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
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
現將查處的10起
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典型案例
通報如下
一、老城街道鼓樓社區黨員劉超傷害他人的問題。2017年12月26日,鼓樓社區黨支部黨員劉超受李某糾集,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被害人王某某輕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20年4月,劉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二、大河鎮伍河村委會主任張淑兵、大河鎮伍河村監委會主任鄧存蓮虛報退耕還林面積、套取補助資金的問題。2019年9月,張淑兵在填報伍河村退耕還林資料時不正確履職,致使伍河村出現虛報冒領等問題,張淑兵以親屬名義虛報退耕還林面積12畝,套取補助資金6000元。鄧存蓮以親屬名義虛報退耕還林面積22畝,套取補助資金11000元。2020年4月,張淑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鄧存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五裡鎮政府幹部劉方在人畜飲水工程監管工作中失職失責的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五裡鎮營盤村人畜飲水工程施工過程中,劉方作為該項目的負責人,對工程施工監管不到位,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要求,為群眾生活帶來不便,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6月,劉方受到警告處分。
四、張灘鎮響水村文書助理李曉豔在為群眾辦理高齡補助工作中不正確履職的問題。2017年12月,響水村十六組村民胡某某向李曉豔遞交了胡某某妻子王某某的高齡補貼申請表。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間,李曉豔未將相關政策告知胡某某,也未及時為王某某辦理高齡補貼,導致王某某未及時享受補助資金。2020年6月,李曉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關廟鎮皂樹村監委會委員、皂樹村六組出納李勝勇對村級財務管理不規範的問題。陽安二線建設工程在徵用皂樹村六組土地過程中,李勝勇對村級財務管理不規範;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間,李勝勇將拆遷款0.702028萬元長期滯留在個人手上,未向群眾公開公示,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6月,李勝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縣河鎮鞏固村黨支部書記胡家彥、鞏固村村委會主任王修崇在退耕還林工作中失職失責的問題。2019年11月,鞏固村部分群眾反映未享受到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經核實,鞏固村存在171.4畝因管護不到位、4戶已栽植的農戶因漏報未享受到補貼等問題。胡家彥、王修崇對此負有責任。2020年6月,胡家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修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七、石梯鎮葉溝村黨支部書記陳啟照虛報公益林面積、違規領取補助資金的問題。2009年至2019年期間,在登記葉溝村二組集體公益林面積過程中,陳啟照將二組集體81畝公益林確定到個人名下,領取公益林補償資金共計8888.13元。2020年6月,陳啟照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八、關家鎮關家社區十六組組長嚴元亮虛報林地面積、違規領取補助資金的問題。2014年,嚴元亮在負責原大田村5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中,虛報林地面積61.5畝。2017年,在申報國家公益林區劃界定面積過程中,虛報林地面積31畝。2016至2019年期間,嚴元亮違規領取國家公益林補償金1612元。2020年8月,嚴元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九、譚壩鎮馬河社區監委會主任徐長勝在群眾房屋騰退工作中失職失責的問題。2016年,徐長勝在負責馬河片社區二組房屋騰退協調工作過程中,未到現場監管,施工隊將無房屋騰退意願的二組村民柳某某的1間偏廈拆除,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8月,徐長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沈壩鎮社保站站長熊偉塗改票據、滯留社會撫養費的問題。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熊偉在收取社會撫養費過程中,將4張票據存根聯共計6500元塗改為4000元。截止2020年4月,由熊偉收取的8900元社會撫養費未上解財政,長期滯留在個人手中。2020年7月,熊偉受到警告處分。
全區黨員幹部要從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堅持問題導向,傾聽群眾呼聲,緊扣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圍繞扶貧、民生領域等突出問題,在做深做細監督職責上下功夫,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有力有效監督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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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漢濱區紀委監委
編輯:夢凡
責編: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