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學院是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直屬的專門從事培訓高層次、高素質法官的培訓基地。為進一步做好法官學院教學、教研及教務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津黨發[2016]43號),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自主權,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認真執行公開招聘範圍、條件、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確保法官學院招聘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名稱
天津法官學院。
(二)單位性質
全額撥款。
(三)單位地點
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府路928號。
(四)單位主要職能
天津法官學院為全市法院在職幹部提供培訓服務,在法院系統內組織開展學術交流。
三、招聘崗位、職責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設4個崗位招聘教師6名。
(二)工作職責
從事教學、科研、教學輔助等工作。
(三)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間出生);
6.符合迴避的有關規定;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外省市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資格條件
所學專業:教師一所學專業為法學類,教師二、三所學專業為法學類(不含監獄學),教師四所學專業為教育學原理、課程與教學論、高等教育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
學歷學位要求:教師一要求研究生學歷,本科、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均為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二、三、四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所有職位均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參加天津市2019年上半年事業單位集中招聘。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市委組織部備案同意後,市高法將招聘計劃報市人才考評中心。
招聘公告由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市高法分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網址:www.tjkpzx.com)、天津法院網(網址:http://tj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發布。
發布時間自4月3日起,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 年4月15日至21日。
報名方式: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上進行,考生按照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和天津法院網發布的崗位招聘計劃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並及時繳納筆試費用,並按規定時間列印準考證。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不能開考,按相關規定取消該職位的招考計劃,並通知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市高法根據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及時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並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事宜進行解釋,報名期間,安排專人值班,保證報考人員能夠及時就有關問題進行諮詢。
(三)公共科目筆試和資格覆審
報名招聘的考生,均參加市人才考評中心組織的天津市2019年上半年事業單位集中招聘筆試。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
筆試時間:5月11日。
資格覆審:市高法按照天津市2019年上半年事業單位集中招聘方案,組織筆試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覆審,並將資格覆審合格人員名單報市人才考評中心。
資格覆審地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南開區長江道2號)。
(四)面試
市高法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要求組織資格覆審合格考生面試。資格覆審合格併網上繳納面試費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下載面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待定)
(五)體檢與政審
按照各職位招考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以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並列情況,按照筆試綜合知識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佔50%。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體檢由市高法依據原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進行,體檢合格後進行政審。
(六)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後,在天津法院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
若在資格覆審、體檢、考察、公示、備案和辦理聘用合同等環節出現空缺,則從該職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工作要求
市高法、法官學院將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要求和規定,本著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認真細緻地做好每個環節工作,強化保密觀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抵制歪風邪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對反映出的問題要及時認真核查,一經查實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參加應聘人員違紀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諮詢電話:022-27508324
監督電話:022-27508516
另附:2019年天津法官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