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綜合香港「文匯網」、《頭條日報》等媒體26日報導,擔任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的反對派區議員鄭麗瓊今日(26日)凌晨被警方拘捕。報導援引鄭麗瓊律師的說法稱,警方表示鄭麗瓊涉嫌幹犯「煽動謠言罪」。
據報導,26日凌晨約1時許,多名警員前往鄭麗瓊位於葵湧麗瑤邨的住所,逗留調查約1小時後,將她拘捕帶回警署。「文匯網」引述鄭麗瓊律師的說法稱,警方以「煽動謠言罪」拘捕鄭麗瓊。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許智峰證實此事並稱,據他理解,鄭麗瓊因在社交媒體轉載的言論及內容被捕。
據「文匯網」貼出的鄭麗瓊臉書內容圖片顯示,其轉載的帖文涉及警員私人信息,還聲稱該名警員開槍射傷印度尼西亞女記者。鄭麗瓊轉發該帖文並寫道「請自首!以眼還眼」等內容。↓
此外,「文匯網」也在另一篇報導中貼出上述圖片,並援引香港《大公報》25日報導稱,鄭麗瓊涉嫌公然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24日在臉書轉發一個「起底」香港警察個人資料的帖子,當中包括警員編號、相片、姓名等私人信息。報導稱,鄭麗瓊接受《大公報》查詢時對有關行為直認不諱,卻聲稱自己不知道有禁制令,還詢問記者,「咁使唔使坐監?(會不會進監獄的啊?)」。事後鄭麗瓊的帖文被刪除。
報導提及,香港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鄭麗瓊的做法明顯違反臨時禁制令,可以被控藐視法庭,過往有因該罪名入獄的案例。他說,臨時禁制令的對象是所有人,而鄭麗瓊是政治人物,理應知道臨時禁制令的存在。至於聲稱不知道禁制令能否脫罪?馬恩國認為,法官到時會以客觀標準去審理,包括被告的身份、背景、是否識字等因素,「若果每一個人觸犯法例之後,都說自己不知道有禁制令,豈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脫罪?」
報導還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已發臨時禁制令,公署將去信相關社交平臺,要求實時移除相關帖文,亦會按既定程序轉介律政司跟進。
據報導,過去大半年的香港「修例風波」期間,網上針對警員「起底」的情況屢見不鮮。去年10月,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法官接納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申請,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公開或使用警員和他們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相片及住址等,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去年11月,法院再接納律政司一方申請,延長禁制令直至另行通知。
香港警方25日晚間曾在臉書以「針對警察起底 首宗違反臨時禁制令訴訟」為題發文表示,去年警方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以阻止針對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去年11月5日,警方發現有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在網上被非法披露。經警方調查,律政司司長於3月17日正式向涉案女子展開民事藐視法庭程序。
警方提醒大眾,非法披露他人個人資料屬嚴重罪行,而且亦有可能違反法庭禁制令。警方如發現網上非法披露行為,將展開調查並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