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泰安市政府新聞辦召開2019年泰安市中考政策新聞發布會,泰安市教育局副局長徐炳倫通報了中考招生的有關政策。
中考重大變化
2019年是2015級初中學生畢業之年,是全面落實中考改革政策的第一年。改革的焦點、難點問題是「分數+等級」錄取方式如何實施,經過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和建議,借鑑濟南等兄弟市經驗,泰安出臺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方案。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
考試考查科目與組織
(一)考試考查科目。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作為考試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等作為考查科目。
五四學制的初四年級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初三年級考地理、生物、歷史。
六三學制的初三年級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初二年級考地理、生物。
(二)考試組織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實行紙筆考試(外語含聽力測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體育與健康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實施測試;信息技術實行上機考試;理化生實驗、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實行專業技能測試。
成績表達形式
(一)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3門考試科目用分數和等級兩種方式表達,語文、數學、外語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其它考試科目只採用等級方式表達,不公布考試分數。除體育與健康外,其它考試科目等級劃分辦法是:以縣市區為單位,分為5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E等為不合格等級);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
體育與健康等級劃分辦法:以縣市區為單位,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劃定是按考生實際得分佔該科目滿分的比例劃定,得滿分的90%及以上的考生為A等,90%以下至80%的為B等,80%以下至70%的為C等,70%以下至60%的為D等,不足60%的為E等。
(二)考查科目。
考查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種。
考試時間安排
(一)文化課考試。定於6月11日—14日進行,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表:
(二)其它考試考查科目。體育與健康測試具體考試方案另文下發;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考試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考查科目由縣市區指導學校組織實施。以上科目考試考查工作於5月20日前完成。
文化課命題
(一)命題要求。
命題依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在加強知識與技能考查的同時,重視過程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考查。
1.以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為主。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和成長經驗的聯繫,注重考查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及收集、整合、運用信息的能力;加強對高中階段學習和終身學習影響較大的知識和能力的考查。
2.結合學科內容,利用開放性、探究性題目考查學生的獨立思考、發散思維和創新實踐等能力。適當控制客觀題的題量,加強對實驗能力的考查;在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科目中增加地方課程學生安全常識和相關防護技能內容,佔10%左右的權重;語文、英語加強學生應用語言能力的考查;在語文科目中增加地方課程傳統文化內容;畢業年級安排一定分值的地方課程內容。
3.試卷表述規範,問題明確,圖形清晰,專業用語準確,答案避免出現歧義。試卷結構層次清楚,難易適度,低、中、高三檔比例為6:2:2,無複習資料原題。
(二)試卷類型及答題要求。
各科目試卷包括試題、答題紙兩部分,各科試卷分為Ⅰ、Ⅱ兩卷,其中I卷為選擇題,考生用2B鉛筆直接塗在答題紙指定位置;Ⅱ卷為非選擇題,考生將答案直接寫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不得另加附頁。英語Ⅰ卷含有聽力測試,分值為30分。
考試報名與組織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採取網上採集信息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5月8日8:00—5月10日17:00。
(二)報名資格
1.我市各初中學校學生,一律按照學籍所在縣市區參加相應年級規定科目的報名考試。市直和泰山景區大津口中學的學生仍參加泰山區組織的考試報名。因目前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暫不具備承辦初中學業考試條件,泰安高新區北集坡一中、高新區一中、奧林匹克花園學校,以及2017年劃歸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管理的徂徠鎮、房村鎮、良莊鎮、化馬灣鄉、黃前鎮、下港鎮和天寶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仍分別由岱嶽區、新泰市代組織報名考試。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及市直初中學校要按照相關縣市區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學生的報名、考試組織等工作。
2.上年因故辦理緩考的考生,可隨相應年級報名考試;復學的學生隨相應年級參加考試,休學前已考科目的成績計入高中段錄取,不再參加已考科目的報名考試。
3.在市外就讀(學籍在市外)的泰安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客商子女,如來泰安市參加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須報名參加泰安市初中學業水平全部科目的考試。外省、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時不予承認。
(三)報名辦法及要求
1.考生登錄「泰安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管理平臺」(http://www.taszk.com,以下簡稱「平臺」),選擇學籍地埠登錄進行考試報名,並列印報名信息確認表一式兩份,考生籤印後,考生和學校各留存一份。
2.上年度因故辦理緩考的考生,提供相關緩考證明,在學籍地教育局辦理相關科目報名手續,隨相應年級參加考試。
3.在市外就讀回泰安市參加考試的,泰安戶籍的考生須持戶口本,客商子女須持客商證等相關證明,於5月8日—10日到戶籍縣市區(或客商經商地)教育局基教科報名。報名時,須提供學生學籍號,經核實後,填報《泰安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補報信息登記表》(表格電子版從「平臺」下載,下同)。
4.各縣市區要組織初中學校於4月10日前完成學籍異動工作,審核學生學籍信息,採集畢業年級學生近期照片,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5.加強對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信息的審查,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科長是本縣市區的第一責任人,初中學校校長是本學校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審查學生報名資格,杜絕冒名頂替、重複報名等違規現象發生。
