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在湖泊實施湖長制,以加強湖泊管理保護,維護湖泊健康生命、實現湖泊功能永續利用。
此前,河長制已在我國全面推行。為何實施河長制後還要進一步強調湖泊管理保護?湖長制的主要任務是什麼?1月5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對此進行了解讀。
管理保護更難,湖泊急需湖長
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裡及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個,總面積7.8萬平方公裡;湖泊淡水資源量約佔全國水資源量的8.5%……我國湖泊之眾多,從這組數據可見一斑。而另一組數據,則不免讓人們為湖泊的水質總體狀況擔憂——2016年,全國118個重要湖泊總體水質為I-III類的比例為23.7%,IV-V類的比例為58.5%,劣V類的比例是17.8%。
作為江河水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湖泊在防洪、供水、航運、生態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對不容樂觀的湖泊水質狀況,加強湖泊管理保護、改善湖泊生態環境迫在眉睫。早在2016年年底,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其中就包括湖泊。既然如此,為何還要出臺《指導意見》推行湖長制?
「湖泊管理保護有其特殊性,與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屬性複雜,管理保護難度更大。」周學文表示。
記者了解到,我國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裡以上的天然湖泊有43個為跨省湖泊,水體連通使得準確界定沿湖行政區域管理保護責任較為困難。周學文介紹,湖泊水域岸線及周邊普遍存在種植養殖、旅遊開發等活動,管理保護不當極易導致無序開發。湖泊水體流動相對緩慢,營養物質及汙染物易富集,遭受汙染後治理修復難度大,遭受破壞對生態影響較大。長期以來,一些地方圍墾湖泊、侵佔水域、超標排汙、違法養殖、非法採砂等現象時有發生,造成湖泊面積萎縮、水域空間減少、水質惡化、生物棲息地破壞等問題。
「要解決這些問題,亟須大力推行湖長制,與河長制有效銜接,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對湖泊和入湖河流進行系統保護和治理修復。」在周學文看來,《指導意見》為湖泊量身定製,更具針對性。
明確職責任務,修復湖泊生態
浙江嘉興,南湖畔,一塊編號為「05HPNH01」的公示牌格外引人注目。在這塊嘉興首塊湖長公示牌上,詳細列明了市、區、街道三級湖長的姓名和職務,以及南湖湖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面積為0.54平方公裡的南湖,整治目標是達到或優於IV類水。「我們街道之前就有很多志願者就南湖的水質、安全等開展巡邏督導。接下來,我會履行好湖長的職責,街道也會繼續和責任單位一起呵護好南湖的水域和沿線。」街道湖長吳紅秀說。
全面推行湖長制後,哪些人將擔任湖長?周學文表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湖泊,跨省級行政區域且在本轄區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湖長;跨市地級行政區域的湖泊,原則上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湖長;跨縣級行政區域的湖泊,原則上由市地級負責同志擔任湖長。同時,湖泊所在的市、縣、鄉要按照行政區域分級分區設立湖長,實行網格化管理。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要統籌協調湖泊與入湖河流的管理保護工作,確定湖泊管理保護目標任務,組織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確各級湖長職責,協調解決湖泊管理保護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整治圍墾湖泊、侵佔水域、超標排汙、違法養殖、非法採砂等突出問題。其他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的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湖泊管理保護工作。
完善機制保障,促進河湖長治
冬日的太湖,碧波蕩漾,水光瀲灩。監測表明,太湖湖區整體水質已從劣Ⅴ類提升至Ⅴ類以上,富營養化程度有所減輕。從當年大規模暴發的藍藻危機到如今水清岸綠的風景,太湖終於能順暢呼吸。
太湖環境的改善,是全國河長制工作成效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目前全國已明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2萬多人,村級河長62萬人,多數河湖的險要位置設有河長公示牌,巡河成為很多河長的日常工作。周學文表示,河長制全面推行後,各地按照問題導向,因地制宜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如排汙口專項摸底調查整治行動、河流保潔清障整治行動、打擊非法採砂行動等。一些河長制實施較早的地方,河湖基本消除了黑、臭、髒的現象,河湖也恢復了自然生態,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水生態環境開始顯現。
而《指導意見》出臺後,湖長制任務如何貫徹落實也備受關注。周學文強調,將以協調聯動機制、督導檢查機制、考核獎懲機制以及社會監督機制四大機制促進河長、湖長履職盡責,尤其是要嚴格考核問責,實施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具體到今年的工作任務,記者了解到,水利部將指導督促各地於今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湖長制。「此外,每個地方的河湖治理保護要堅持問題導向,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治理措施,為河流、湖泊找出病根,開出藥方。」周學文透露,今年水利部還將針對河流、湖泊的入河排汙口做好摸底調查,提出相應的管理措施;開展河道非法採砂專項整治行動、長江岸線保護和利用專項檢查。各地也會針對每條河流、每個湖泊的突出問題,開展相應的專項整治行動,維護河湖健康生命。
(本報記者 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