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式樣圖,來自司法部官網
11月27日,司法部官網公布了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徵求意見的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26日。
而在兩天之前,也就是11月25日,事務部才專門召開退役軍人保障法新聞通氣會。
會上,事務部透露了幾個與「優待證」有關的關鍵信息:
1、退役軍人優待證將會覆蓋所有退役軍人,也包括其他優撫對象;
2、優待證制發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
3、將提高製作防偽標準,利用現在技術,通過查驗等方式提高制假難度;
4、《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即將公開徵求意見。
如今,《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正式公開,並且公開了優待證的式樣!
先看看「優待證」的式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
退役軍人優待證式樣
(徵求意見版)
▼
中華人民共和國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
遺屬優待證式樣
(徵求意見版)
▼
顯而易見,優待證有兩個類別——
退役軍人優待證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
發放對象是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其他優撫對象。
再說說優待證式樣本身——
整體以紅色為基調,以五角星為背景。
正面印有優待證名稱、制發單位,配天安門、華表圖案。
反面印有持證對象基本信息、相片,配長城、光榮花圖案。
內置晶片,含統一編號。
接下來,我們還是聚焦優待證本身。
首先,事務部之前說了,優待證不僅僅退役軍人有,優撫對象也會有。
如今,國家級「優待證」式樣公開,確實是兩種。
其次,事務部多次透露了優待證的核心功能——「彰顯榮譽、落實待遇」。
榮譽是面子,待遇是裡子。
第三,事務部此前專門談了優待證的防偽,如今看來,事務部搞防偽,那也是相當認真和專業啊!
一個優待證,直接搞出了微縮防偽、螢光防偽、鐳射防偽和全息防偽4種防偽!
第四,事務部此前還說了優待證的另一個核心功能——落實待遇。
這4個字,其實非常不簡單!
想要把這4個字落到實處,也是相當地不容易!
為了落實這4個字——
2020年1月,事務部會同軍地19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
並且,在這份《優待意見》的最後,有一份附件——
「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如今,2020年11月底,事務部又發布了《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其實,這一切思路都是一致的——
通過政策法規、明文規定、目錄清單等形式,將退役軍人及優撫對象的待遇,明確下來、細化出來,然後扎紮實實落到實處!
接下來,重點聊聊《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當中的一些條款。
從徵求意見稿中,我們發現,這一《辦法》一共有10章,頭尾分別為總則和附則,中間的8章包括:
功能
優待證申請
優待證審批
優待證制發
優待證補換
應用
收回
監督管理
話不多說,在諸多的條款當中,我們直接捋10條乾貨——
1、《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主要有兩個:
《退役軍人保障法》
《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
保障法就不多說了,法律本身就帶有強制性。
要強調的是優待工作意見,相關的地方和組織千萬別拿《意見》不當「王法」,這份指導性的意見,其實也有很強的強制性,特別是優待意見的附則——優待目錄清單,這是真正的拉單列項,哪些落實了,哪些沒幹,對照一下,一目了然!
2、優待證的定位,比較明確,它是——
彰顯榮譽的載體
享受優待的憑證
一旦遺失,應該及時告知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並按照銀行有關規定掛失,然後重新提出補領申請。
也就是說,優待證是可以補辦的。
3、優待證,確實是國家級的——
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統一制發;
全國統一樣式;
實行全國統一編號;
而且,優待證服務管理工作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申請、審核、製作、發放、使用、服務、管理等工作環節,都是依託全國優待證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實現。
一句話,優待證的信息化程度,非常高!
4、優待證的功能,主要有3個方面——
國家層面的優待服務:憑優待證按照《優待意見》及基本優待目錄清單中明確的有關內容,在境內享受國家提供的養老、醫療、文化、交通等方面優先優惠的優待服務。
各個省級的優待服務:憑優待證享受發放省份明確的本省份優待服務。
社會組織的優待服務:憑優待證享受涵蓋政府、企業、其他社會組織等提供的以優待證為載體的優待服務。
這體現的其實優待證服務管理的原則:國家統籌規劃、省級主導實施、動員社會參與。
5、優待證的功能,是會變化的——
憑藉優待證,可享受國家和社會提供優待服務,而且全國通用。
同時,國家還會不斷調整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項目,以優待證為識別認證載體,逐步擴大優待服務範圍和增強優待證服務使用功能。
6、優待證的覆蓋範圍:所有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不管什麼時候退役的老兵,都會給制發優待證,包括「三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在內的優撫對象,都會制發。
具體來說:
保障法施行前退役的老兵以及其他優撫對象,可以自己申領優待證。
2021年1月1日後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接收時,依本人意願完成申領。
當然,有3種情況的退役軍人,是不可以申領的:
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開除黨籍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其他嚴重破壞對象身份榮譽的。
7、優待證的應用場景和功能,會不斷地迭代——
在保持樣式標準不變、主要功能不變、管理主體不變、工作流程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優待證搭載其他公共服務功能。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積極推廣優待證在本地區、相關行業領域的應用,不斷擴大優待證使用範圍、提高優待證知曉度。
8、電子優待證,也會有的——
退役軍人事務部會適時推出電子優待證,如此操作,便於信息的查詢,利於線下線上功能的銜接!