6.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報名流程,市教育局將提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填報,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加強指導,組織考生做好網上報名的培訓和模擬工作,確保每一位考生都能熟練操作。
考試的組織實施
(一)考區設置。
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設泰山區、岱嶽區、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東平縣6個考區,各考區按照要求設立考點。
(二)考點設置。
考點要求設在縣市區政府駐地學校,如確需在駐地外設考點,需選擇條件較好的學校。
(三)考點管理。
每個考點配備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設考務、保衛、宣傳、醫療等若干工作小組。主考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人擔任,副主考由考點所在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共同負責本考點的考試實施工作。
(四)考場編排。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學籍、考籍一體化管理,學生的學籍號即學業水平考試的準考證號。學業水平考試按不同年級分別編排考場。
(五)補考。
學業水平考試補考安排在畢業年級進行,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後30日內,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不合格等級學生補考。補考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記錄等級D、E,作為學生義務教育證書發放的依據,不作為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六)緩考。
已參加考試報名,因重大疾病、身體傷害事故等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參加本次所報科目考試的考生,可辦理緩考,緩考手續必須在考試結束前辦理。緩考考生應參加第二年緩考科目的報名考試。畢業年級考生辦理緩考的應同時辦理休學手續,第二年隨下一級學生參加考試。
閱卷與成績發布
文化課考試閱卷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閱卷,考試成績將於7月5日前通過「平臺」發布。
免外語聽力學生的外語成績計算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聽力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免外語聽力考試的通知》(泰教辦發〔2013〕22號)規定,對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於或大於40分貝(HL)的學生,憑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聽力檢測證明,可以免外語聽力考試。免外語聽力考生的外語成績為筆試項目分數×1.25。享受免外語聽力的考生,如考試時填塗聽力部分答案的,按填塗的實際得分計,不再享受免外語聽力照顧政策。
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意見
招生計劃
(一)計劃數量
2019年泰安市初中畢業生61428人,高中段學校計劃招生61550人,其中普通高中36050人,職業學校25500人。能夠保證每一位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段教育都有學可上。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在文件中已經公布,各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將在「平臺」另行發布。
(二)計劃構成
1.公辦高中招生計劃由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指標生、統招生四類構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計劃單列;藝體特長生計劃原則上為計劃總數的5%左右;優質高中指標生計劃為計劃總數減去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計劃的60%,剩餘計劃為統招生計劃。
指標生計劃依據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分配給相關初中學校。藝體特長生各專業(專項)詳細計劃另行下達。
2.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內計劃、市外計劃兩類構成。市外計劃報經省教育廳批准後實施。
3.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計劃七類構成。其中:普通中專、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計劃納入全省統一實施。
招生範圍與報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範圍與報考要求
1.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考生必須是2019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一律不得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2.按照行政區劃和有關規定,市教育局統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招生範圍。民辦普通高中市外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公布的計劃執行,考生也必須是2019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去年模式和範圍,納入岱嶽區高中統一管理。2017年劃歸泰安高新區和泰山景區管理的徂徠鎮、房村鎮、良莊鎮、化馬灣鄉、黃前鎮、下港鎮;天寶鎮的考生,今年仍按照去年的模式,分別參加岱嶽區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錄取。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要按照相關縣市區的工作部署,做好初中畢業生志願填報的組織等工作。
4.在市內非戶籍地就讀或在市外就讀來我市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須在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願,但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在市內非戶籍地縣市區就讀回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願的考生,須於5月10日至15日憑身份證或戶口本到戶籍地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辦理報考手續。
5.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泰安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可在流入地縣市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憑「客商證」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6.學籍和戶籍在泰安高新區的北集坡一中、高新區一中、奧林匹克花園學校初中畢業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嶽區的泰安英雄山中學、泰安三中學校中選報,但不得同時兼報市直高中和岱嶽區高中,且選報後不得調整。
