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效力上,女生滿二十周歲即可以登記結婚。從生物學角度看,女性最佳生育年齡是25-29歲之間,那麼在這之間或者在25歲前結婚,顯然在概率學的角度上看,是合適的。
但是,從感情狀態上看,我認為女孩子只有該結婚的狀態,沒有必須要結婚的年齡。如果遇到真愛,只要合法,多早結婚都不存在可值得非議的地方,。如果沒有達到兩個人彼此了解,互相認可,雙方相愛到願意講自己餘生交付給對方共同度過的時候,我認為那就沒有到結婚的狀態,即使她三十五歲,四十歲再選擇進入婚姻,甚至選擇獨身不婚,我覺得都是可以接受的。
身邊有很多別人眼裡的所謂「剩女」,她們受教育程度高,有著自己的生活和圈子,經濟獨立又追求有品質的生活,平時上班,周末看書健身,結交朋友或提升自己,一個人的生活質量非常高。對待感情隨遇而安,不急於求成也不妄自菲薄,始終保持最好的狀態來迎接好的緣分。
當然也有很多朋友到了大家以為該結婚的年齡,因為著急,因為焦慮,不停的降低標準,最後嫁給了大人們眼裡合適的人。婚後很快生兒育女,且不說身材管理和個人提升,每天大量的瑣碎日常和照顧孩子的艱辛,已經身心俱疲。如果再遇到一個不體貼、不勤快,油膩的中年老公,更是心力憔悴。
如果你覺得「一個人很好,比愛你舒服」,那麼我個人認為還沒有遇上對的人,不可以輕易講自己嫁出去,人生不過才開始,餘生很長,一定要和愛的人一起浪費時間。不能因為該結婚,於是我便結婚了,希望每個姑娘最終沒有早一點也沒有晚一點,剛好嫁給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