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導,9月27日上午,一則加蓋遼寧瀋陽豐城巴士有限公司、瀋陽豐城公共運輸有限公司、瀋陽豐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公章,名為《關於對243路駕駛員譚寶豐開車玩手機違紀的通報》的文件在網上熱傳。文件指出,公交243路駕駛員譚寶豐行車途中連續6站玩手機,遭到全公司通報批評、待崗學習十天、接受公交執法大隊處罰、免除安全服務獎三個月等處罰。
公交車司機玩手機,僅受到「待崗學習十天」的處罰,容忍度是不是太高了點?儘管開車玩手機行為目前並未納入刑法調整範圍、構不成危險駕駛罪,但從事實後果來看,這種行為是地地道道的危險駕駛。全車乘客的生命安全以及道路公共安全,都因司機玩手機的行為而處於危險之中。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曾有30位人大代表聯名遞交議案,建議考慮將開車接打手機與酒駕違法行為一樣入刑。該項議案列舉的交警部門測試數據顯示:駕駛人在駕駛時打手機分散注意力後,反應速度下降,剎車距離超出正常狀態12.7米;而開車玩微信、發簡訊,則剎車距離超出正常狀態22.2米;駕駛人精力分散的一剎那,就是盲開10米,開車打手機發生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駕駛高出23倍。而不管是12.7米、22.2米,還是10米,都意味著危險後果嚴重性,可以說,乘客和道路上的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而這名司機做出的開車時玩手機的行為,比接打手機更危險,因為此時司機的駕駛實際上處於盲駕、半盲駕狀態。
也正因如此,不但是公眾輿論不能容忍公交司機玩手機,很多地方的公交服務單位、管理部門也都對公交司機玩手機零容忍——直接辭退並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2018年11月,湖北恩施公交車司機黃某駕車時玩手機5分鐘,所屬公司被交警部門約談,黃某被公司開除。2018年12月,廣東湛江市公共運輸集團駕駛員董某行車中使用手機看視頻,公司決定將其辭退,永不錄用。2019年2月,廣西桂林公交車司機郭某駕車時玩手機被舉報後,交警部門對其罰款100元並記2分,車輛所屬企業將其列入永不錄用名單。2019年6月,江蘇無錫一公交司機因開車時看手機被解除勞動合同……
跟這些情況相比,瀋陽這名「盲駕」的公交司機也是幸運指數頗高:既沒丟飯碗,更沒進黑名單。難怪網友們質疑:對「盲駕」司機的包容,是不是對乘客安全和公共道路安全的一種「輕視」?
並且值得強調的是,瀋陽這名司機是連續6站玩手機,比之前報導過的各種「盲駕」行為都有過之。乘客、公眾對這種行為恐怕連「一秒鐘」都不能容忍,其所屬單位居然能「包容」到6站的「寬度」,不管是出於何種考量,都值得質疑。
我們當然不希望看到哪個司機丟掉飯碗,但更不願意看到「盲駕」潛在的安全隱患。也希望這樣帶來安全隱患的司機,僅此一例,別無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