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我看到國家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政策,購買新能源汽車不僅有補貼而且在重汙染天不限行不限號,為響應國家號召也為今後出行方便,於2015年購入一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2016年,我市政府出臺文件在整個冬季取暖期實行機動車限號出行,後又改成24小時單雙號限行。我去交管局辦理新能源汽車備案時,得知我們這隻認可純電動汽車為新能源汽車,理由是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無法分清用電還是用油行駛,屬於要限行的車輛。我向工作人員出示我從網上找到「李克強總理於2015年9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的新聞也沒用,工作人員說沒有具體文件。建議明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是否屬於新能源汽車,好讓我們清楚應不應該限行、限購,並打破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政策各自為政的局面。
201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