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青樓文化起源於管仲,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佐公子糾,擔任了齊國的國相,但是剛接手的齊國國力羸弱,無奈之下管仲只能建立一座煙花場所,以供各方達官貴人取樂,並以此賺取錢財來充實國庫,儘管這個方法十分管用,但是在當時畢竟有傷風化,所以青樓並沒有被發展起來。
直到盛唐時期,民風開放,青樓文化才得以鼎盛起來。然而青樓也是一種文化產業,需要妥善經營,你沒作為這樣一個服務性場所,必須要有拿得出手的鎮店之寶,這就是花魁,不過素有青樓贖人的說法,那麼花魁也可以贖走嗎?
每個產業都有自己的特色與經營範圍,比如酒樓賣酒,那麼青樓就是古代男子尋歡的場所,酒有好酒,青樓裡的姑娘自然也分上下等,而最好的那個,便被稱為花魁。這花魁有多好呢?其實花魁的選拔極其嚴格,必須是16歲以下的女子,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女子可塑性高,學習各項才能快。
更重要的是,可以給老鴇賺錢的時間長,而且花魁必須要有絕世的容貌,細緻到對女子的手指和肩寬都有要求,以臂長90釐米為最優,最重要的是得回詩詞歌舞,不然如何取悅男子,公元1080年北宋名妓李師師便是這樣名動京城的。
這樣的女子,如果不是淪落風塵,必定會有很多人上門提琴,但就算身處青樓,仍然有許多人為她們所傾倒,那麼這些賣身給青樓的花魁,可以被贖走嗎?《吳三桂演義》中記載:凡侍一宴的須五金,講的是陳圓圓身為花魁,但凡那位公子想見她一面,必須交付五兩金子,吃頓飯就是10兩金子。
而北宋時期尋常的七品官吏一年的俸祿才10兩白銀,可見一般人怕是連花魁長什麼模樣都不曾見過。這只是見一面花魁,有一點互動的費用,如果想要贖走花魁,又是另外一種情況了。那麼若想買一個回家需要多少錢?花魁就是青樓中的頭牌,不是隨隨便便都能見得,能與花魁相處的都是達官顯貴。
這樣的人在老鴇看來就是搖錢樹,是不會輕易放走花魁的,要留著一點一點從貴公子身上收錢,若是碰上權勢大鎝,為了不得罪官府,肯定也是會放人的,但是既然是權貴家了,自然不會缺錢,於是就方便了老鴇開口。《珠江花名小傳》中提及,將花魁大奀姑娘贖走足足用了500金,折算過來就是100萬人民幣啊!
公元840年白居易將樊素從青樓中贖出來時就花了足足一半的家當,只不過他更愛美人,毫無怨言,而樊素與小蠻兩人也對他感情極深。 然而花魁是可以被贖走的,只不過是價值連城,就看有沒有能力將她贖走了,然而也有極其特別的花魁存在,比如南朝名妓蘇小小,公元492年因不想寄宿於姨母家就孤身搬到西泠橋畔,甘願淪為詩伎,不過她潔身自好,只與文人雅士往來,以詩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