9、優待證的用途,跟錢直接掛鈎——
正如大夥看到的,優待證的背面有一串銀行卡號。
未來,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逐步通過優待證,發放相關政策範圍內的撫恤補助金、慰問金等資金。
10、第一次申領優待證的費用——免費。
各位戰友,優待證真的要來了!
而且,功能真的很強大!
最後,除了點讚事務部的速度和細緻之外,更加期待——
各位戰友能夠早日申領到屬於自己的優待證!
附件:
《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含優待證式樣)
(向上滑動啟閱)
《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含優待證式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制發、使用和服務管理,維護持證對象權益,提高優待服務管理水平,依據《退役軍人保障法》和《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優待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放,是彰顯榮譽的載體、享受優待的憑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的申請、審核、製作、發放、使用、服務、管理及其它相關工作。
第四條 優待證包括「退役軍人優待證」、「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兩個類別,分別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其他優撫對象(以下簡稱為對象)發放。
第五條 優待證管理工作堅持彰顯榮譽、規範有序、精準動態、便捷安全的服務原則。
第六條 優待證服務管理工作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申請、審核、製作、發放、使用、服務、管理等工作環節依託全國優待證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實現。
第七條 優待證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統一制發,全國統一樣式,印有優待證類別名稱、持證對象姓名、持證對象性別、持證對象相片、發放單位等信息。
優待證實行全國統一編號,用於優待證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服務管理。
第八條 持證對象應遵紀守法、維護榮譽,愛惜優待證,遵守本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九條 優待證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聯合相關合作銀行共同製作,優待證以銀行借記卡為載體,不具備透支功能。
優待證服務管理堅持「國家統籌規劃、省級主導實施、動員社會參與」的原則。退役軍人事務部負責制定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確定並適時調整合作銀行範圍,開發全國優待證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指導全國優待證服務管理工作。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確定本地區的合作銀行和具體對接,明確本地區服務管理具體要求,推進優待證在本地區的使用。市、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本地區優待證發放和服務管理工作。各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負責相關具體工作。鼓勵社會各界為對象提供多元化優先優惠服務,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優待證使用監督。
合作銀行配合做好優待證服務、保障及優待項目拓展等工作,為持證對象提供優先優惠等優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做好金融功能相關的服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功能
第十條 優待證是持證對象享受國家和社會提供優待服務的有效憑證,全國通用。
第十一條 持證對象憑優待證按照《優待意見》及基本優待目錄清單中明確的有關內容,在境內享受國家提供的養老、醫療、文化、交通等方面優先優惠的優待服務。
第十二條 持證對象憑優待證享受發放省份明確的本省份優待服務。
第十三條 持證對象憑優待證享受涵蓋政府、企業、其他社會組織等提供的以優待證為載體的優待服務。
第十四條 國家將不斷調整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項目,以優待證為識別認證載體,逐步擴大優待服務範圍和增強優待證服務使用功能。
第三章 優待證申請
第十五條 中國境內戶籍的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對象可申領優待證。其中,2021年1月1日後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接收時,依本人意願完成申領。
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對象,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不予受理。
(一)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被開除黨籍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三)其他嚴重破壞對象身份榮譽的。
第十七條 每名申請人最多申請1類優待證。符合申領多個類別優待證對象,可根據意願選擇申請其中1類優待證。
第十八條 申請人應申請由戶籍地或常住地省份發放的優待證。
若申請常住地省份發放的優待證,應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優待證前應進行信息採集。
申請人採集信息後,可通過網際網路在線上提出申請,也可到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
第二十條 本人申請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近期一寸白底免冠電子相片。
委託他人申請的,受託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委託書等證件或材料。
第二十一條 申請常住地省份發放優待證的,如不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相關規定,可根據申請人意願轉為申請戶籍地省份發放的優待證。
第四章 優待證審批
第二十二條 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檢查申請材料內容是否完備、申請優待證類別是否明確等。
符合要求的,提交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核實。
第二十三條 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依據申請材料,核實對象身份是否真實、申請優待證類別是否準確等。符合要求的,報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初審。
初審通過的,報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批。
