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阿楠在外地打工,不想回宿遷市參加「2019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便委託犯罪嫌疑人剛子想辦法找人替考。剛子立馬聯繫小輝,讓其代替阿楠參加考試。2019年10月26日,剛子開車將小輝送至宿遷學院(位於宿遷市宿城區)考點,並把阿楠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及考試用的筆、橡皮等工具交給小輝。小輝進入048號考場,準備參加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語文)時,因未能通過2次人臉識別檢測,監考老師上報了這一異常情況,後小輝被公安民警抓獲。小輝、阿楠系剛子學生,小輝犯罪時尚未成年。近日,經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代替考試罪對剛子、阿楠均判處罰金3000元。
這幾天聽說,班主任剛子和師兄阿楠都被以代替考試罪判了刑,剛子再也不能當老師了。這次替考也給我上了終生難忘的一課,希望所有人都能答好自己人生的答卷。成長的路上難免有煩惱,在原則問題上的拒絕與不妥協,才是我們成熟的標誌。
試一試
「怎麼樣小輝,要不要試一試?」那是去年10月一個周二的下午,班主任剛子把我單獨叫到了微機室。他的手指在手機上划動,並沒有看我。
我心裡明白,老師口中的「試一下」,就是去做成人高考替考的意思,替考的對象是老師以前教過的學生阿楠,說起來算是我的師兄。
班主任剛子是個年齡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年輕人。平時和班上同學處的不錯,班上同學都服他,說他沒架子、好相處。但此時此刻,他親口對我說出這種話,還是讓我萬分震驚。
「那不是作弊嗎?」我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怯生生地問道。
他似乎沒想到我會反問,愣了一下,解釋道:「阿楠還在外地,明天趕不回來了,明天你去考試,考好考不好沒關係,如果被查到了,你就說我替朋友過來看看題目。」說完他看了我一眼,又補充道:「不會讓你白忙的,明天考三門,一門給你50元的勞務費,都是同學幫幫忙。」
老師都說到這份上了,再拒絕面子上過不去,那就試一下吧,我努力說服自己。「老班,我就試這一次。」班主任剛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老師沒看錯人,明天早上在考場校門外拿你楠哥身份證、準考證。」說罷他順手發了個紅包給我。看著手機裡的紅包,我久久沒回過神來。
人臉識別
第二天一早,我到了考場校門外。
「這是阿楠的身份證,你拿好了,在48考場。」班主任剛子把阿楠的證件給了我。
拿著手上的身份證,腦子裡全是班主任剛子的叮囑:「阿楠比你瘦一點,等會進場是要刷臉的,監考要問起來就說最近吃的多,沒鍛鍊,胖了。」看著身份證上那個微胖的頭像,我覺得自己的手心溼了,不知不覺走進考場。
「識別失敗,請重新驗證。」「滴滴」的警示音當時竟是如此刺耳。
「這是你自己的身份證嗎?」一名戴圓眼鏡的監考人員揚了揚阿楠的身份證,疑惑的眼光透過鏡片直射著我。「老、老師,最近我長胖了。」我的腦子裡仿佛嘶吼著「沒有撤退可言」。
「你先坐座位上去吧。」監考人員的話讓我如釋重負,我立馬跑向座位。卷子一會兒發了下來,我顫巍巍地掏出籤字筆,扭曲地籤下阿楠的名字,開始答題。
第一場是語文,掃了下試卷,題目不難,這把可以交差了,我心中暗喜。字沒寫幾個,監考人員踱到講臺旁敲了敲桌子:「現在開始第二次人臉識別,請全體考生將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右上角。」
我頭皮發麻,頓時慌了手腳,為什麼班主任剛子沒告訴過我竟然有兩次人臉識別?
「滴滴」的警示音再次響徹考場,我知道,這一次怕是沒那麼容易過關了……
訊問
後來我沒再見著班主任剛子和師兄阿楠,因為他們的案子在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當地辦理,而由於宿遷市檢察院將像我這樣的未成年人案件劃歸宿豫區檢察院集中辦理,我被帶到了宿豫區檢察院。
坐在宿豫區檢察院的訊問室裡,我的思緒依舊恐懼、凌亂。我本以為代替別人考試就和在考場上給別人遞紙條的嚴重程度差不多,處理結果頂多就是取消考試成績,趕出考場。在派出所聽到「代替考試罪」這五個字,我兩眼直冒金星,寒戰打個不停。
父親把我從派出所領回家的路上,從他咬牙切齒的表情中分明可以看出,唯一的兒子作奸犯科給他的精神造成了極大的打擊。母親早就哭成了淚人,從我被領回家的當晚開始,她就打遍了所有她認識的「能人」的號碼,想從那些人的口中聽到她兒子還有救,哪怕只是一句安慰。
「吱呀」的推門聲打斷了我的思緒,抬眼看去,身穿藍色制服的兩名檢察官坐在了我的面前。我從楊律師那知道,檢察官將評估我的替考行為,並決定是否對我提起公訴。如果被判刑,我將「萬劫不復」。
「我姓殷,這是我的工作證,你們可以叫我老殷,正式開始前我想和你聊聊。小輝,我看過你的卷宗材料,你可能做錯了事,既然現在已經取保候審,說明事情不大嚴重,現在我需要你相信我,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詳細地告訴我,根據你的回答,我們會作出一個對你來說極其重要的決定,可以嗎?」
「檢察官同志,小輝從小就是個老實的孩子,這次昏了頭做了錯事,求你們給他次機會吧,他才剛滿18歲,要是坐了牢那這輩子就全完了啊!」
我還沒回答,母親就嗚嗚地哭了起來。
檢察官微微抬手:「我理解你的心情,決定權看起來在我手裡,其實一直都在小輝手裡攥著呢,我們聽小輝說吧。」說罷,他依舊沉靜地看著我,眼中有審視,也有信任。
回想這幾天的經歷,我就像一個陀螺,在別人的抽打下作著違心的決定,最終釀成苦果。檢察官說的沒錯,其實決定權一直就在我自己手中,以前在、現在在、未來還在,這次我想自己作決定。
一問一答、一句一記,直到檢察官把筆錄遞給我,我才發現已經過了兩個小時。籤完筆錄,檢察官讓我們回家等電話。
宣告
三天後檢察官來電話了,說是要當場宣告結果,讓我和父母再去檢察院一趟。這次的房間和談話時不一樣,門口的牌子掛的是「宣告室」。
待父母和我坐定後,檢察官開始宣讀決定:「小輝……」我一個激靈,不自覺地支起耳朵,生怕漏掉一個字。「綜合本案具體案情及小輝平時表現良好,在代替考試過程中主觀意願較弱,認罪態度較好,犯罪情節輕微,決定對小輝適用相對不起訴。」
宣告結束,父母圍在檢察官旁邊,不住地感謝。
我呆立原地,這個處理結果意味著我不用坐牢了,壓在心頭的陰鬱一掃而空。
檢察官拍了拍我的肩膀:「小輝,結果你聽到了,相對不起訴並不代表你沒有做錯事。你要痛定思痛吸取教訓,未來仍有無數的可能性在等待著你,是好是壞終究由你自己決定,我就說兩句:一是尊重自己敬畏法律,二是堅持原則學會拒絕。」我抬頭看著檢察官,用力地點了點頭。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