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新北區發布了2020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指導意見,文件中需特別關注的有一下幾點:
公布錄取順位:
這條政策就是說對於人戶不一致的,優先級會低於人戶一致的,如果對口的是熱門小學則存在被統籌的風險,對於人戶一致政策還不理解的家長,可以私聊柯柯老師。
積分入學資格審查:
積分入學並不難,家長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去相關單位完成資格審查。
小學畢業考:
民辦搖號之後不看成績,不過這並不代表分數無用了,一些公辦學校會在民辦搖號後確定擇校計劃,而且考的好也可以給新初一的老師留下好印象,如果初中學校存在分班,分班也會參考畢業考的成績,所以家長們一定提醒孩子要注重這次畢業考。
回常生:
在市區外讀小學,想回市區內讀初中的孩子,家長需在於六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節除外)、7月11日上午到解小辦理手續。
根據《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常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全市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小學畢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常教發[2020]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區2020年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小學畢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要求,以「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位學生」為目標,積極促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行為,確保全區幼兒園、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權利。
幼兒園招生以相對就近、方便家長為入園原則。任何幼兒園不得將入園資格與是否接受本園早期保育教育(親子教育)掛鈎。所有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實施免試入學。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同步註冊學籍,不得違反規定設置報名條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切實保障隨遷子女的入學權利,凡符合政策規定的隨遷子女,原則上在公辦學校就近安排;公辦學校無法就近接收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就近安排入學。取消初中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
1.入園對象。有本區戶籍或在本區有穩定住所並有居住證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三周歲的幼兒。
2.入園條件。憑戶口簿、嬰幼兒出生證和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到居住地附近幼兒園登記,經審核同意後即可入園。
3.報名及招生時間。各幼兒園按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時間統一發布招生通告,7月15日至16日集中辦理報名手續,7月20日公布新生名單。
1.入學對象。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六周歲的本區戶籍兒童。
2.入學條件。憑戶口簿(兒童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到所在學區小學辦理報名手續。
3.入學辦法。公辦小學採取戶籍、居住地對口和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等方式入學。先安排戶籍地與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適齡兒童按學區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戶籍地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入學。民辦小學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准的招生方案實施招生。
4.時間安排:
(1)6月22日,公辦小學發布入學通告,民辦小學發布招生簡章。
(2)7月15日至16日,公辦、民辦小學統一辦理報名手續,遞交入學申請材料。每位適齡兒童限報一所民辦小學,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3)7月22日,公辦小學公布新生名單並發放入學通知書。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4)7月24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
(5)7月27日,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兒童,到學區小學辦理補報名手續。
(6)8月15日前,各小學完成招生入學工作。
1.入學對象。本區戶籍小學畢(修)業生。
2.入學辦法。公辦初中採取戶籍、居住地對口和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先安排戶籍地與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學生按學區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戶籍地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學生入學。民辦初中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准的招生方案實施招生。
3.時間安排。
(1)6月22日,民辦初中公布招生簡章。
(2)6月28日至30日,小學畢業生根據民辦初中招生簡章和本人意願,自主填寫報名表。每位學生限報一所民辦初中,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天寧區、鐘樓區、新北區小學畢業生,在就讀小學辦理報名手續,其它地區小學畢業生直接到民辦初中辦理報名手續。
(3)7月13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4)7月30日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在學區初中入學。
(5)8月5日前,初中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6)8月1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採用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特殊教育學校承擔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任務。適齡聽障兒童可到常州市中吳實驗學校報名,適齡智障兒童可到天寧區光華學校報名。
1.入學原則。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吸納為主」的原則,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就近統籌安排。
2.入學對象。小學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初中為本區小學畢(修)業生。
3.入學條件。兒童少年的監護人凡能提供: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戶口簿、在現居住地連續且不少於一年的居住證、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一年以上的社保憑證、與常州用工單位籤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為推動復工復產,2020年有條件的鎮、街道可將繳納社保年限降至3-6個月。
4.入學辦法。薛家鎮、孟河鎮、奔牛鎮、西夏墅鎮、春江鎮(春江中心小學、百丈中心小學、圩塘中心小學)按照「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制管理辦法」執行。其他鎮(街道)按照「資格預審、合理安排」的原則執行,資格審核時間為7月中旬。
居住在新北的港澳臺胞、企事業單位引進異地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本區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讀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的,有房產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就讀;無房產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就讀非起始年級的,原則上按上述辦法辦理。如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國語附屬雙語學校等民辦學校報名入學。
