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日子裡,經常有人問我,那些說了再見的人,還能再遇見嗎?我說看緣分吧,不一定每個人都能幸運的再相遇,大部分的人,都是說完再見之後,就再也見不到了。即使你知道他的聯繫方式,即使你和他身在同一座城市,但你們未必有勇氣再聯繫彼此。你們也覺得是這樣嗎?
第一,記得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滅,咫尺天涯。」雖然有些人他不在你的身邊,卻一直活在你的心裡;但有些人離很近,可他的心卻很遠。
記得小時候,我們總是為了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輕易地放棄了當時不該放棄的,後來想起來,那些原因竟然幼稚的可笑。
假如當時,我們沒有那麼倔強,在爭吵的時候學會低頭,在冷戰的時候學會溝通,那麼後來的我們,會不會還在一起?
只可惜有些道理,我們總是明白得太晚。就像兩個人在一起時,我們習慣了用最尖銳的方式試探彼此,但愛不該是這樣的,愛一個人,是願意為了他變得柔軟,也甘心為他去掉身上的刺。
第二,多少人,僅一念之差,便永不再相遇,後來,你的生活中總是人來人往,每天都能遇見新鮮的臉龐,但再無一人,能夠像他那樣牽動你的情緒,成為你的牽掛。
若沒有相遇,我們就要學會好好愛自己,若有幸相遇,我們要學會好好愛彼此。如此,不負歲月,不負遇見。
也許有時候你不會相信,在我們的生活中,總會有一個人的出現,打破你的原則,超越你的想像,成為你的例外和偏愛。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許,在遇見他之前,你希望他高大、帥氣、有才華,但遇見他之後,哪怕他沒有沒達到你的標準,你也覺得沒關係,只要他對你好,生活就是甜的。
第三,其實在兩個人生活的日子裡,不是偶像劇,更多的是在柴米油鹽的生活中,一起分擔,一起前進。有的人嘴上說愛你,卻總是做著傷害你的事,有的人不太懂得表達,卻用行動給了你最大的安全感。
再生活中,兩個人互相嫌棄,也會在見不到的時候,互相想念,兩個人一路上吵吵鬧鬧,卻也不想與對方分離片刻。過去的時候,時常會以為愛情,就是要有很大的房子,很貴的車子,直到遇到情投意合的另一半,我們才明白,愛情只要讓人安心就行了,一頓簡單的晚餐,一聲溫柔的晚安,都能讓人感到幸福。
在這個腳步放快的時代,我們對於幸福的要求都變低了,只願有一人,把我們護在身後,不要讓我們孤身去面對困境就好。
總結:
有句歌詞是這樣唱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我們一起慢慢變老。」大概就是很久之前,我遇見了你;很久之後,我們還在一起。其實愛情不需要太多的條條框框,就像是,你不用多好,我喜歡就好,我沒有很好,你不嫌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