戶籍在泰山區、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嶽區工作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岱嶽區的高中學校。由考生家長持相關證明材料,於5月10日至15日到岱嶽區教育局辦理報考手續。
選擇報考岱嶽區高中的考生,不得參加市直高中的招生錄取;選擇報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參加岱嶽區的招生錄取。
(二)職業學校的招生範圍與報考要求
1.參加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招生錄取的範圍為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劃定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報名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志願。
2.參加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招生錄取的範圍為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並且分數成績達到相應要求。
錄取辦法
按照省教育廳規定,從今年開始,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實行「分數+等級」錄取方式。語文、數學、外語為分數表達科目,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為等級表達科目。
(一)提出「等級成績」要求,劃定「分數成績」報名資格線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前,各高中學校對下達的各類招生計劃提出等級科目的成績(以下簡稱「等級成績」)要求。基本辦法:(1)提出某科或某幾科的單科等級成績要求。如:體育B以上、物理B以上、歷史C以上等;(2)提出某幾科的組合等級成績要求。如:對物理、化學、生物三科的要求,可提出2B1C或1B2C或3C以上要求;對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三科的要求,可2B1C或1B2C或3C以上等;物理、化學兩科的要求,可提2B或1B1C或2C以上等。(3)提出單科或組合等級成績要求後,對剩下的所有科目再提出要求時,至少有一個科目不作等級成績要求。如剩餘5科,可提出4C、3C1D、2C2D、1C3D、4D以上等要求。(4)對不同類別的招生計劃,先在全市範圍內提出基本等級成績要求,高中招生學校可再提出具體等級要求。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後,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分數科目的成績與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簡稱「分數成績」),劃定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各類職業學校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分數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等級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報考。
(二)錄取基本辦法
分數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且符合高中招生學校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填報志願後,依據考生的分數成績,按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
當分數成績相同,進行等級科目成績比較時,借鑑濰坊市經驗,7門等級科目之間可進行等級置換,即一科目降低一個等級,另一科目可提高一個等級。如:某考生物理等級成績為A,生物等級成績為D,當物理降低一個等級變為B後,生物可提高一個等級變為C,即1A1D=1B1C。
(三)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成績為D等以上,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考查科目成績均為「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須達B等以上,方可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
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縣市區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並取得合格證書,參加所在縣市區高中的錄取。
1.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1)有自主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須於4月2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分數+等級」方式的等級和分數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報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並面向社會發布。
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有關高中學校組織的自主招生報名和測試。高中學校根據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確定擬自主招生名單,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正式錄取。中外合作辦學若有剩餘,由學校按照自主招生方案進行一次補錄。
(2)民辦普通高中全部實行自主招生。各學校均須於4月2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分數+等級」方式的等級和分數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報經縣(市、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並面向社會發布。錄取工作於7月31日前結束。
2.指標生錄取辦法
(1)等級要求: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基本要求為5C2D以上。高中學校可在基本要求基礎上,再提出不超過兩個B等級的單科、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2)錄取辦法:根據指標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對符合指標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3.藝體特長生錄取辦法
(1)等級要求: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要求為6D以上。
(2)專業要求: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縣市區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並取得合格證書。
(3)錄取辦法:根據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對符合等級、專業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數,分專業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1:1.5的比例投檔,然後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4.統招生錄取辦法
(1)等級要求: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級成績的基本要求為6D以上,高中學校可在基本要求基礎上,再提出不超過兩個B等級的單科、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2)錄取辦法:根據統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對符合統招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如有剩餘計劃,對服從調劑且符合相應高中統招生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四)職業學校錄取辦法
