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海寧客戶端記者 劉芳璐
剛剛!
2019學年海寧四街道公辦小學、初中學區劃分定了!
看看你家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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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學年四街道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學區
一、小學學區
1.實驗小學:水月亭西路以北、梅園路以西、聯合路以北、文宗路以西、洛塘河以北、海寧大道以東、鐵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區域;海洲街道原聯合村的戶籍新生。
2.紫微小學:南苑路以北、海昌路以東、西山路以東南、公園路以南、建設路以西、硤石路以南、趙家漾路和農豐路以西區域。
3.南苑小學:錢江路以北、海寧大道以東、海洲西路以南、平陽堰港以東南、南苑路以南、農豐路以西、新苑路以北、黑木板橋港以東區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莊村和新橋村的戶籍新生,硤石街道原農豐村(農豐路以西)的戶籍新生。
4.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小學:南苑路以北、平陽堰港以西北、海洲西路以北、海寧大道以東、洛塘河以南、文宗路以東、聯合路以南、梅園路以東、水月亭西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區域。
5.桃園小學:橫塘河以北、趙家漾路以東、硤石路以北、建設路以東、公園路以北、西山路以東南、由拳路以南、長山河以西南區域;海昌街道原農富村、水產村的戶籍新生。
6.鵑湖學校:鐵路以北、海寧大道以東、由拳路以南、西山路以西北、文苑路以東區域;海昌街道原硤西村、金利村、迎豐村、火炬村的戶籍新生。海寧大道以西、鐵路以北區域、海濤路以東的本市商品房業主適齡子女新生。
7.硤石小學:環城河以北、農豐路和趙家漾路以東,橫塘河和長山河以南區域;硤石街道長田、西環、雙合、荷葉、聯和、軍民、永豐、南漾、楊匯橋村和原高豐、群利、長園、農豐村(農豐路以東)的戶籍新生。
8.文苑小學:環城河以北、海濤路以東、錢江路以南、黑木板橋港以西、新苑路以南、農豐路以西區域(以原村、社區戶籍劃分學區的除外);海洲街道原東長村的戶籍新生。
9.海洲小學:除原有學區外,增加:鐵路以南、海寧大道以西、錢江路以北區域的商品房業主適齡子女新生。
10.獅嶺學校:除原有學區外,增加:長山河以東和以北區域的2018年6月1日以後辦理的不動產權證的業主適齡子女新生。
馬橋中心小學、湖塘中心小學和雙山實驗學校的學區參照原學區執行。
二、初中學區
1.第一初中:海洲西路以北、海濤路以東、鐵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陽堰港以西北區域(按原村、社區劃分學區的除外);海洲街道張店、伊橋村和原聯合村的戶籍學生。
2.南苑中學:江南大道以北、黑木板橋港以東、錢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東、平陽堰港以東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東、塘南東路以南區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硤石街道荷葉、聯和、雙合、軍民村和原高豐、長園、農豐村的戶籍學生。
3.硤石中學:塘南東路以北、海昌路以東、西山路以東南、由拳路以南、長山河以西南、碧雲南路以西區域;硤石街道永豐、南漾、楊匯橋、長田、西環和原群利村的戶籍學生;海昌街道原農富村、水產村的戶籍學生。
4.紫微初中:海濤路以東、海洲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錢江西路以南、黑木板橋港以西、江南大道以南區域;海洲街道金龍、民和、雙鳳村和原東長、新莊、新橋、西郊村的戶籍學生;馬橋街道民勝、利眾、新塘、馬橋、正陽、柏士、先鋒、新場、桐溪村(社區)的戶籍學生。
5.鵑湖學校和獅嶺學校初中學區與小學學區一致;雙山實驗學校學區參照原有學區執行。
招生情況、如何報名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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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四街道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新生招生意見
為切實規範硤石街道、海洲街道、經濟開發區(海昌街道)和馬橋街道(以下簡稱「四街道」)公辦義務段學校招生工作,現就新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招生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遵循「兩證優先」、「分批錄取」原則。
註:「兩證」是指新生戶籍和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有效房產在四街道範圍內。「有效房產」是指有合法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按份額共有的房產,父、母、新生合計須達51%及以上。父(母)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的,須父、母、新生均無其它房產。
招生對象
初中新生為當年的小學畢業生;小學新生為到當年8月31日滿6周歲、未就讀過小學的兒童。
材料截止時間
新生戶籍、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社保繳納計算時間等材料取得
截止時間為當年的3月31日。
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兩證」,且「兩證」為同一學區的新生;按原村、社區戶籍直接劃入相關學校的新生。
第二批:具有「兩證」,但不在同一學區的新生(以房產證件地址確認學區)。
第三批:父(母)及本人確無房產,祖輩有效房產在四街道的新生(新生戶籍須在此房產內)。
第四批:僅具有本市四街道戶籍的新生。
第五批: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戶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產證件的新生。
第六批:非本市戶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產證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戶籍,須有一方參加新居民積分管理並達到入學積分要求。
第七批: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戶籍,父(母)在四街道經商(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業單位務工(與單位籤訂勞動合同,且由單位繳納社保)的新生。
第八批:非本市戶籍,父(母)在四街道經商(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業單位務工(與單位籤訂勞動合同,且由單位繳納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戶籍,須有一方參加新居民積分管理並達到入學積分要求。
報名辦法
1.教育局於每年3月中旬前發布當年招生工作通知,公布預報名的具體事項。
2.符合第1~5批次招生條件的新生,5月中下旬到學區學校預報名,6月20日前公布錄取名單。
3.符合第6~8批次條件的新生和錯過5月份報名機會的第1~5批次新生,7月上旬預報名。
4.新生戶籍、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在規定截止時間後辦理的,可申請預報名,但錄取批次延後。
5.兩次預報名的具體時間、地點在當年招生工作通知中公布,2019年起不再安排8月份的補報名。
錄取辦法
1.通過現場審核的新生,如預報名登記人數未超出學校招生計劃,則全部錄取;如預報名登記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則由學校按「招生批次」分批錄取;當同一批次無法全部錄取時,則按同批次中主要證件(戶籍、房產證件)辦理時間先後錄取。
2.未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和第6~8批次(含錯過報名的第1至5批次)新生由教育局根據資源情況統籌安排。
3.第1~4批中,新生戶籍或房產證(不動產權證)辦理時間在規定截止時間後的,錄取時統一放在第4批次後。
4.享受軍人、引進高端人才、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駐海寧高校教職工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政策優待入學的新生按相關政策文件執行。
其他
1.轉學辦理。各校可根據本校學位情況(小學最多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接收符合條件的「雙證生」轉學申請,四街道一個學段內的公辦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2.嚴格執行。學校要按招生辦法認真執行,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同時要按省定標準嚴格控制班額。學校不得擅自受理新生報名。
3.加強監督。教育局將加強對四街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監管,杜絕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並將虛假證件送相關部門處理。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學校進行報名登記,如有重複登記均作無效處理,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87225891(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87229863,87223239(基礎教育科)。
本意見從2019學年起實行。
海寧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