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對於單身狗來說是一場災難!尤其是未婚大齡青年,同齡人都已經二胎甚至二婚了,你卻依然單身。在面對七夕情人節這個虐心的日子,單身狗心中的苦悶更與何人說!
以前秀恩愛就是請女友吃頓西餐,看個電影,或者是送個獻花什麼的也就過去了,但如今出現了微信紅包這個時代的產物,瞬間就變成這樣了:
或者是這樣的:
當然,對於這種用金錢尋找浪漫愛情的方式,我們不能評價些什麼,畢竟有錢就是任性...
然而,在當今共享經濟迅猛發展的時代,居然還有針對單身狗的一項服務:
8月28日七夕節,北京三裡屯出現一身著蜘蛛俠服飾的「共享男友」,路人掃碼可與他互動,他身後的牌子上則「明碼標價」。(攝/記者 郭謙)
很多人有這樣一個疑惑:共享男友(女友)算不算違法?既然市場需求這麼大,那麼我們就聊一下共享男友(女友)這事吧。
1、共享男友(女友)達成的協議是不是租賃協議?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也就是說,租金合同的標的物只能是物,而共享男友(女友)協議中的標的是人身,基於人身的「租賃」而籤署的協議,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租賃合同。
因此,這種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破壞了社會公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所籤訂的合同無效。
2、那租女朋友時提供擁抱、接吻服務算不算違法?
不是違法行為,雖然這種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只要是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就不算違法。
3、女方人身風險
在租友期間,如果男方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的,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追究男方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共享男友(女友)算不算有償陪侍?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娛樂場所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也就是有償性陪侍。
所以只要娛樂場所提供了「共享男友(女友)」的有償性陪侍服務,就要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共享」行為雙方也有可能因為提供色情服務,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進行處罰。
5、贈送給&34;的財物可以要回嗎?
協議期間男方父母、親戚贈送給&34;財物是基於她是男方的女朋友的特定身份,屬於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男方父母可以撤銷該贈予,把送給&34;的財物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