1.職業中專、技工院校的錄取,根據各職業學校計劃,按照考生志願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2.普通中專、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的錄取,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志願設置與填報
(一)志願設置
1.普通高中除各類自主招生外,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和統招生三個志願。其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志願可填報1所學校;統招生志願填報1所學校,以及是否服從調劑。
2.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和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設1個志願學校,每所學校填報1-2個專業;普通中專、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設4個平行志願,每所學校可填報1-2個專業。
(二)志願填報
繼續實行「先出分數,後報志願」辦法,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分數公布後,分4次在網上填報志願。
第一次,填報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招生志願;
第二次,填報普通高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及各職業學校志願;
第三次,填報普通高中統招生和是否服從調劑志願;
第四次,填報職業學校剩餘計劃志願。
考生登錄「平臺」,選擇「高職3+4本科志願填報」「普通高中志願填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志願填報」「普通中專和高職專科志願填報」中的一類,然後選擇相應的學校或專業。
(三)填報要求
1.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讓考生人人知曉填報時限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按時、規範填報。同時,密切關注考生志願報考進展情況,對自願放棄填報的考生,要做好詳實記錄、留存相關證據。
2.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報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報指標生志願,否則不得參加統招生志願的填報和錄取。
3.考生志願一律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議確定,網上填報提交時系統會多次提示確認,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無誤,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長對所填報的志願負全部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涉或代替考生填報志願。
4.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後,列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籤字後,交初中學校兩份;學校要組成審核小組,認真核對考生上交的志願信息表與其網上信息是否一致,審核無誤後,學校校長籤字,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願填報時間安排,請參見《2019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具體時間以「平臺」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初中學校要隨時留意查詢,及時通知考生,以免錯失志願填報時間。
6.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志願填報流程,市教育局將於6月8日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操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錄取批次
高中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分7個批次,每批次嚴格考生志願、分數成績、等級成績和相關要求進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經錄取,即不再參加後續批次的錄取。每批次集中錄取完成後,通過「平臺」公布錄取分數線、錄取人數、錄取結果及剩餘計劃等信息。
第一批,錄取報考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招生志願的考生。
第二批,錄取普通高中各類自主招生。
第三批,錄取普通高中指標生和報考職業學校志願的考生。
第四批,錄取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
第五批,錄取普通高中統招生。
第六批,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補錄。
第七批,職業學校剩餘計劃補錄。
錄取通知書發放及新生報到
(一)通知書發放。
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新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登錄「平臺」自主列印,其它錄取學校的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二)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業考試準考證,按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報到註冊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各自網站上公布報到流程,為新生報到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特殊考生照顧政策
(一)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農村獨生子女,且現仍為獨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軍人子女按《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有關規定,享受降分錄取政策。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於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號)規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錄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在其語文、數學、外語3科總分基礎上,按最高分項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複累計加分(或降分)。
2019年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2019年市直公辦高中招生計劃表
2019年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2019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日程表
註:此表所列工作進程系根據預定計劃制定,僅供參考;實際工作安排將在「平臺」上提前告知,
請及時關注。
2019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諮詢監督電話
閃電新聞記者 王迅 泰安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