審批通過的,報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備案。
初審通過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及備案。
第二十四條 跨省申請由被申請發放的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審批、備案。
第二十五條 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備案後,將制證所需信息提供給合作銀行。合作銀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核。
第二十六條 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定期將制證信息報退役軍人事務部。
第二十七條 對未通過初審或審批的,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應及時向申請人反饋情況,作出說明。
第五章 優待證制發
第二十八條 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監督有關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和標準製作優待證,確保數據存放、傳輸、使用安全。
第二十九條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到製作好的優待證,將相關數據信息交換至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第三十條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在收到優待證後,應做好登記並清點數量、檢查外包裝是否破損等。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主動送達、集體頒發、雙方約定等方式發放,並做好登記。
對收到優待證3個月仍無法聯繫到申請人的,應將該優待證逐級上交至省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收到優待證核對證面信息無誤後,按照有關規定激活金融功能。
證面信息有誤的,應及時聯繫相關退役軍人服務站,交回已領優待證,並由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相關程序重新製作。
第六章 優待證補換
第三十二條 優待證遺失後,持證對象應及時告知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並按照銀行有關規定掛失。
第三十三條 優待證遺失的,持證對象可在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後,重新提出補領申請。
補領新證後找回原證的,應當將原證交回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
第三十四條 持證對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更換優待證。
(一)優待證損壞不能在讀卡設備上正常讀取的;
(二)優待證證面汙損、殘缺,信息無法辨認的;
(三)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的;
(四)證面信息需要變更的;
(五)戶籍地或常住地省份發生變化的;
(六)符合申領多個類別條件持證對象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優待證類別的;
(七)其他需要更換的情形。
出現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持證對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合作銀行更換;出現前款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情形的,持證對象需到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換領申請並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需要變更優待證發放省份的,持證對象應先取消銀行金融帳戶,憑銀行出具的金融帳戶取消證明申請更換。
第三十六條 持證對象在申請更換優待證時,須交回原持有的優待證。
第三十七條 優待證首次申領免費。
因優待證卡片質量問題造成無法使用的,經合作銀行認定,可免費補辦;符合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可免費更換。
因遺失、人為損壞、逾期未領取等需要更換或補領的,相關費用按照合作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應用
第三十八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積極推廣優待證在本地區、相關行業領域的應用,不斷擴大優待證使用範圍、提高優待證知曉度。
在保持樣式標準不變、主要功能不變、管理主體不變、工作流程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優待證搭載其他公共服務功能。
第三十九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適時推出電子優待證,實現持證對象信息在線查詢、優待項目線上線下有效銜接等功能。
第四十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逐步通過優待證發放相關政策範圍內的撫恤補助金、慰問金等資金。
第八章 收回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批准,由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回其優待證,並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一)出租、出借、出售及轉讓的;
(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優待證的;
(三)境內戶籍取消的;
(四)出現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第四十二條 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及時通知合作銀行暫停應收回優待證的非櫃面業務辦理功能;仍有相關金融功能需要辦理的,由合作銀行在完成金融功能轉移後協助收回。
第四十三條 收回的優待證,統一由省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負責銷毀。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發現買賣、出租、偽造優待證,故意汙損、劃刻、破壞優待證或者惡搞、醜化、玷汙優待證形象,將優待證用於商業、娛樂活動,以及其他不恰當使用優待證等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督促糾正、批評教育。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第四十五條 持證對象出現第十六條第三項行為收回優待證後,能夠主動改正錯誤並積極消除負面影響的,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准,可以重新申請優待證。申請通過後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第四十六條 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定期與同級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進行信息比對,及時更新對象信息,實現精準管理。
