法律執行力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說,我國法律已經規定有「公益訴訟」或「集團訴訟」的原則,但是在實踐中的運用還不夠,這也給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機。美國很多針對大公司的集團訴訟最終都是以和解結案的,實際上就是大公司主動向消費者「討饒」。例如,2002年,美國消費者由於東芝筆記本的質量問題提出集團訴訟,東芝公司最後賠償10億美元。因為它擔心,如果不和解賠償可能就是上百億元。而對中國消費者,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就那麼多,因此,這些公司頗有「有恃無恐」的意味。
家樂福:
「五倍退差」全國執行
據新華社電 家樂福中國區公關總監陳波29日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再次向消費者致以「由衷歉意」,並表示差價五倍賠償的政策將作為家樂福在全國範圍內的承諾「一直執行下去」。
關於退差價的進展,陳波表示,各個大區會收集門店信息,然後反饋到總部,需要一定時間才能獲知最新狀況。
當記者詢問曾被媒體點名批評的長春市門店某品牌男士內衣套裝前後標價不符的原因(標籤價原價每套169元,促銷價每套50.7元,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套119元),陳波表示自己不了解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