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美國原產高粱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2021-01-10 財新

  【財新網】2018年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官網發布了商務部公告2018年第13號,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的公告,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務部沒有收到反補貼調查的書面申請,但有充分證據認為存在補貼和損害以及二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可以決定立案調查。」

  商務部獲得的初步證據和信息顯示,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接受了美國政府的補貼。同時,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數量大幅增長,價格持續下降,對中國國內產業同類產品價格造成削減和抑制,國內產業同類產品有關經濟指標呈惡化趨勢。商務部獲得的初步證據和信息還顯示,美國高粱產量巨大,庫存增加,2013年以來美國高粱出口數量佔其產量比例均在50%以上。商務部獲得的初步證據和信息顯示,中國國內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和實質損害威脅,且自美國進口產品所接受的補貼與國內產業實質損害和實質損害威脅存在因果關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8年2月4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補貼調查期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二、被調查產品及調查範圍

  調查範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

  被調查產品名稱:高粱,又稱食用高粱。

  英文名稱:Grain Sorghum

  產品描述:高粱是禾穀類作物,具有獨特的抗逆性和適應性。高粱的籽粒通常千粒重在35.0g以下,也包括35.0g以上極大粒品種。

  主要用途:可直接食用,亦可用作釀造、飼料、能源加工等。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10079000項下。

  三、反補貼調查項目

  根據有關證據和信息,商務部決定在本次調查中對以下補貼項目進行調查:

  1. 農作物保險項目

  2. 價格損失保障項目

  3. 農業風險保障項目

  4. 營銷貸款項目

  5. 出口信貸擔保項目

  6. 市場準入項目

  7. 國外市場開發合作者項目

  四、登記參加調查

  任何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補貼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國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聯情況等說明材料。《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可在相關網站(網址附後,下同)下載。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係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個人和組織。

  五、查閱公開信息

  調查過程中,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可通過相關網站查閱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信息。

  六、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對本次調查的產品範圍、被調查國家(地區)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七、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採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涉案的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國內生產者、國內進口商和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發放調查問卷。登記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也可以從相關網站下載《高粱反補貼案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高粱反補貼案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高粱反補貼案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高粱反補貼案政府調查問卷》等調查問卷。

  未登記參加調查的其他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可直接從相關網站下載,或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索取以上調查問卷,並按要求填報。

  各利害關係方和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八、保密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係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九、不合作的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係方、利害關係國(地區)政府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可獲得的事實作出裁定。

  十、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18年2月4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19年2月4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9年8月4日。

  十一、商務部聯繫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85093415,65198473

  傳真:0086-10-65198415

  相關網站: 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網址為http:// cacs.mofcom.gov.cn)

  商務部

  2018年2月4日

相關焦點

  • 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的正丙醇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原標題: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35號 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9年 第3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19年6月14日收到南京諾奧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調查
    以下是原文:  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35號 關於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國酒業協會(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葡萄酒產業正式提交的反補貼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裝入
  • 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32號 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聚苯醚進行反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20年6月23日收到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聚苯醚產業正式提交的反補貼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聚苯醚進行反補貼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2020年7月29日,商務部就有關反補貼調查事項向美國政府發出磋商邀請,並於8月11日與美國政府進行了磋商。
  • 中國國內產業遭受威脅! 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
    【環球網綜合報導】2月4日,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官網發布《商務部公告2018年第12號 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公告》。全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務部沒有收到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但有充分證據認為存在傾銷和損害以及二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可以決定立案調查。」商務部獲得的初步證據和信息顯示,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存在較大幅度的傾銷。
  • 歐盟對華鋁轉換箔產品反補貼調查正式立案
    SMM12月7日訊:2020年12月4日,歐盟對產自中國的鋁轉換箔產品展開反補貼調查。歐盟委員會表示將調查中國的出口商是否接受扭曲貿易的政府援助。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中表示,調查是因為6家歐盟生產商在10月21日提出補貼投訴,它們的產量佔到歐盟該產品產量的一半以上。
  • 商務部:對原產美國進口高粱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裁定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存在傾銷,國內高粱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178.6%)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 商務部:對美國進口正丙醇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延長6個月
    商務部7月22日發布關於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延期的兩個公告,將兩項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在關於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反傾銷調查的延期公告中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9年7月23日,商務部發布2019年第3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鑑於本案情況複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23日。
  • 美國商務部對檸檬酸及檸檬酸鹽作出第二次反補貼日落覆審終裁
    2008年5月6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對原產於加拿大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進行反傾銷調查。2014年4月1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覆審立案調查,對原產於加拿大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進行反傾銷日落覆審調查。
  • 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
    號【發布日期】2020-9-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以下稱《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19年7月29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19年第3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 商務部:對原產美國等地進口苯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中新網3月26日電 商務部網站26日發布公告,宣布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根據有關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8年3月26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 商務部公告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反補貼調查的最終裁定
    2011年9月16日,商務部發布2011年第54號公告,公布了對歐盟馬鈴薯澱粉反補貼調查最終裁定。終裁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存在補貼,中國國內馬鈴薯澱粉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 浙企遭遇美國反補貼調查 反補貼黑雲籠罩「健力」
    浙江日報杭州12月1日訊 11月24日,美國商務部做出終裁:對中國油井管相關產品加徵10.36%至15.78%的反補貼關稅,總涉案金額達到27億美元,約佔中美貿易額的1%,是迄今為止美國對中國實施的最大一起貿易制裁。
  • 雙語新聞:中國向美國高粱「動手」之後,美國往中國運高粱的船掉頭...
    這五艘船在美國德州墨西哥灣沿岸的港口進行裝船時,目的地都是中國。但它們將須根據裝運高粱的價值繳納高額保證金,這可能令交貨變得無利可圖。保證金是怎麼回事?新聞背景給大家科普下:▌新聞背景商務部17日發布2018年第38號公告,公布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 商務部公告2016年第3號 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進行反...
    商務部公告2016年第3號 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的公告 來源: 類型: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文號】2016年第3號【發布日期】2016-1-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
  • 美國對中國產皺紋紙進行反傾銷第三次日落覆審立案調查
    2020年8月4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皺紋紙(Crepe Paper)進行反傾銷第三次日落覆審立案調查。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的皺紋紙進行反傾銷第三次日落覆審產業損害立案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
  • 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
    《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20年8月31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0年第3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補貼和補貼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補貼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1)。
  • 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進口相關葡萄酒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
    中國網財經12月10日訊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以下稱《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20年8月31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0年第3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 全球23個國家地區對中國產品雙反調查(7月匯總)
    2009年5月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石油管材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09年11月24日,美國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補貼終裁。2010年4月9日,美國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終裁。2014年12月1日,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石油管材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第一次日落覆審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0年第21號,公布關於原產於美國和...
    ,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性矽電鋼(即取向電工鋼)進行反傾銷調查;同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規定,商務部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取向性矽電鋼進行反補貼調查,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性矽電鋼(即取向電工鋼)進行反傾銷調查;同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以下稱《反補貼條例》)的規定,商務部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取向性矽電鋼進行反補貼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