第四十七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以及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優待證服務管理工作中應按照職能職責做好工作,對因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嚴格問責追責。
第四十八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授權同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協助配合開展有關工作。
第四十九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應採取技術手段和服務管理措施,保護對象個人隱私,依法使用有關信息,確保優待證的安全使用。
第五十條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合作銀行應加強合作,共同建立優待證服務體系,及時解答對象關於優待證申請使用、優待政策、優待項目等諮詢,妥善處理投訴,建立辦理反饋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所指的遺屬是指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由退役軍人事務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式樣
(徵求意見版)
簡要設計說明:整體以紅色為基調,以五角星為背景。正面印有優待證名稱、制發單位,配天安門、華表圖案。反面印有持證對象基本信息、相片,配長城、光榮花圖案。內置晶片,含統一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式樣
(徵求意見版)
簡要設計說明:整體以紅色為基調,以五角星為背景。正面印有優待證名稱、制發單位,配天安門、華表圖案。反面印有持證對象基本信息、相片,配長城、光榮花圖案。內置晶片,含統一編號。
為退役軍人服務相關新聞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軍隊醫療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就醫提供優待服務,並對參戰退役軍人、殘疾退役軍人給予優惠。作為軍隊醫院,理應在服務退役軍人方面走在前列,為全社會營造熱愛國防、尊崇軍人的良好風尚發揮示範作用。
中部戰區總醫院
軍地攜手提高保障水平
解放軍報訊 覃麗萍、記者孫興維報導:「在中部戰區總醫院幫帶下,我們為退役軍人和家屬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近日,湖北省榮軍醫院領導介紹,與中部戰區總醫院籤署技術協作協議後,雙方將發揮各自優勢,共同為退役軍人提供優質服務。
湖北省榮軍醫院是湖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下屬唯一一所省屬優撫醫療機構,服務對象包括退役軍人、軍屬等。今年9月,中部戰區總醫院與湖北省榮軍醫院建立技術協作關係,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研教學、查房會診等方面加強協作,為退役軍人、優撫對象和駐地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中部戰區總醫院在搞好為兵為戰服務同時,主動將服務範圍延伸到退役軍人群體。本著「關愛退役軍人、就醫服務優先」的宗旨,醫院一方面主動與湖北省、武漢市衛生健康部門和退役軍人服務部門對接,拓寬服務對象範圍,推出優待舉措;另一方面,對革命功臣、戰鬥英雄、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等,在掛號、就診、檢查、治療、入院等方面給予全程陪同、指引、導診服務。同時,他們在武昌和漢口兩個醫療區設立了5個特需病房,選派經驗豐富的醫護人員,為符合條件的離退休軍人提供住院服務。
「服務在伍的、關心退伍的,是軍隊醫院義不容辭的責任。」該醫院領導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結合有關政策要求,進一步深化細化為退役軍人服務各項措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聯勤保障部隊第901醫院
讓尊崇與優待落到實處
解放軍報訊 郝東紅、記者孫興維報導:「離開了部隊,在軍隊醫院就診還能享受優先,特別自豪!」近日,退役軍人劉餘衡到聯勤保障部隊第901醫院看病,在門診掛號窗口看到「退役軍人優先」標識後,他憑藉退役證在就診、檢查、治療、取藥過程中享受到優先。
自去年2月1日起,該院在做好為兵為戰服務同時,明確規定: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退休人員在軍隊醫院就醫,可以與同職級現役軍人享受同等水平的優先優待。同時,醫院還借力政策紅利,拓寬服務對象範圍,明確就診的退役軍人持相關有效證件可享受優先待遇。
提升認同感,強化尊崇度。該院組織醫護人員聽住院老幹部、老英雄講述革命故事,深化真情服務軍屬和退役軍人的感情認同。近兩年來,他們結合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和紀念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70周年,深入開展「聯勤軍醫老區行」活動,抽組各科室專家奔赴安徽霍山、河南固始等革命老區,走訪慰問為革命事業作出貢獻的老紅軍、老八路、老英模、革命烈屬和傷殘復退軍人,深入了解實際困難,幫助解決就醫難題,對需住院治療的患者開闢就診綠色通道。
「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讓他們享受優待、為他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是我們應盡的職責!」該院領導介紹,為了讓尊崇與優待落到實處,醫院推出常見病專科會診、大病相關科室聯合會診等醫療服務舉措,護理團隊結合實際面向退役軍人推出「專業護理精心、生活保障細心、心理疏導耐心、床邊宣教專心、愈後隨訪盡心」等特色護理服務。
陸軍軍醫大學新橋醫院
退役軍人就診有綠色通道
解放軍報訊 吳劉佳、記者孫興維報導:「沒想到在軍隊醫院,只要出示自己的退役證,就能享受優先醫療服務。」11月12日,因心臟不適前往陸軍軍醫大學新橋醫院就診,退役軍人姜先生享受到就醫便利。
為踐行姓軍為兵服務宗旨,方便軍隊退役人員就診,從2018年2月起,這個醫院作出決定,對前來就醫的軍隊退役人員實行看病、檢查、取藥等優先服務。對象包括:退伍轉業軍人、軍隊離退休老幹部等。據悉,相關人員可憑本人轉業證、退役證、復員證、軍殘證、離退休證等有效證件,在門診部「軍隊退役人員專用窗口」享受門診掛號、看病、檢查、治療、手術、取藥「六優先」服務。該綠色通道開通以來,已為退役軍人提供就醫便利8萬餘人次。
為退役軍人提供優先服務,把溫暖送到每一名退役軍人心裡,提升了退役軍人的幸福感、自豪感和獲得感。該院領導表示,下一步在努力做好為兵為戰服務同時,將不斷探索為退役軍人服務的方法路子,以更優質的醫療保障服務廣大退役軍人。
內容來源 |解放軍報
原標題:《退役軍人優待證式樣圖公布!都有誰可以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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