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上學期臨近期末,有很多的大學一般都會給大四學生發一份三方協議,因為大學下學期基本上就是在外實習工作了,除了畢業設計外,那些需要補考、重修的學生或許還在學校,但大部分學生都會在外面找工作。
三方協議算是大學畢業生工作的證明,畢業前學校基本都會要求學生籤署三方協議,若學生沒有籤三方協議,會存在不給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情況。
於是乎,有不少的大學學生在未找到心儀的工作,就隨便籤了三方協議,這樣做很容易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大四學生不要這樣做。
從學校層面來說,大學畢業生沒有籤訂三方協議,會影響學校的就業率,學校當然希望大多數學生,甚至全部學生都籤訂三方協議,這樣一來,學校的就業率提升,知名度什麼的,也會有一定的提升。
學校一般不會管你是隨便籤訂的三方協議,還是經過仔細考量才籤訂的三方協議,只要籤了就行,但對於學生個體來說,這個影響不一般。
如籤訂三方協議,就產生了法律效力,若是違約,就要付違約金,一般來說5000元左右。
不僅如此,籤訂三方協議,你的學籍檔案也會郵寄到公司,郵寄到公司後學籍檔案就變成了人事檔案,如果想要考研,並且在第二年考上了研究生,那麼錄取院校想要調用你的檔案時,企業很有可能拒絕這個行為。
為什麼呢?因為存在這樣的情況,企業可能拒絕調用檔案,即籤訂三方協議,沒有去用人單位報到,也沒有賠違約金的情況下。
你看,是不是多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此外,在籤訂三方協議後,過了畢業那一年,就不再屬於應屆畢業生。
基於此,就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時,報名條件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這是比較難受的事情,應屆畢業生考取公務員、事業單位很有優勢,少了這個優勢,就要與社會報考人士競爭,經驗和學歷有可能不佔優勢,上岸難度增加。
所以說,在未確定單位時,不要亂籤三方協議,特別是國企、機關這樣具備檔案管理的單位,一旦籤訂。
哪天你想要去別的單位工作,需要轉走檔案,就要經過單位的同意,不同意你是沒有辦法轉走檔案的,導致你想去的單位沒有辦法錄取你,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若是民營企業等,並沒有檔案管理權限,學校會把檔案寄往學生所在公司的當地人才市場中心。
我畢業那年,便是如此,籤訂三方協議的畢業生,需要把檔案寄到所在公司人才市場中心。不過,現在好像一些學校也會允許學生在籤訂三方協議的情況下,把檔案寄回戶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中心保管。
相信有一些大學畢業生聽過這樣的話,高校畢業生畢業後有一個幹部身份,幹部身份主要是評級用的,跟檔案有一定的關係。
對於大四學生來說,暫時不需要籤訂三方協議,也就剛把三方協議拿到手而已,那就好好利用這段時間想清楚自己要幹什麼,不要到了快畢業再問,我要怎麼辦,三方協議還沒有籤,輔導員在催促自己籤訂三方協議,到那個時候,就會手忙腳亂了。
花點時間想好個人職業規劃是很有必要的,在有目的、清晰明了、經過深思熟慮的情況下,籤訂的三方協議才是較好的情況。
切記不要隨便籤訂三方協議,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