對於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高層次人才、優秀歸國留學人員、援疆援藏援青援陝及支邊人員、疫情防控援鄂醫務人員、「常商服務卡」持有人等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根據有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1.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範,著重考察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綜合表現。要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充分發揮「成長記錄袋」的評價功能。
2.學業水平考核。由學校自行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指導、督查。各小學考查學科的教學及英語口語測試於6月24日前結束,7月4日進行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畢業考試,7月7日前組織補考。
3.新北區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做好考核指導和質量分析工作。
1.畢業班學生均應填寫《2020年常州市小學畢業班學生登記表》,並參加小學畢業考核,領取畢業證書。
2.對要求回戶籍地參加畢業考核的學生,學校應在6月10日前出具學業證明,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列印學籍卡蓋章交其監護人。
3.有新北戶籍在外地就讀、要求回本區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憑戶口簿(學生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房產證和在讀小學出具的學業證明,於六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節除外)、7月11日上午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學辦理登記手續,並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
4.區教育局將加強學籍審核,嚴格學籍管理,杜絕隨意轉學、多報漏報學生等不規範情況發生。
1.各校要落實相關責任,嚴格規範招生程序和辦法,切實做好學校的招生工作。切實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擁有一個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積極推進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努力滿足學齡前兒童就近入園、方便入園的需求。要加強與街道、社區、村委等溝通聯繫,提前摸查適齡兒童少年有關數據,精準、有效指引家長做好孩子入學報名工作。
2.各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檯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3.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民辦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公辦學校招生範圍原則上按學區確定。民辦學校招生範圍按規定審批後確定,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各校要嚴格按照標準班額(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編制招生計劃,堅決杜絕產生大班額。所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
公辦學校在完成學區內生源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如有空缺學位,要按照雙向選擇、就近安排的原則,優先吸納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民辦學校除可預留部分招收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的計劃外,其餘計劃均要接受公開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施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可設置本校免試直升招生計劃,免試直升必須尊重學生意願應收盡收。
1.市將開發研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平臺,2020年起全面通過平臺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確保招生工作規範運行的同時,進一步優化招生入學流程,簡化證明材料,方便家長辦事。
2.公辦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通告(包括招生計劃、學區範圍、入學方式、報名辦法等)、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包括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招生入學工作諮詢、監督舉報電話等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學校要通過對外公告欄、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所有學校報名入學辦法通告及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對外公布。
3.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招生,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在當地公證機構主持下規範操作。應邀請有關方面代表以及紀檢監察人員參與派位過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派位過程要全程錄像。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束後的當日,民辦學校在校園網公布錄取名單。凡未被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回到其所在的學區就近入學;被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但放棄入學資格的學生,待招生錄取結束後,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1.嚴禁違反規定的招生時序提前招生;嚴禁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冬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生源;嚴禁為違規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禁任何地區、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炒作學校成績排名,為學校招生進行虛假宣傳;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相勾連違規招生。招生錄取結束後,各校均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招收無學籍學生。
2.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分班前組織考試,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堅決貫徹落實規範辦學要求,科學研製均衡編班方案,堅持陽光操作,切實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3.嚴肅處理違規招生行為。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直至免職。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民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核減招生計劃、警告、取消榮譽稱號、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並納入黑名單。
加大招生政策宣傳力度,通過編印入學須知、舉辦現場招生諮詢會等方式,解讀招生入學政策,讓社會各界和廣大家長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學區範圍等信息。加強輿論引導,著力宣傳科學的育人觀成才觀,努力糾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觀念,倡導在家門口就近入學。組織部分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各校應向社會公布招生舉報電話、開通網上舉報電子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公辦、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0年新北區幼兒園、小學、初中學生入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