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哭大喊 醜態盡出!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都判了

2020-12-02 北晚新視覺網

12月2日,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接受判決,三人早前已承認被控罪名,今日分別被判處十三個半月,十個月和七個月有期徒刑。


周庭、林朗彥及黃之鋒(圖源:香港中通社)


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犯有煽惑、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2日,法庭判處黃之鋒被判入獄十三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十個月,林朗彥被判入獄七個月。

在三名被告當中,周庭早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其餘兩名被告也分別承認控罪。其中,黃之鋒面臨三項控罪,他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至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林朗彥則承認煽惑一罪。

新華社資料圖

據了解,在2019年6月21日案發當日,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附近聚集,被告呼籲示威者離開金鐘夏慤道,前往警察總部。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喊口號,並否認警方談判專家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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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三人需即時入獄,周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港媒稱,周庭聽聞判刑痛哭,黃之鋒向著公眾席大喊。

據香港電臺報導,法官王詩麗表示,判刑考慮案件的規模、人數、時間和地點、對交通造成的阻塞以及潛在風險等因素。她形容黃之鋒當日無間斷在警察總部外作出連串組織集結行為,反映黃之鋒是有關集結的組織人,他亦深得集結者附和,處心積慮組織有關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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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周庭,法官認為她當日是積極參與者,曾為黃之鋒拿著擴音器,高呼口號,並站在面向集結者那邊,突顯其投入和參與。

法官表示,為保障公眾利益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判刑要具阻嚇力,判處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她又認為3名被告的罪責相若,夥同犯案,分工合作,首被告的行為顯然更積極。

據此前報導,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

來源:綜合自央視新聞、人民日報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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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國安法》頒布,這些「亂港」分子也遭到了法律的制裁,除了個別幾人提前逃亡他國。近日黃之鋒、林朗彥、周庭被香港西九龍法院判刑,三人將會在監獄裡面度過一段時間。「亂港」分子終被判刑黃之鋒、林朗彥、周庭這三人在去年六月份將灣仔警察總部給包圍,煽動他人參與暴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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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之鋒判了,周庭當庭痛哭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此前三人已於11月23日當庭認罪。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被判13.5個月 市民大罵禍港漢奸
    周庭聞判痛哭 官拒保釋等候上訴黃之鋒與林朗彥步入法庭時精神不俗,在犯人欄內向公眾席張望、點頭;周庭則顯得憔悴,看似十分疲倦,她並有把長發紮起。裁判官王詩麗判黃之鋒入獄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周庭聞判即抺淚,並在犯人欄內痛哭,王官不許周保釋等候上訴。黃及林則未有提出申請。
  • 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今日開庭或將立即入獄 黃之鋒發文稱將認罪
    【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今日開庭或將立即入獄 黃之鋒發文稱將認罪】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煽惑、組織他人或非法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案,今日開庭。三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周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22日在社交平臺發文稱,三人將承認所有控罪。
  • 黃之鋒等亂港分子入獄是罪有應得 | 人民銳見
    日前,亂港分子黃之鋒等3人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判監禁13個半月;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則被判監10個月。消息傳來,有市民在法院外開香檳慶祝。罪有應得、大快人心的呼聲,反映出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心聲。
  • 周庭獲刑後痛哭流涕 企圖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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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之鋒的「七進七出」……
    而他一獲釋,就立馬叫囂要投入反中亂港活動中。、周庭、林朗彥三人於去年6月21日號召他人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黃之鋒、林朗彥均否認控罪。短期看來,最需要做的,就是讓黃之鋒等亂港分子美滋滋、樂呵呵的繼續他們的「亂港絕路」。
  • 周庭申請保釋被拒絕,此前獲刑10個月當庭痛哭,法官這麼解釋
    香港「東網」剛剛消息稱,亂港分子周庭就去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一事,早前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監10個月,她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拒,今(9日)在香港高院原訟庭再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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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亂港分子」黃之鋒等3人,判了
    之後國家出臺香港國安法,香港的秩序才得以逐漸恢復,香港警方也加大了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嫌煽動、組織及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案進行宣判。黃之鋒涉嫌違反國家條例規定黃之鋒是之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長期參與亂港活動,在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