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6 20:42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凌姝燕
「有寓意又有深意,好聽。」「建議志摩路、國維路『上線』。」近日,我市市區景怡路等6條道路正式命名,其中,景怡路和啟璋路的名稱來歷引發廣泛討論。
據了解,景怡路以海寧名人顧歡之字命名,啟璋路以海寧名人周宗彝之初名命名。一直以來,我市充分利用豐富的硤石歷史,在合適的載體上進行傳承。據統計,現正在使用的反映硤石歷史的地名,主要集中在道路、橋梁、住宅小區、河流、學校等5個類別。「例如競芳路是以海寧著名數學家李善蘭的字命名的,贊山景苑是以良渚文化遺址贊山命名的,近年來,我市命名了不少具有較明顯地域特色和硤石記憶的地名標誌,廣受群眾好評。」市民政局地名辦相關負責人說道。
「海寧人傑地靈,在歷史上出過不少大人物呢。」隨著景怡路、啟璋路的名稱來歷被人所知,一下子觸發了市民對家鄉的自豪感,紛紛建議以後海寧的地名多以名人的名字命名。對於這個建議,市民政局地名辦提醒大家,國家有規定,命名時除特殊情況的建築物外一般不使用人名,禁止使用外國地名和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稱專用權。所以市民提出的志摩路、國維路等是不能用的,但可以用人物的別名、字等代替。
地名不僅是簡單的自然實體標記,更是不可或缺的歷史記憶。除了把歷史文化的底蘊注入城市規劃發展中,海寧的地名又有哪些命名法則呢?
為加強居民點和建築物命名管理,進一步推進地名標準化和規範化,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浙江省地名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我市制定了《海寧市居民點和建築物命名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本市範圍內的居民點和10層以上等具有地名意義的大型建築物,均需辦理命名手續。
記者了解到,居民點和建築物名稱一般由專名和通名兩個部分組成,專名體現個性,通名反映類別。例如「紫微大廈」,「紫微」是專名,「大廈」是通名。居民點和建築物名稱必須與其規模和功能相符,用字規範,含義健康,並保持相對穩定。
市民姚先生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來支持我市的命名管理辦法。「我曾經自駕去外省旅遊,途經的一個城市竟有兩條建設路!還好我認識路,不然走錯一條該多誤時啊。還有,英國的愛丁堡、美國的曼哈頓等洋名,如今竟成了許多廣場爭相使用的名字。」姚先生對記者說,地名命名確實不該「任性」,有個辦法管管也是好的。
市民政局地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姚先生提及的地名,有的是開發商為了博眼球刻意進行的「創新」,有的是崇洋媚外的心理在作祟,有的則是取名者懶得思考隨隨便便取的。不管是由於何種考慮,這樣給地方取名,都是不謹慎的。
《辦法》嚴格規定了地名命名的底線,不得使用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破壞民族團結、傷害民族感情、損害民族尊嚴的詞語;不得使用違背社會公共道德、格調低俗、容易引起社會公眾不良反應或誤解的詞語;不得使用帶有封建迷信色彩、復古崇洋、離奇抽象、名不副實的詞語;新增居民點和建築物名稱在全市範圍內不得重名,並避免歧義、同音或近音……
此外,以本市行政區劃名、區片名作專名的,應位於該區域的範圍之內。專名一般不得使用「全國」、「國際」、「世界」之類的詞語;一般也不以企事業單位名稱和品牌名稱作專名或部分專名;不允許以外文或漢語拼音字母作專名等。
說到「全國」、「國際」之類的詞語,新居民王女士忍不住向記者吐槽,她曾見過一些小區,明明很普通,名字裡非要扯上「國際」、「世界」等字眼,聽上去好生了不得。「不過據我觀察,海寧做得很棒。」
專名不能亂取,通名也有講究。首先是禁止重疊使用,如「××廣場花園」「××廣場大廈」等,其弊端是顯而易見的,讓人無法準確分辨類別。「居民點和建築物按照佔地面積、建築面積、高度等不同,也有著不同的通名。」市民政局地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海寧發展迅速,諸多樓盤小區拔地而起,然而,是大廈還是大樓,是小區還是公寓,都不是隨便說了算的。
據悉,小區、花園、山莊、公寓;大廈、大樓、商廈;廣場、中心、城等,都有嚴格的使用規定。例如高度在15層以上、建築面積在2.5萬平方米以上的綜合性建築物(群)稱為大廈,而達不到大廈標準,高度在10層以上並具有地名意義的建築物則稱為大樓。
當前,有的城市有七八條公園路等重名街道,有的城市存在不少巴黎、萊茵、威尼斯等洋地名……不規範地名的存在給群眾出行帶來諸多不便。
為避免「刻意誇大、崇洋媚外、怪異難懂、重名同音」(簡稱「大、洋、怪、重」)等地名不規範現象,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市民政局地名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地名管理,強化城市文化的涵養功能,樹立濃厚的地名自豪感、傳統文化敬畏感,將地名標準化和規範化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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