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海南一中院吊羅山環境資源巡迴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等11人涉嫌盜伐林木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並當庭宣判。受審的11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其中被告人曾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0元。
海南一中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6月間,被告人曾某、吉某武糾集被告人吉某丹、陳某等人分批先後三次進入吊羅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域盜伐陸均松,被盜伐的林木均是生長在海拔900米以上、幾人環抱粗的參天大樹。受被告人曾某僱傭,被告人鄧某國、鄧某全二人使用水牛多次到砍伐現場運陸均松木板下山。經鑑定,盜伐的9株陸均松林木總蓄積量達到57.5786立方米。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環節,曾某等11人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海南一中院根據被告人曾某等11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認為被告人曾某等11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當庭宣判。
海南一中院高度重視此次巡迴審判,黨組成員、副院長胡曙光到巡迴審判現場,庭前作以「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 助力自貿港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為主題的法制宣講,著重強調生態環境保護事關民生福祉,要人人牢記於心、付諸於行。他強調,海南一中院今日就地辦案釋法,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力求讓群眾認識到破壞環境資源要付出沉重代價,要徹底改變以往「靠山吃山」的觀念,自發守護綠水青山。吊羅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作為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海南「優」級空氣品質指數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保護的任務任重而道遠。海南一中院始終堅持保護優先的綠色司法理念,深入生態環保宣傳,主動服務海南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助力自貿港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
這次庭審,海南一中院還邀請了當地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地方人大代表、地方政協委員並吸引近百名群眾到庭審現場旁聽。海南省森林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李斐到庭旁聽。吊羅山森林公安局派警力到現場協助維持秩序。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局吊羅山分局也組織了護林員旁聽庭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在案發當地「現身以案說法」的庭審模式表示讚賞,他們認為此種模式既能及時懲罰震懾犯罪分子,又能對廣大人民群眾起到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強了環境資源審判的影響力。
在懲戒破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為將環保意識深入人心,強化宣傳效果,海南一中院選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典型案例除了製作宣傳欄之外,還製成宣傳畫冊在現場發放,在庭前播放通俗易懂的環保宣傳動畫片,引導、培育和增強群眾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
海南一中院巡迴審判並當庭宣判,嚴懲破壞國家林業資源、損害生態環境的行為,全面履行環境資源司法審判職能。堅持保護和懲罰相結合,進行巡迴審判、普法宣傳、法制教育,充分發揮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強大合力,持續打造更深層次、更高水平、更寬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天網」,推進生態環境審判理念、體制、質效的創新和發展,不斷提高司法審判的權威性、公信力、影響力。
來源:海南廣播電視總臺
文:孫宛宛
圖:楊斌
編輯: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