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科發成字〔2017〕14號
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江西省科技廳關於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要求,現就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要求
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採取單位推薦或專家推薦兩種方式。
(一)單位推薦
1.江西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推薦本年度省科技獎候選項目,不設推薦指標限額。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項目。
省科技獎的申報推薦渠道,原則上按照候選項目第一候選單位(人)的直屬或屬地關係逐級申報,經符合《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的推薦單位審查合格後推薦。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科技進步獎候選項目,若第一候選單位是省外的,且已在我省實施應用,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對我省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經徵得第一候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按照省內排序最前候選單位的直屬或屬地關係申報推薦。
中央在贛單位完成的項目,可以按照屬地關係或行業歸口關係或代管關係申報推薦。省科技廳直屬單位和沒有明確主管單位的候選項目、候選人由所在地設區市推薦。
2.江西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經2年以上(距2017年4月30日滿2年)與在贛中國公民或組織的國際科學技術合作中,對我省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外國科學家、工程技術人員、科技管理人員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管理等組織。
(二)專家推薦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獲得者,或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的獲得者(名列前二位),可2人以上共同推薦所熟悉的學科(專業)1項(名)。
(三)推薦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凡推薦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候選單位、候選項目,其科技成果必須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記,並在4月30日前成果無異議;同時,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推薦要求和下列條件:
1.推薦江西省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於2015年4月30日前公開發表,其重要科學結論已為國內外同行在公開發行的重要學術刊物以及學術專著所正面引用或者應用;江西省技術發明獎和江西省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於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列入國家或省部級、市廳級科技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推薦。
3.候選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1個推薦項目的前三位完成人參加省科技獎評選。候選人不是候選單位的,應當經所在工作單位出具書面同意意見,並提供對項目所做出的創造性貢獻的原始證明後推薦。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以及在項目實施期間身份為黨政機關公務人員的,一律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候選人。
4.候選人之間、候選單位之間在項目實施期間應當具有合作關係。
(四)推薦前公示
項目(人選)應進行推薦前公示。推薦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範圍內進行公示。推薦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可在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網站下載)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後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二、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江西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專家)按照《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要求填寫審核,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內容要準確、客觀。
候選項目(人選)申報時,需在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網站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2017科技獎項目填寫系統(2017客戶端)」,離線填寫推薦書主件後,登錄該網站的「江西省科技成果獎勵評審系統」,按照要求上傳、提交。
候選項目(人選)不得有涉密內容。
三、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按規定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的填寫、審核工作,並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推薦材料。發函要求為:各設區市推薦單位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發文,省直有關部門、直屬機構,以及其他直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推薦單位應是部門發文;經省科技廳認定的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推薦單位,應以單位法人名義行文,並由本單位法人代表籤字加蓋公章。
報送的推薦材料包括:⑴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數量、獎種和匯總表(見附件1);⑵紙質推薦書原件1份,推薦書主件、附件應一併裝訂,不要封皮;⑶江西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薦工作流程
1.推薦單位對擬申報的項目進行遴選後,於3月15日之前一次性向省科技獎勵辦公室申請推薦指標(不限額)。
各單位於2017年3月20日起,進入「江西省科技成果獎勵評審系統」,根據推薦指標數,生成報獎項目候選人(候選單位)的密碼,並分發給相應的項目候選人(候選單位)。由專家推薦的報獎項目的推薦號和校驗碼,由項目候選人(候選單位)到省科技獎勵辦公室領取。
2.申報單位進入省科技獎勵辦公室網站使用項目推薦號和校驗碼登錄《江西省科技成果獎勵評審系統》,按規定導入項目推薦書主件,上傳相關附件,確認填寫完整、準確後,在網上向推薦單位(專家)提交。
3.推薦單位(專家)對提交的項目須在網上進行嚴格的形式審查,確認完整、真實、無誤後,填寫推薦意見並完成網上推薦。
4.申報單位在線列印紙質推薦書主件、連同附件按要求上交給推薦單位審核蓋章,由推薦單位統一報江西省科技獎勵辦公室。
五、推薦時間要求
(一)網絡推薦截止時間
網上申報推薦:2017年4月30日截止。
(二)推薦材料報送時間
2017年5月3日至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繫方式
聯繫人: 史建紅 趙 華
電 話: 0791-86253639 0791-86263488
通訊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號
收件 人:江西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江西省科技獎勵辦公室)(請註明「推薦材料」)
郵政編碼:330046
附件: 1.推薦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匯總表
2.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網站另發)
3.2017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說明(網站另發)
4.2017科技獎項目填寫系統(2017客戶端)(網站另發)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