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先生會說八字不合不可結婚與周公桃花娘鬥法
玄學/吳西羊
我在網上看貼,好多帖子說父母去找八字算命先生合婚,然後八字先生說八字不合不許結婚。
生活中有這麼回事嗎?事實上四柱八字原書《淵海子平》上並沒有這個說法,不過女命在命理上會多出個女命篇。如《陰命賦》或是《女命富貴賤篇》專以說明女命的富貴榮華。
男女之間的合婚方式很複雜,有生肖相配說法,有四柱八字對比說法,還有《呂才合婚書》說明。由於這個呂才配婚對後世的影響很大,以前是媒婆說媒,這些媒婆大多就是使用部分呂才配婚書,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白的說成黑的。
呂才婚配書上說:呂才合婚法是以三元大運的男女宅命宮來看,並不是以屬相來看。
三元大運的男女宅命宮
1961→男命3→女命3 1962→男命2→女命4 1963→男命1→女命8
1964→男命9→女命6 1965→男命8→女命7 1966→男命7→女命8
1967→男命6→女命9 1968→男命2→女命1 1969→男命4→女命2
1970→男命3→女命3 1971→男命2→女命4 1972→男命1→女命8
1973→男命9→女命6 1974→男命8→女命7 1975→男命7→女命8
1976→男命6→女命9 1977→男命2→女命1 1978→男命4→女命2
1979→男命3→女命3 1980→男命2→女命4 1981→男命1→女命8
1982→男命9→女命6 1983→男命8→女命7 1984→男命7→女命8
1985→男命6→女命9 1986→男命2→女命1 1987→男命4→女命2
1988→男命3→女命3 1989→男命2→女命4 1990→男命1→女命8
1991→男命9→女命6 1992→男命8→女命7 1993→男命7→女命8
1994→男命6→女命9 1995→男命2→女命1 1996→男命4→女命2
男女合婚分為上等婚、中等婚、下等婚三種情況:
上等婚:生氣、天醫、福德
主子孫昌盛,不忌諱月家、狼藉、破敗、孤辰等煞。就是說:只要是上等婚,則對其它方面的事情,可以不再理睬,比如:屬相相犯、命裡相犯均可不予考慮。
中等婚:遊魂、歸魂、絕體
如果是中等婚,量輕量重言之,如若月家吉星多,兇星少,則可。就是說:中等婚在生活之中難免波折,但是,兇少吉多,如果屬相相犯、命相犯,最好避之,如若已經婚配,則雙方當需謹防破裂和家中其它事情生發。
下等婚:絕命、五鬼
下等婚男女雙方均有憂愁,如若屬命又相犯,則可能一方早亡,可以講:下等婚是不該和配的婚姻,這種婚姻的生活裡是兇多吉少。說明一點:夫妻雙方長期分居者,不受此限,但是,往往一旦長期合居,則有事情生發。合婚十全者寥寥,只要二命神煞相抵能中和,則足矣。
而四柱八字對婚緣的正確說法是你想與意中人結婚,但是過程中被不明事故或是不明事理之人阻了,這個叫做犯某某婚煞或是某某星煞,或是流年衝剋婚星。女的是官星被克,男的則則是財星被克。而論子平四柱八字,年柱衝剋者為上輩人,月柱者為朋友搶婚,日柱者自己問題,而時柱則是可以是因懷孕事而鬧得不可開交是也。
俗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所謂姻緣前世定,緣善緣孽,是非難解。何況時代在變,甚多婚姻古禮隨之而棄,如聘金之規等,今日所重者,反為血統、健康、品行。鑽研命理者,如仍堅持合婚之說,愚惑求訪門外者,乃非道德,更屬不智,實不察合婚之緣由。
婚姻是一本大戲,有人怨言一生,而有人則長恨一生,而大能者則是拿本事相搏。如《桃花娘與周公鬥法》的戲曲,劇中桃花娘是桃花投生為人,周公有說是玄武大帝的戒刀投生為人。周公類似現在的算命大師,而桃花娘則是出馬仙之類的。同生在一個區域內或可能是搶生意吧,相為不服。而周公未娶,桃花娘未嫁。再說在結婚過程中有會有很多星煞能造成男方或是女方的不吉。故此兩人就拿婚姻作戲,看誰更牛……
《桃花娘與周公鬥法》演化後世新娘出嫁之日為什麼要裝高低鞋,如現在換成高跟鞋,頭要遮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