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訴訟】六枝特區檢察院辦理的一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案庭審效果好
9月1日,六枝特區檢察院辦理的嚴某某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經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當庭宣判,支持該院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人嚴某某犯盜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責令被告人嚴某某承擔補植補種的義務,並保證存活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
普達措國家公園法庭依法公開審理十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20年11月3日上午,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普達措國家公園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十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以鮮活的案例向社會警示:野生植物資源受法律保護,違法採伐代價高昂。致使國有林木及集體林木資源遭受破壞。經雲南迪慶香格裡拉林業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涉案林木樹種為松科雲杉。十被告在盜伐林木後,未主動採取積極有效的方式恢復被破壞的森林資源,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的狀態持續至今。為使生態環境免遭損害,迪慶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十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十被告承擔補植復綠義務或承擔補植管護費用以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
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檢察院對吳忠明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檢察院公告武檢五部民公告〔2020〕30號本院在履行刑事案件審查起訴職責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吳忠明明知錢嶽興、劉福香出售的鳥類是藥殺的「三有」野生動物的情況下仍予購買並在自己攤位出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古丈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全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
10月16日,古丈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宋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損害生態環境資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經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宋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責令其向捕撈水域投放適合放流的原種成品魚1788尾。
-
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對陳如連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公告 麗蓮檢五部民公告〔2020〕9號 本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檢察院對龔玉華、高啟文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檢察院公告 渝涪檢民公〔2020〕50010200011號 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龔玉華、高啟文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檢察院對袁大躍、陳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檢察院公告寧棲檢民行民公告〔2020〕5號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袁大躍、陳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行為,嚴重破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侵害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保障其他具有訴訟主體資格的機關和社會組織的訴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
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檢察院對孔祥釗、孫秋菊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
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檢察院公 告 濟萊蕪檢民公[2019]3701140000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林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檢察院公告 自大檢二部民公告﹝2020﹞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三臺縣人民檢察院對陳明政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三臺縣人民檢察院 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對戴午陽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至本院。
-
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檢察院對張小黑、張強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檢察院公告寧高檢民行民公告〔2020〕7號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張小黑、張強二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系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檢察院對曾俊林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檢察院 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武陵源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
紅網時刻張家界12月7日訊(通訊員 張星輝 張依)12月4日下午,武陵源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永定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2020年8月31日晚11時許,被告人毛某某于禁漁期內在武陵源區索溪河中採用電擊方式捕獲漁獲物7.695千克。毛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
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對李傳忠、房燕青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公告連雲檢民行民公告〔2020〕9號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李傳忠、房燕青非法捕撈水產品造成海洋生態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檢察院對向頂賢、向培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檢察院公告 黎檢民公告[2020]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沭陽縣人民檢察院對胡方美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沭陽縣人民檢察院公告 沭檢五部民公告〔2020〕10號 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
渭南市華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宣判
12月4日,渭南市華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經渭南市華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宣判。該案在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就被告人的侵權行為出示了相關證據,並與被告人進行辯論,就相關法律問題當庭進行了釋法、說理,人民法院支持了該院的全部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被告人趙某某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判令被告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渭南市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同時支付銷售價款10倍的賠償金40000元。
-
「兩高」明確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應履行訴前公告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的《關於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應否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問題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自2019年12月6日起施行。批覆針對部分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的請示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應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對於未履行訴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釋明,告知人民檢察院公告後再行提起訴訟。」訴前公告是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必經程序。
-
宜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三起非法捕撈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9月10日上午9時,由宜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季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在宜都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宜都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七人制合議庭進行了審理。宜都市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後,第一時間指派公益訴訟辦案組介入,並收集公益訴訟所需證據。季某等人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破壞清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為修復清江生態環境,有效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助推宜都市「兩江一河」禁漁禁捕工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